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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42:1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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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yù】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我【wǒ】校2024年普【pǔ】通【tōng】高等教【jiāo】育的【de】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2850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学校简介【jiè】:贵州城【chéng】市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rén】民政府批准设【shè】立【lì】,教育部备【bèi】案、纳入国【guó】家计划【huá】内统一招生的全【quán】日制普通高【gāo】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de】花【huā】溪大学【xué】城,规划占地1445亩,现【xiàn】有【yǒu】在校生12000余人,目前已为社【shè】会输送5万余名高素【sù】质技【jì】术技能人才【cái】。办学23年以【yǐ】来,学校【xiào】坚持【chí】以【yǐ】新时代中国特色【sè】社会【huì】主义【yì】思想【xiǎng】为指导【dǎo】,全面贯【guàn】彻党的教【jiāo】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xiàng】,落实立德【dé】树人为【wéi】根本任务【wù】,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促进就业和服务地方经【jīng】济发展为宗旨;加快建【jiàn】设特色鲜【xiān】明、多学科专【zhuān】业协调发展【zhǎn】的高水平职业大学,推进【jìn】职【zhí】业【yè】教【jiāo】育高质量发展【zhǎ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xiào】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下设办【bàn】公室【shì】。学校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全面负责【zé】贯彻落实教育【yù】部【bù】、省招【zhāo】生委员会招生工作【zuò】的有关政【zhèng】策,执行学校【xiào】有关招【zhāo】生工作的决【jué】议、研究【jiū】制定招【zhāo】生政策、审议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gōng】作的重大事宜【yí】。

第五条 学校【xiào】成【chéng】立由纪委和【hé】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de】招生工作【zuò】监察领导【dǎo】小组,负责【zé】监督【dū】招生工作各【gè】项政【zhèng】策和贯彻落实,招生【shēng】录取公开【kāi】、公平、公【gōng】正【zhèng】,维护广大考生【shēng】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4年招生计划【huá】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zhǔn】,详【xiáng】见各【gè】省招【zhāo】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24年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七【qī】条 面向生源省【shěng】招收2024年高考【kǎo】的应(往)届高中【zhōng】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考生,实行考生自【zì】由【yóu】报【bào】考,录取分数【shù】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确定的专【zhuān】科【kē】录取分数线

第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tiáo】 体检标【biāo】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guān】补充规【guī】定执行。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zài】省招生【shēng】考试院领导下坚【jiān】持公开、公【gōng】平、公正、择优【yōu】录取的【de】原则,严格按【àn】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dì】十一【yī】条 学校以省招生考试院提【tí】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xìn】息【xī】作为【wéi】录取新生的依据,在120%投档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艺术类【lèi】专业【yè】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组织的专业术科【kē】考试并【bìng】取【qǔ】得合【hé】格成【chéng】绩,录取时文化成绩上线后【hòu】,按专业成【chéng】绩排【pái】序从高到【dào】低择【zé】优录取。

第十【shí】三条 录取时,往【wǎng】届生与应届生一【yī】视【shì】同仁,无【wú】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shí】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考生【shēng】资【zī】格【gé】进行复查,复【fù】查不【bú】合格者,根据国家【jiā】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yǐ】处【chù】理,直至【zhì】取【qǔ】消入学【xué】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xué】后【hòu】经三个月复查期【qī】满,方可取得【dé】正式学籍,教育部学【xué】信网电【diàn】子注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助学措施

第十六【liù】条【tiáo】 所【suǒ】有专业收费【fèi】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xué】校公示的【de】项【xiàng】目及标准执行。

第【dì】十七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鼓励【lì】办法,按照国家【jiā】有【yǒu】关【guān】政策规定,学【xué】校通过国家【jiā】生【shēng】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jiǎn】免、临时【shí】困难补助等和社会捐【juān】助对【duì】经济困【kùn】难的学生进行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jiā】庭经济而【ér】辍学。

第十八条 奖学金政策

(一)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家庭经济【jì】困难【nán】且品学兼优的学【xué】生【shēng】可申【shēn】请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5000元/年。

(三)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

(四)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学校鸿源奖学金最高6000元/年。

第十九条 助学金政策

(一)在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

(二)助学金:资助家庭经【jīng】济【jì】困难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平【píng】均【jun1】资助【zhù】标【biāo】准【zhǔn】为每生每【měi】年3300元【yuán】。具体资助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000-4000范围内自主【zhǔ】确定,分为3档【dàng】。

(三)贵州省符合资助【zhù】条件【jiàn】的脱贫家庭学生,具有我校【xiào】正式学籍【jí】的全【quán】日制在校生享【xiǎng】受巩固拓展脱【tuō】贫【pín】攻坚成果专项【xiàng】学生资助4500元/年(免学费3500元/年,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四)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酌情减免。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guī】定的【de】年限内,修【xiū】完教【jiāo】学计划规定【dìng】的内容【róng】,达【dá】到毕业要求【qiú】,颁发【fā】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jiāo】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de】贵州城【chéng】市职业学院毕业【yè】证,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dì】二十【shí】一条 本章程【chéng】适【shì】用于我校普通专科招生【shēng】工作,由学【xué】校招生办公室负责【zé】解释。

第二【èr】十二条【tiáo】 本章程自公布【bù】之日起【qǐ】实施。与【yǔ】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学校【xiào】以【yǐ】往有关招生工作【zuò】的【de】文件【jiàn】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zhǔn】。

第二十【shí】三条 有关学校、专业等详【xiáng】细【xì】介绍可通过【guò】以下途径【jìng】了【le】解:《贵州省2024年【nián】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贵州【zhōu】城市【shì】职业学【xué】院2024年招生简【jiǎn】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51) 88308092 88308090

传   真:(0851)88308089

邮政编码:550025

学校官网:http://www.gzcsxy.cn

学校微信公众号:city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