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chéng】,主要包含录取规则、奖【jiǎng】助政策【cè】等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róng】,希望【wàng】对大家有【yǒu】所帮助【zhù】。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quán】益,确保学校【xiào】招生工【gōng】作【zuò】顺【shùn】利进行,根【gēn】据【jù】《中华人【rén】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以【yǐ】及教育主管部门有【yǒu】关政策和规定,结【jié】合【hé】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yú】遵义医【yī】药高等【děng】专科【kē】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zuò】。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学校国标代码:4152014011
第【dì】十条【tiáo】 学校地址:遵义市【shì】新蒲新区大【dà】学城【chéng】平安北路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tiáo】 学校设立【lì】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zǔ】,全面负责执行【háng】教育部有关招生工【gōng】作的规定,研【yán】究制定招【zhāo】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huá】,讨【tǎo】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hé】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fù】责【zé】学校招生【shēng】的各【gè】项日常工【gōng】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xiàng】全国18个省【shěng】(市、自治【zhì】区【qū】)招生,招生【shēng】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专业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各省【shěng】(市【shì】、自【zì】治区)录取工作规定【dìng】,并结合各地生【shēng】源情【qíng】况,确定最终投【tóu】档比例。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高考优【yōu】惠政策文件有关【guān】规定【dìng】,认可【kě】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fèn】形成的投档成绩【jì】,并【bìng】作为录取【qǔ】和安排专业的成绩【jì】依【yī】据。
第十六条 对【duì】于未【wèi】实【shí】施高考综【zōng】合改革录【lù】取省(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实行“专【zhuān】业清”原则【zé】,即优先满【mǎn】足考生的【de】专业志愿,根【gēn】据考生填报的专业【yè】志愿顺序、投【tóu】档成绩及各专【zhuān】业【yè】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fèn】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shí】,学校将根据考【kǎo】生是【shì】否服从【cóng】专【zhuān】业调剂【jì】及各专业录取【qǔ】情况进行【háng】专业调【diào】整。对低分或不服【fú】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xué】校将做退档处【chù】理。
第十七条 学校【xiào】在实施高考综合【hé】改革省【shěng】(市、自治区)进行招生录【lù】取工作,按照各省【shěng】(市、自治区)公布的【de】高考【kǎo】改革【gé】方案及有关办【bàn】法执【zhí】行【háng】,考【kǎo】生须满【mǎn】足学校招生【shēng】专业对应的选考科【kē】目要求。对于实施【shī】高【gāo】考【kǎo】综合改革省(市、自【zì】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xiào】按照其高考改【gǎi】革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实施相【xiàng】关【guān】规定【dìng】,同时参照“专业【yè】清”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若在录取【qǔ】中【zhōng】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学校将依【yī】据各省【shěng】(市【shì】、自治区)招【zhāo】生【shēng】录取相关规定,并【bìng】与【yǔ】其【qí】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于考【kǎo】生身体【tǐ】健康状况的要【yào】求【qiú】,学校严格按【àn】照【zhào】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lián】联合印【yìn】发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yì】见》及【jí】有关补充规定和以下专【zhuān】业要求、建议执【zhí】行【háng】。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 | 体检及专业要求 |
1 | 520201 | 护理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建【jiàn】议【yì】报考的女【nǚ】生身高1.55米及以上、男生【shēng】身高1.65米【mǐ】及以上(根据就业岗位【wèi】操【cāo】作要求)。 |
2 | 520201 | 护理(老年护理方向) | 色盲【máng】、色弱考生【shēng】限【xiàn】报。建议报考【kǎo】的女生【shēng】身高1.55米【mǐ】及以上、男生身高1.65米及以上(根据就业岗位操作要求)。 |
3 | 520201 | 护理(母婴护理方向) | 色盲、色弱【ruò】考【kǎo】生限报【bào】。建议报考【kǎo】的女【nǚ】生身高1.55米及【jí】以上、男生身高1.65米及以上(根据就业岗位【wèi】操作要求【qiú】)。 |
4 | 520201 | 护理(口腔护理方向) | 色盲【máng】、色弱考生限报。建议报【bào】考的女生身高【gāo】1.55米及以上、男生身高【gāo】1.65米及以【yǐ】上(根【gēn】据【jù】就业岗位操作要【yào】求)。 |
5 | 520202 | 助产 | 色【sè】盲、色【sè】弱【ruò】考生限报【bào】。建议女生报考且身高【gāo】1.55米【mǐ】及以上(根据就业【yè】岗位操作要求)。 |
6 | 520803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7 | 520101K | 临床医学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8 | 520102K | 口腔医学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9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10 | 520507 | 医学美容技术 | 色【sè】盲、色弱【ruò】考生限报【bào】。因我校该【gāi】专业为生活美容方向,建议【yì】女生报考。 |
11 | 520403K | 针灸推拿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12 | 520416 | 中医康复技术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13 | 520401K | 中医学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14 | 520501 | 医学检验技术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15 | 520502 | 医学影像技术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16 | 520301 | 药学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17 | 520410 | 中药学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18 | 490209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无要求。 |
19 | 520703K | 预防医学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20 | 520801 | 健康管理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21 | 520702 | 卫生信息管理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第二十条 外语语【yǔ】种要求:各招生专业不【bú】限【xiàn】制外语语种,入学【xué】后公【gōng】共外语【yǔ】统一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对思想政治品【pǐn】德认定不合格的【de】考【kǎo】生不予录【lù】取【qǔ】。
第六章 收费项目
第二【èr】十二条 严格按价格【gé】主管部门备案【àn】的项目【mù】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xiào】有完善【shàn】的“奖、贷、勤、减、免、补【bǔ】”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校时开通了【le】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入学【xué】“绿色通【tōng】道”。按【àn】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zhèng】策【cè】规定,学【xué】校全日制品学兼【jiān】优的学生在校期间【jiān】可申请国家奖学金【jīn】、国家励志奖学金,经【jīng】济困【kùn】难的学生可申请【qǐng】国家【jiā】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学生可申请国家教【jiāo】育资【zī】助。同时,学校还设立【lì】了【le】校【xiào】内杏【xìng】林红奖学金和【hé】助学金【jīn】、勤工【gōng】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多个资助项【xiàng】目。
第七章 复查
第【dì】二十四条【tiáo】 新生入学三个【gè】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省关于【yú】招生【shēng】、入学【xué】及【jí】高校学【xué】生管理等规定对【duì】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gé】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根据相【xiàng】关【guān】规定予以处理,直【zhí】至取消入学【xué】资格。
第八章 学历证书
第二【èr】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de】学习年限内,思想品德合【hé】格【gé】并修【xiū】完教学计划规定的【de】学习【xí】内容和学业达【dá】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chéng】认学【xué】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diàn】子【zǐ】注【zhù】册的遵【zūn】义医药【yào】高等【děng】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xué】校不【bú】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rén】进行招【zhāo】生录取工作,不在【zài】校外设立任何【hé】招生【shēng】代【dài】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chéng】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hé】有关政策【cè】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fǎ】规、规【guī】章【zhāng】和【hé】有【yǒu】关政策【cè】为准。
第二十【shí】八【bā】条【tiáo】 本【běn】章程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shēng】就业处负【fù】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diàn】话:0851-28776222/0851-28776294
学校【xiào】网址:https://www.zunyiyizhuan.cn/
学校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平安北路8号
邮编:56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