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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02:30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政策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rén】民共和【hé】国高【gāo】等教育法》等有【yǒu】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zhāo】生委【wěi】员会2024年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特制定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贵州【zhōu】轻工职业【yè】技术学院2024年【nián】全国普通高【gāo】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3818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云安路1号

学校简介:贵【guì】州【zhōu】轻【qīng】工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隶属于贵【guì】州省教【jiāo】育厅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tōng】高【gāo】等职业【yè】学院【yuàn】,地处贵阳市花溪大学【xué】城贵州【zhōu】轻工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校区,毗【pí】邻贵安【ān】大数【shù】据【jù】科创新城,占地面积1800余亩【mǔ】,是【shì】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现【xiàn】有5大专业【yè】群、高职招【zhāo】生专业25个,形成了以“数·酒·画【huà】”特色鲜明的国【guó】家级高水平专业群为龙头,文化【huà】与旅游、智能制造等省级【jí】特色骨干专【zhuān】业群【qún】为【wéi】支撑,紧贴贵州地方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xū】求【qiú】、就业前景好的专业群体系。

学院师资力量雄【xióng】厚、办学实力强、条【tiáo】件一流【liú】、成果丰硕。拥【yōng】有全国优秀教【jiāo】师【shī】、“国家【jiā】”教学名【míng】师、全国【guó】黄炎培职业【yè】教【jiāo】育奖杰出教师等一大批优秀职教名师和国家【jiā】级教学创新团队。与中软国际、贵【guì】州茅台集团【tuán】等龙头企业【yè】紧密合作,牵头成立【lì】全国大数【shù】据、酱酒行业产教【jiāo】融合共【gòng】同体,拥有国家【jiā】级职业教育虚【xū】拟仿【fǎng】真实训【xùn】基【jī】地、开放实训【xùn】基地,拥【yōng】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和大师工作室【shì】。拥有全【quán】省高职院校唯一一【yī】个中外合【hé】作办学机构,先后与【yǔ】新西【xī】兰【lán】怀【huái】卡【kǎ】托理工大学、匈牙利多瑙新【xīn】城大学、泰【tài】国吉【jí】拉【lā】达【dá】技术【shù】大学等国外院【yuàn】校建【jiàn】立【lì】了合作【zuò】关系,是鲁班工【gōng】坊【fāng】建设联盟成员单【dān】位【wèi】、贵州省首批“国【guó】际交流合作示范校”。近年来,培养的学生获得各类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中【zhōng】斩获国家级奖项40余【yú】项、省级奖项550余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均超95%。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sì】条 招生【shēng】机构:学院【yuàn】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zé】招生工作。招生工【gōng】作领导组组长由学【xué】院记【jì】、院长担任,副组长【zhǎng】由分管招生副院长【zhǎng】、教学副院长担任,成【chéng】员包括【kuò】教务处长【zhǎng】、招生【shēng】就业【yè】办主【zhǔ】任、系主任【rèn】和有关处室负【fù】责人组【zǔ】成,全面处理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xué】院成立由纪检监察室牵【qiān】头的纪检【jiǎn】领导小【xiǎo】组,实行事前备案制,事前防控【kòng】,招生【shēng】监督【dū】,事后巡查的【de】招生监督【dū】工作【zuò】流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dì】六条 招【zhāo】生【shēng】计划以贵州省教【jiāo】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直【zhí】辖市、自【zì】治区)招【zhāo】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zhāo】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de】2024年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报名条件【jiàn】者均可报考【kǎo】,具体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2024年【nián】普【pǔ】通高等学校考【kǎo】试招【zhāo】生工作实【shí】施【shī】方【fāng】案。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一)学院遵【zūn】循公平、公【gōng】正、公开【kāi】的原【yuán】则【zé】,德、智、体、美、劳综【zōng】合衡量,择优录取。

(二)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1.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考生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2.实行院校【xiào】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shì】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遵循志愿优先的原【yuán】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的同【tóng】分排序规则确定【dìng】位次。专【zhuān】业志【zhì】愿无法满【mǎn】足时,对服从【cóng】调剂志【zhì】愿的考生按【àn】分数【shù】从【cóng】高到低调剂志愿录【lù】取,不服【fú】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tuì】档处【chù】理,专【zhuān】业不设【shè】分数级差。

(三)艺术类【lèi】(美术)考生【shēng】按各省(自【zì】治区、直【zhí】辖市)规定录取,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kǎo】生均可填报。学院【yuàn】认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zhī】的【de】艺术类(美术)考试成【chéng】绩和投档规【guī】则【zé】及【jí】录取办法。

(四)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新生入【rù】学三【sān】个月内【nèi】,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fù】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xiàng】关【guān】规定区别情况予【yǔ】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xué】资格。

(六)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七)新生进校经过一个阶段课程学习后,符合学院相关办法规定的可以进行专业调整。

(八)外语【yǔ】考试【shì】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外语必修【xiū】课【kè】程主要为大学英语。

(九)部分专业特殊要求:艺术类【lèi】专业要求无色盲、色【sè】弱,其余专【zhuān】业【yè】按【àn】照教育部、卫生部【b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lián】合【hé】颁【bān】发的《普【pǔ】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九条  严格按价【jià】格主【zhǔ】管部门核【hé】定的【de】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普通专业3500元/年.人,艺术【shù】类专【zhuān】业:7000元/年【nián】.人。

2、怀卡托国际学院【yuàn】(中外合作办【bàn】学):室内艺术【shù】设计(中外合作办【bàn】学)专业【yè】22000元/年.人,建筑工程技术(中【zhōng】外【wài】合作办学)专业【yè】15000元/年.人【rén】。电子【zǐ】商务(中外合作办【bàn】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外【wài】合作办学【xué】)两专业的学【xué】费【fèi】标准,待贵州省物价部【bù】门的正式审核备案【àn】后进行【háng】招【zhāo】生,学院【yuàn】将严【yán】格按照公示的学费标准执行。(中外合作【zuò】办学各专业学费较【jiào】高,建议考生【shēng】谨慎选择【zé】报考)

3、住宿费:六人间1100元/年.人。

4、预收教材费:700元/年.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院全日制二年级以上【shàng】(含【hán】)高职学生中特别优【yōu】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8000元/年·生。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hù】中国共产【chǎn】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chéng】实守信,道德【dé】品【pǐn】质优良;在【zài】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shàng】学年学习【xí】成绩中没有出【chū】现补考科目、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jun1】分原则上应达【dá】85分以上,社会实【shí】践、创【chuàng】新能力、综合【hé】素【sù】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jù】备以上条件,以综合【hé】成绩【jì】为主要【yào】评选【xuǎn】依据。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院【yuàn】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高【gāo】职【zhí】学【xué】生中【zhōng】品学兼优的家庭【tíng】经济【jì】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年·生。

基本申请【qǐng】条件:热爱【ài】社【shè】会主义祖国,拥【yōng】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dǎo】;遵【zūn】守宪法【fǎ】和法律,遵守学【xué】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pǐn】质优良;在校期间学【xué】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分应达80分(含【hán】80分)以【yǐ】上【shàng】,无补考【kǎo】科【kē】目;家庭经济困难(被认【rèn】定为特殊困难的【de】,同等【děng】条件下优先);具备以上条【tiáo】件,以【yǐ】综合【hé】成【chéng】绩【jì】为主要评选依据。

3、学院奖学金

学院【yuàn】利用事业收入资【zī】金设立学院【yuàn】奖学金【jīn】,一等奖【jiǎng】学【xué】金3000元【yuán】/年·生,二【èr】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三等奖【jiǎng】学金1000元/年·生。

第十一条  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zhǔn】:人均3300元/年•生,每【měi】年根据名额在2000~4000元【yuán】范围内【nèi】按【àn】档【dàng】评选。

基本申请条件【jiàn】:热爱【ài】社会主【zhǔ】义【yì】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xué】校规章制度【dù】;诚【chéng】实【shí】守信【xìn】,道【dào】德品质优【yōu】良;勤【qín】奋学【xué】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按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认【rèn】定办【bàn】法执行)。

2、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

贵州脱贫【pín】家庭学生(原“农村户籍建档【dàng】立卡【kǎ】贫困户子女”),具有我院【yuàn】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享【xiǎng】受贵州省巩【gǒng】固【gù】拓展脱贫攻【gōng】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4500元/年•生,其中免学费【fèi】3500元/年•生【shēng】,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nián】•生【shēng】。(以贵州资【zī】助政【zhèng】策为准)。

3、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视岗【gǎng】位而【ér】定,勤【qín】工助【zhù】学岗位不同,资助金额【é】不【bú】同,一般分600元/月、500元【yuán】/月、400元/月三档。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二【èr】条 学生在规定【dìng】的【de】年【nián】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yào】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bù】学籍、学【xué】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轻工职【zhí】业技术学院专科毕【bì】业证书,并以【yǐ】此具印【yìn】。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贵【guì】州【zhōu】省贵阳市【shì】贵【guì】安新【xīn】区云安路【lù】1号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新城校区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邮编:561116

联系电话:0851-88507550、88507551

联系人:吴老师、高老师、任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gzqy.cn)

传【chuán】真【zhēn】:0851-88507550。招生咨询QQ群:1081575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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