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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交通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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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交通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交通职业大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报考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贵州交通职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等【děng】教育法》等有【yǒu】关【guān】法【fǎ】律法规,以及【jí】教育部、贵州省【shěng】教育【yù】厅、贵州【zhōu】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贵【guì】州交通职【zhí】业大学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交通职业大学

学院代码:4152012222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25号

贵州交通职业大学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的公办本科层次理工类职业院校,创建【jiàn】于1958年,历【lì】经“国【guó】家【jiā】示范校”“国家优【yōu】质校”“中【zhōng】国特色高水平高职【zhí】院校”,2024年【nián】升格【gé】为贵州交通职业大学。学校【xiào】占地1318亩,建筑总【zǒng】面积近49万平方米,在校生1.3万余人,设11个教学【xué】系部,开设30余【yú】个本【běn】专科【kē】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7个。建校【xiào】以来,学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yù】才初【chū】心使命,秉【bǐng】承“质【zhì】量立校、特色优校、人才兴校、创【chuàng】新【xīn】强校”的【de】办学理【lǐ】念,为社会输送了十余万技术技能人才,为交通运输【shū】事业发展【zhǎn】作出【chū】了积极贡【gòng】献,被誉为【wéi】“贵州交通人【rén】才【cái】的摇篮”,综合竞争力位列全国职业【yè】院校第一梯队【duì】。

学校聚【jù】焦现代综合交通运输【shū】体系【xì】人才培养【yǎng】,重点打造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和汽车【chē】运用与维修技术【shù】(西【xī】部山【shān】区【qū】智能【néng】交通)两个【gè】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以“高原峡谷高桥技【jì】术之塔、交旅融合研学之【zhī】塔”为标志,带动【dòng】交【jiāo】通物流等专业群【qún】的协【xié】同发展,形成“双塔交辉、群【qún】雄【xióng】拱【gǒng】卫”的专业特色【sè】布局。学校【xiào】育人环【huán】境资源【yuán】优质丰富,图馆馆藏【cáng】图【tú】书近200万【wàn】册,建【jiàn】成国家级课【kè】程19门,拥有省级【jí】以上产教融合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yán】究【jiū】中心【xīn】、重点实验室【shì】等15个【gè】。建有全国【guó】独具特色的卧龙山实体【tǐ】隧道【dào】、鲲鹏实训桥梁、喀斯特山地道路智能【néng】运输虚拟仿真实训中【zhōng】心、交通土建开放实训基地【dì】、智慧交通产【chǎn】教融合实训基地、智能网联【lián】虚拟仿真中心、绿色【sè】交通机电应用技术中心、智能网联汽车实训基地【dì】等校【xiào】内【nèi】理实一体【tǐ】化教学场【chǎng】所和生【shēng】产(经营)性实训【xùn】基地195个【gè】,校外顶【dǐng】岗实习基地133个。

师【shī】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jiāo】师近800人【rén】,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超过30%,博士等高学历教师【shī】超【chāo】过60%。以“全国高【gāo】校黄【huáng】大年式教师团队【duì】”等4个【gè】国【guó】家级教【jiāo】师【shī】团【tuán】队为引【yǐn】领,带【dài】动其他教【jiāo】师团队高质量【liàng】发展。近年来,学校【xiào】获国【guó】家级奖励【lì】或荣誉40余项,教【jiāo】师(团队)获国家【jiā】级奖励或荣誉21项,国家【jiā】级教学成【chéng】果【guǒ】奖6项,首批中央和国务院授予的“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duì】”2名核心成员担任学校专业【yè】带【dài】头人;免【miǎn】试专升【shēng】本【běn】学生【shēng】人数占全省高职院【yuàn】校近20%;师生积极参【cān】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排名在【zài】全国1500余【yú】所高职院【yuàn】校中持【chí】续保持在前30位。

学校育人文化特色鲜明,为学生提供了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广阔舞台。贵州交通博物馆·教育馆、文化千岛艺术馆等11个“通途文化”育人场馆展现贵州千年交通发展和民族文化魅力;花卉种植基地、劳动教育基地“育”见劳动【dòng】之美【měi】,点【diǎn】亮成长底色;舞台上、运动场、校园道路,打【dǎ】造时时、处【chù】处【chù】的真【zhēn】实课堂【táng】;通途双【shuāng】创园、创客空间释【shì】放创新潜能、点亮【liàng】创意之光;科【kē】技【jì】社【shè】、艺术团【tuán】等【děng】30余个社团助力每一个梦想自由飞翔。

聚焦新目标,迈向新征程。学校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zhì】量【liàng】发展,塑【sù】造“胸中有大道、眼里有【yǒu】光亮、脑中有文化、手上【shàng】有绝活【huó】、脚下有力量”的【de】独特精神【shén】标识,建设“西部领先、行【háng】业【yè】标杆、全【quán】国一流、国际视野【yě】”的高水平职业【yè】大学【xué】,努力实现“学交通、到贵交,交旅融合、中国样板”的发展愿景。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书记【jì】、院长【zhǎng】任【rèn】双组长的招【zhāo】生【shēng】录取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由分【fèn】管招生【shēng】工作【zuò】的副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学院副书记、副院长【zhǎng】担任副组长,各系书记、主任【rèn】及【jí】行【háng】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招生【shēng】工作。招生办公【gōng】室【shì】为【wéi】学院招生常设机构【gòu】,设在学院【yuàn】招生【shēng】就业指【zhǐ】导【dǎo】中心,其主要职责是【shì】按照【zhào】教育部和上级【jí】主管【guǎn】部门规定,执行【háng】学院招生【shēng】录取工作【zuò】领导小【xiǎo】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院全日制招生录取工作的【de】组织实施。

第五条【tiáo】 学院纪委对招生录取工【gōng】作进行全程监督。对【duì】招【zhāo】生录【lù】取工作中【zhōng】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xué】院【yuàn】2024年招【zhāo】生计划以贵【guì】州省教育厅下达为【wéi】准,详见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省级招生【shēng】部门【mén】公布的【de】招生计【jì】划。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详见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shěng】级招生部【bù】门公布的【de】招生消息。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zhāo】生工作政策,严【yán】格遵守各省【shěng】(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bù】门的【de】招【zhāo】生录取相关规定,在省【shěng】级招生【shēng】部【bù】门的指导【dǎo】下,组织【zhī】开【kāi】展我院【yuàn】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考生按自愿选择填报。

第十条 艺术类【lèi】考生按【à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录取,文理兼收。我院【yuàn】认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组织的艺【yì】术【shù】类考试【shì】成绩【jì】。

第【dì】十一条 学院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z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进行排序【xù】,择优录取。若总【zǒng】成【chéng】绩相【xiàng】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成绩高的考生【shēng】;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成绩仍然【rán】相同,则优先录取综合学【xué】科成绩高的考【kǎo】生。考生所【suǒ】有专业志愿都【dōu】无【wú】法满【mǎn】足时,根【gēn】据各省(市)上级招生主管部【bù】门对【duì】于【yú】专业【yè】调剂的相【xiàng】关规定进【jìn】行处理。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jiāo】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体检工作【zuò】指【zhǐ】导意见》及【jí】有关补充【chōng】规【guī】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专业特殊要求

(一)旅游管理(乘务服务方向)专业报考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佳;

2、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9-21后出生;

3、身高:男性170cm-183cm,女【nǚ】性160cm-173cm;

4、男性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E字表4.8及以【yǐ】上,女性矫正【zhèng】视【shì】力达【dá】E字表4.8及【jí】以上,无【wú】色弱【ruò】、色盲。

(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要求:

1、身高:男性168cm及以上,女性158cm及以上;

2、双眼视力(包含矫正视力)达E字表4.8及以上;

3、五官端正【zhèng】,听力正常,无【wú】色盲【máng】、无【wú】色弱、无口吃、无残肢【zhī】、无【wú】传染性疾病、无【wú】精神性疾【jí】病。

第十四条 学院优【yōu】先录取第一次投档(第一次【cì】平【píng】行投档【dàng】志愿【yuàn】)考【kǎo】生,若在第一次投档【dàng】(第一次【cì】平【píng】行投档志愿)录取人数不【bú】足时,接收【shōu】征集志愿考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dì】十五条 严格按【àn】贵州【zhōu】省价格【gé】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mù】及标准【zhǔn】执行。

(一)本科专业(4年制)学费:按【àn】授予学位的类别,管理学4100元/年·人,工学【xué】4200元【yuán】/年【nián】·人。

专科【kē】专业(3年制)学费:普【pǔ】通专【zhuān】业3500元/年˙人,艺术【shù】专业【yè】7000元/年˙人。

(二)住【zhù】宿费【fèi】:六人间1000元/年˙人【rén】,四人间1200元/年【nián】˙人。

(三)预收费:书费500元/人(按学年预缴,毕业后按实际领用书款结算)。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

按国家【jiā】相关【guān】政策规定【dìng】执行,用于奖励品【pǐn】学兼优学生【shēng】和资助家庭经济困【kùn】难【nán】学生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三)国家助学金:以当年财政拨款标准为准。

(四)学院奖学金:

专科生:一等【děng】奖1000元/生˙学期,二等奖【jiǎng】700元/生˙学期,三等【děng】奖500元/生˙学期【qī】。

本科生:按照贵州交通职业大学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助学政策

(一)国家助【zhù】学贷款【kuǎn】。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kě】申请办理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需办理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的【de】学【xué】生,入学【xué】前【qián】自行注册【cè】国家开发【fā】银行“学【xué】生在线【xiàn】服【fú】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打印贷【dài】款申请表,并持贷【dài】款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cái】料,与家长共同到户籍所在地的【de】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yuán】地贷【dài】款。

(二)入【rù】伍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bǔ】偿【cháng】,退役【yì】复学学生可【kě】申请学费减免。退役后考入我【wǒ】院的【de】学生,符合【hé】条件可【kě】申请学费减免。当年考入【rù】我校后去服【fú】兵【bīng】役的新生,须申请保【bǎo】留入【rù】学资【zī】格,退役复学可申请学费资助。学院设立国【guó】防奖学金,应征地【dì】为学校【xiào】,入伍3个月【yuè】后未被退兵,毕业生一次【cì】性奖【jiǎng】励10000元,在【zài】校生【shēng】一次性奖励5000元。退役士兵复学、入学享受国【guó】家助学金【jīn】,资助标准以当【dāng】年财政【zhèng】拨款【kuǎn】标准为准。

(三)全面畅通【tōng】新生入学“绿色【sè】通道【dào】”。如果新生在入学时【shí】因为各种原因,没【méi】有顺利申【shēn】办生源【yuán】地信用助学贷款,或者因【yīn】突发事件【jiàn】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fèi】,通过“绿色通道【dào】”先报到入学【xué】后再【zài】继【jì】续申办贷【dài】款或补交【jiāo】学费【fèi】。

(四【sì】)学【xué】院建立了完善的【de】学生勤工助学体系,设立了勤工助【zhù】学【xué】基金,安【ān】排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nán】学生课【kè】余时间参【cān】加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de】报【bào】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wán】成学业。

第八章 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按规定对考【kǎo】生资【zī】格进行初步【bù】审查,审查合格的【de】,予以注册学籍。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规【guī】定对考生资格进【jìn】行【háng】复查,复【fù】查不合【hé】格,根据【jù】国家【jiā】相关规【guī】定区别情【qíng】况予以处理【lǐ】,直至取消【xiāo】入【rù】学资格【gé】。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九条 高职【zhí】(专科)层次学生在【zài】规定的【de】年限内,修【xiū】完教学计【jì】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fā】给国【guó】家承【chéng】认学历的【de】、经教【jiāo】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guì】州交【jiāo】通职【zhí】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并以【yǐ】此【cǐ】具印。

本科层【céng】次【cì】学生在【zài】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fā】给国家承认【rèn】学历的、经【jīng】教育部学【xué】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zhōu】交通职业大学本科【kē】毕业【yè】证【zhèng】书【shū】,并以此具印。符【fú】合学位授【shòu】予条件者【zhě】,依法【fǎ】授予相应学位【wèi】证书。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shí】一条 本【běn】章【zhāng】程由贵州【zhōu】交通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zé】解释【shì】。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dì】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25号(贵州交通职【zhí】业大学【xué】招【zhāo】生就【jiù】业指导中【zhōng】心【xīn】),邮编:551400

(二)联系电话:0851-88133355、88132857

(三)学院官网:http://www.gzjtzy.net/

(四)学院招【zhāo】生信息网:http://zsjy.gzjtzy.net/

(五)学院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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