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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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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kǎo】生合法【fǎ】权益,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fǎ】》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zūn】循【xún】“公平【píng】竞争、公【gōng】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láo】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jì】检【jiǎn】监察部门、考生、家长【zhǎng】以【yǐ】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957

第【dì】五条【tiáo】学【xué】校地址:校本部:广东省深圳市龙【lóng】岗【gǎng】区龙翔【xiáng】大道2188号【hào】;邮政编码:518172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shí】条毕(结)业颁证【zhèng】:按国家招生【shēng】管【guǎn】理规定录取并【bìng】取【qǔ】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xué】生,在【zài】校期【qī】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lǐ】论和实【shí】践教学环【huán】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xué】分,达【dá】到【dào】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学校名称:深圳信【xìn】息【xī】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děng】学校毕(结【jié】)业证书。退【tuì】学【xué】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huò】写实【shí】性【xìng】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委员【yuán】会负【fù】责【zé】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zǔ】织实施,建立【lì】监【jiān】督协调机制,处【chù】理春【chūn】季高考招【zhāo】生工作【zuò】中【zhōng】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lì】由校领导和纪检【jiǎn】监察【chá】部门组成的招【zhāo】生监督小组,对招生【shēng】工【gōng】作实施监督【dū】。录取期间成立信【xìn】访组【zǔ】,安排【pái】专【zhuān】人负责处【chù】理考生及家长的申诉、投诉【sù】等信访事项【xiàng】。

第四章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yī】考试招生录取【qǔ】(下称【chēng】“3+证书”考【kǎo】试招生【shēng】)等,具【jù】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yào】求以广东省招【zhāo】生【shēng】办公室编制的【de】《广东省2024年普通【tōng】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报考要求

第十【shí】五【wǔ】条报考本【běn】校“依学考录取”的【de】考【kǎo】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yú】做【zuò】好广东【dōng】省2024年普通高【gāo】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规定【dìng】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tiáo】件,并参加广【guǎng】东【dōng】省2024年【nián】普通【tōng】高考报名及2024年1月广【guǎng】东省【shěng】普通高中学业水平【píng】合格【gé】性考【kǎo】试【shì】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shì】。

美术与设计类考【kǎo】生须【xū】同【tóng】时【shí】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shè】计类【lèi】相应【yīng】术科统一考试。

本【běn】校“依学考录取”各【gè】招生【shēng】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gāo】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zhuān】业目录【lù】》(高【gāo】中生版【bǎn】)。

第十六条报考本校“3+证【zhèng】书”考【kǎo】试招生的中职考生【shēng】须符合【hé】广东【dōng】省【shěng】招【zhāo】生委【wěi】员会《关于做【zuò】好广【guǎng】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tǒng】一考试报名工作【zuò】的通知【zhī】》(粤招〔2023〕7号)规定的有关【guān】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jiā】广【guǎng】东省2024年【nián】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dōng】省2024年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zhāo】生专【zhuān】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chūn】季高考【kǎo】统一【yī】招生【shēng】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按照“学校【xiào】负【fù】责,省招办【bàn】监督”的原则【zé】,本着公平、公正、公【gōng】开【kāi】,以考【kǎo】生【shēng】相应成【chéng】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láo】,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zhāo】生录取【qǔ】规则。

第十八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本校【xiào】“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美【měi】术与设计类,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pái】位【wèi】情【qíng】况、美术与设计类根【gēn】据考【kǎo】生【shēng】投【tóu】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gāo】到低择【zé】优录取。在考【kǎo】生符合专【zhuān】业要求的基【jī】础上,按照“专业【yè】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tóu】档【dàng】(合【hé】成)总分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录取。当【dāng】考【kǎo】生投档(合成【chéng】)总分相同【tóng】时,按【àn】照考【kǎo】生排位择优【yōu】录取,当考【kǎo】生排位相同时【shí】,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zé】优录取【qǔ】。

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本校“3+证书”考【kǎo】试招生【shēng】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kē】目考试【shì】投档【dàng】总分排位情况从高【gāo】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yè】志愿优先”原则,依【yī】据考生所【suǒ】填报【bào】专业志愿【yuàn】按考生投档【dàng】总分排【pái】位从高【gāo】分【fèn】到低分录取。 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shí】,按照考【kǎo】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lù】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guān】性【xìng】较高的考【kǎo】生。

第三节录取备案

第二十一条学【xué】校【xiào】将【jiāng】春季高【gāo】考拟录取的各专【zhuān】业考生名【míng】单报省招生办公室【shì】审核备案,并根据【jù】省招生办公室审【shěn】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zhī】书【shū】。

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zhǔn】按【àn】照教育部【bù】、卫生部【bù】、中【zhōng】国残【cán】疾人联合会颁【bān】布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xué】〔2003〕3号【hào】)和《教【jiāo】育部办公【gōng】厅 卫生部办公厅【tīng】关于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学生入【rù】学身体检查取消【xiāo】乙肝项目检测有关【guān】问题【tí】的【de】通知》(教【jiāo】学厅【tīng】〔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cán】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hé】所报【bào】专业要【yào】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zhǔn】,则【zé】予正常录取【qǔ】。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dì】二十三条学校深入实施高【gāo】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xìn】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hé】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lù】取信【xìn】息、考生咨询及申【shēn】诉渠道和【hé】重【chóng】大违规事件处理【lǐ】结果【guǒ】予以【yǐ】公开,让广大考【kǎo】生和社会【huì】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shí】维护【hù】广大【dà】考生【shēng】的【de】合法权益,确【què】保【bǎo】本校春季高考招【zhāo】生工作健康有序进【jìn】行。

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四条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tiáo】新生报【bào】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hán】普通高中、中【zhōng】职【zhí】、中【zhōng】专【zhuān】、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wú】相应证书证【zhèng】明【míng】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六条新生【shēng】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bù】和【hé】广东【dōng】省招生录取【qǔ】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dìng】进【jìn】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hé】体检要求【qiú】或不宜就【jiù】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guǎn】理【lǐ】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xiāo】学籍。对【duì】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qí】他违【wéi】纪【jì】违【wéi】规行为【wéi】者,将按规定取【qǔ】消学籍【jí】。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qī】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gāo】校学费的通知【zhī】》(粤【yuè】发【fā】改价格〔2016〕367号)和【hé】《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tīng】 广东省【shěng】财政厅 关于【yú】印发<广东省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xiào】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dìng】)>的通知》(粤【yuè】发改规【guī】〔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háng】。

普通类专业学费6000元/生·学年;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huán】境艺【yì】术设计、广播【bō】影视节目制作三个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xué】年;住【zhù】宿费1200元/生·学【xué】年。

第十一章资助政策

第二【èr】十八条国家助【zhù】学【xué】贷款、奖【jiǎng】学金、助学金、勤【qín】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dōng】省教【jiāo】育厅和【hé】学校相关规定执行【háng】。

学校每【měi】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shēng】授予【yǔ】奖励,包括【kuò】但不限【xiàn】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深信年度人物”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考证奖学金等。还【hái】给【gěi】予在市级以上【shàng】各【gè】项科技、文艺等【děng】竞赛中获得名次的【de】学生授予“特殊贡献奖学【xué】金”;

学校构建【jiàn】“多元【yuán】资助【zhù】体系”,大力资【zī】助【zh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达到了百分百【bǎi】,保障我校每一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shī】学,凡是【shì】通过家庭经济【jì】困难【nán】认定的学生均【jun1】可得到一定资助,包括国【guó】家【jiā】助学金等多种形式的【de】资助,此【cǐ】外【wài】还【hái】有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措施帮助【zhù】经济【jì】困【kùn】难学生完【wán】成学业。

第十二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5-89226360,89226361

传真:0755-89226363

电子邮箱:zhaosheng@szii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sziit.edu.cn/

招生【shēng】网址:https://zhaob.sziit.edu.cn/

第三十条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何老师,徐老师

监督电话:0755-89226299,89226297

电子邮箱:xxjiwei@126.com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shí】一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zhǎng】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guò】,适用于【yú】深【shēn】圳信【xìn】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jì】高考【kǎo】招生工作【zuò】,自公布之日起【qǐ】施【shī】行。

第【d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深【shēn】圳信息职业技术学【xué】院【yuàn】授权深圳信息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招【zhāo】生就业处【chù】解释【shì】。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jiā】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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