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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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d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有关法律法【fǎ】规,以及【jí】《省招生委【wěi】员会关【guān】于做【zuò】好2024年高职(专科)院校分【fèn】类考试招【zhāo】生工作的通知》的规【guī】定,特制【zhì】定贵州城市职业学院【yuàn】2024年分类【lèi】考试【sh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shì】用【yòng】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kǎo】试招生【shēng】工作【zuò】。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民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学校情况简介【jiè】:贵【guì】州城市职业学院【yuàn】是经贵州省【shěng】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bèi】案、纳入国家计划内【nèi】统一【yī】招生的全日【rì】制普通高校。学【xué】校坐落【luò】于风景秀丽的花【huā】溪大学城【chéng】,规【guī】划占地【dì】1445亩【mǔ】,现【xiàn】有【yǒu】在校生10000余人,目前已为社【shè】会输【shū】送5万余【yú】名高素质【zhì】技术技能【néng】人才。办学23年以来,学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dǎo】,全面贯【guàn】彻党的【de】教育【yù】方针【zhēn】,坚持社【shè】会主义【yì】办学方向【xiàng】,落【luò】实立【lì】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促进就业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zhǐ】;加快建设【shè】特色鲜明、多学【xué】科专业【yè】协【xié】调发展的高水平【píng】职业大学,推进职业【yè】教育【yù】高质量发【fā】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处
第五条 监督机构:贵州城市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shēng】考试院公布【bù】的2024年贵州省【shěng】高职(专科【kē】)分类【lèi】考试招【zhāo】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高中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中职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专项类:我省下岗失业人【rén】员、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hé】基层【céng】农技人【rén】员【yuán】。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志愿填【tián】报时间:2024年3月【yuè】11日09:00至3月17日17:00,凡【fán】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shì】院网站,根据【jù】省【shěng】招生【shēng】考【kǎo】试院公【gōng】布【bù】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mù】录》和我校的《招生章【zhāng】程【chéng】》填报我校最多六个专业志【zhì】愿。
(二【èr】)征集志【zhì】愿时间:2024年4月2日09:00至4月8日17:00,凡符合【hé】报考条【tiáo】件未被录取的考【kǎo】生,可登录省【shěng】招生考试【shì】院网【wǎng】站,根据省【shěng】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quē】额情况和我【wǒ】校的招生章程填报我【wǒ】校【xiào】专业【yè】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二)评价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yè】技【jì】能适应【yīng】性测【cè】试”的【de】评价方式【shì】。
2.中【zhōng】职毕业生实【shí】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de】评价方【fāng】式,文【wén】化综合考试全省统考【kǎo】,省招生【shēng】考【kǎo】试院负【fù】责命题和评【píng】卷。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fù】责组织考试。我校负责【zé】组织职【zhí】业技能测试,并根据【jù】文化【huà】综合考试成【chéng】绩和职【zhí】业技能测试成【chéng】绩【jì】择优录取。
3.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mín】和【hé】基【jī】层农技人员【yuán】实行“职业技能适【shì】应【yīng】性测试【shì】”的【de】评【píng】价方式。
4.考生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所学专【zhuān】业相同或【huò】相近【jìn】的专【zhuān】业,录取时原则上【shàng】可【kě】使【shǐ】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成绩。
5.对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shì】进行,检测该考生是否【fǒu】具【jù】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zhí】业【yè】倾向,不进行文化考试。普通高【gāo】中毕业生【shēng】的成绩【jì】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cè】试【shì】”成绩组成【chéng】,中职毕业生【shēng】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kǎo】试【shì】+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zǔ】成。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具体原则
(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二)按【àn】照【zhào】考试最终成绩及专【zhuān】业报考要求【qiú】,在综合评【píng】价招生计划【huá】中,根据【jù】总【zǒng】成绩和专业特色择优录取【qǔ】。
(三)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
(四)对在校期【qī】间获教育部【bù】牵头举办的全国职【zhí】业院校技能【néng】大【dà】赛【sài】三等奖及以上、教【jiāo】育厅牵头举【jǔ】办的【de】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jiǎng】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对口或【huò】相近专业。
(五【wǔ】)我校于【yú】9-21前将【jiāng】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shěn】核,并通过省招生考【kǎo】试院网站【zhàn】(网址:www.zsksy.guizhou.gov.cn)进【jìn】行公【gōng】示。同时我校将下载省招生【shēng】考【kǎo】试院【yuàn】网站【zhàn】上公示的名单在本校网站【zhàn】上【shàng】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经学校【xiào】公示【shì】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cān】加【jiā】2024年全国普【pǔ】通高考【kǎo】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èr】条 收费标准【zhǔn】:严【yán】格按【àn】贵州省物价【jià】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后的项目及标准【zhǔn】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
(四)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学校鸿源奖学金最高6000元/年。
第十四条 助学金
(一)在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
(二)贫困生每年可申请人均3300元国家助学金。
(三)部分享受贵州省巩固【gù】拓【tuò】展脱【tuō】贫攻坚成果【guǒ】资【zī】助的 学生【shēng】可减免3500元/年学费入学,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四)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酌情减免。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jiāo】学【xué】计划规【guī】定的内【nèi】容【róng】,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jīng】教育部【bù】学籍【jí】、学历【lì】电子注册的贵州城市职【zhí】业学【xué】院专科毕业证书,并【bìng】以此具【jù】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diàn】话【huà】:0851-88308090 88308091
传 真:0851-88308089
学校网址:http://www.gzcsxy.cn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