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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52:02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录取规则、毕业文凭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hé】国高等教【jiāo】育法【fǎ】》等有关法律法规,以【yǐ】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guān】文件规定,特制【zhì】定【dìng】黔【qián】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招生【shēng】章【zhāng】程。

第二条【tiáo】  本【běn】章程适用【yòng】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黔西南民【mín】族【zú】职业技术学院【yuàn】

学院代码(国标):4152013817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凤仪路2号(邮编:562400)。

第四条  黔西南民族职【zhí】业技【jì】术学【xué】院是2004年1月经省人民【mín】政府批准成立的一【yī】所【suǒ】公办综【zōng】合性全日【rì】制普通高等职业学【xué】院,学【xué】院【yuàn】占【zhàn】地面积644.5亩。现有在编教职工452人,其中【zhōng】教授【shòu】14人(含二级教【jiāo】授1人)、副教授103人,硕士及博士(含在读)166人、省级职教名师【shī】2人、州管专家3人,全日制在校生11370人。学院重【chóng】点推进旅游管【guǎn】理、康复【fù】治【zhì】疗技术【shù】、护【hù】理、畜【chù】牧【mù】兽医、建筑工程【chéng】技【jì】术、计算机网络【luò】技术6个特色骨干专【zhuān】业建设,围绕特色【sè】骨干专业打药学【xué】、造旅游【yóu】管理、护理、建筑工程技术【shù】等4个特色骨干专业【yè】群【qún】,现【xiàn】开设有【yǒu】高职【zhí】专业25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wǔ】条招生机构【gòu】: 学院成立【lì】党政主要领【lǐng】导负责【zé】的招【zhāo】生工作领导【dǎo】小【xiǎo】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lǐng】导,并成【chéng】立由分【fèn】管副院长负责【zé】的招【zhāo】生录取工作小组,凡属考【kǎo】试、录【lù】取中的重大【dà】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是学院【yuàn】组织实施【shī】招【zhāo】生及相关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yuàn】招生【shēng】的日常工作【zuò】。

第六条监督机构:在学【xué】院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的领导【dǎo】下【xià】,由学院纪委对招【zhāo】生工作实【shí】施全程监督,确【què】保招生工作公平【píng】、公正、公开,切实维【wéi】护广大【dà】考【kǎo】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2024年高职招生计划【huá】以贵州省教【jiāo】育厅下达为准【zhǔn】,详见各省(自治【zhì】区【qū】、直辖市【shì】)省级招生【shēng】部门【mén】公【gōng】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zé】是:学【xué】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zhāo】生工作【zuò】政【zhèng】策,严【yán】格遵守相关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xiá】市)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在省级招生部【bù】门的指导下【xià】,组织开展我院招生录【lù】取工作。

第九条学院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shēng】总成绩【jì】从【cóng】高【gāo】分【fèn】到【dào】低分进行【háng】排【pái】序,择优录取。若总成【chéng】绩相同,优先【xiān】录取去除政策加【jiā】分后成绩高的考生【shēng】;若去除【chú】政策加【jiā】分后【hòu】总【zǒng】成绩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综合【hé】学科成绩高的考生【shēng】。专业调剂实【shí】行按自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de】方式【shì】进行,当考【kǎo】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diào】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未录【lù】满的【de】其他专业排位【wèi】进行调剂【jì】录取,若不服从专【zhuān】业调【diào】剂,则作退【tuì】档处理。

第十条  各【gè】专业录取【qǔ】采用“专业【yè】清【qīng】”办法,即优先【xiān】录【lù】取第一【yī】专业,不能满足时,再考虑非第【dì】一专业和专业服从调【diào】剂。当考生所有专【zhuān】业【yè】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考【kǎo】生,将调剂到【dào】录取计划未满【mǎn】的专业。不服【fú】从专【zhuān】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艺术类:报考我院《民族表演艺【yì】术》专业的【de】考生须参加2024年贵州省普【pǔ】通高【gāo】校艺术类【lèi】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贵州省统一划定的专科【kē】合格线以上,按照志【zhì】愿【yuàn】优先原则,优【yōu】先录取第【dì】一【yī】志愿第一【yī】次平【píng】行投【tóu】档【dàng】考生。 按专业术科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择优录【lù】取。若专业术科成绩相【xiàng】同,录取文化【huà】总分高的考生。若文【wén】化总分【fèn】仍【réng】然【rán】相同,则依次按【àn】语【yǔ】文、数学、英语单【dān】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dì】十二【èr】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jiāo】育部、卫生部【bù】、中国【guó】残联印发【f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十三条学生【shēng】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jì】划规定的【de】内容【róng】,达到毕【bì】业【yè】要求,发【fā】给国家承【chéng】认学历【lì】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cè】的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yuàn】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还可获得由相关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从业资格证。学院可提供毕业生推荐就业机会。

第七章 其他

第【dì】十四条【tiáo】   填报方式及招生【shēng】计划【huá】:请考生仔细参阅《贵【guì】州省2024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普通专【zhuān】业3500元/年·人,艺术专业7000元【yuán】/年·人。

住宿费:普通宿舍300元/年·人(有独立卫【wèi】生间【jiān】);学生公寓【yù】800元/年·人(有【yǒu】独【dú】立卫生间)。

书费:约500元/学期·人(每学【xué】期按【àn】照实际费【fèi】用缴纳,由出版社收取)。

第十六条【tiáo】根据国【guó】家有关文件【jiàn】精【jīng】神,执【zhí】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zhù】学贷款及教育精准【zhǔn】扶贫等【děng】相关【guān】奖【jiǎng】励和资助政策。学院学【xué】生资助项目包括高职国【guó】家【jiā】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guó】家筑【zhù】梦奖学金、高【gāo】职国家助学金【jīn】、高职退【tuì】役士【shì】兵国家助【zhù】学金【jīn】、高职退役【yì】士兵国家教育【yù】资助【zhù】、高职学生【shēng】应征入伍国家教育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kuǎn】、高职毕【bì】业生下基层学费资助、巩固【gù】拓展【zhǎn】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院级奖学金、院级【jí】助【zhù】学金、勤【qín】工助学等。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yuè】内【nèi】,学【xué】院将按照国【guó】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háng】复【fù】查。复查合格【gé】者予【yǔ】以注册学籍。复查【chá】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qǔ】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黔西南【nán】民族【zú】职业【yè】技术学院【yuàn】负责解释。

学院网址:http://www.qxnvc.edu.cn/

招生咨【zī】询电话【huà】:0859-3916666    0859-3655069

招生传真电话:0859-3916666

招生E-mail:qxnzy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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