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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7:32:53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本【běn】文【wén】为大家整理的【de】是2024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zhāo】生【shēng】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zhāo】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shēng】行为,切【qiē】实维护考生【shēng】合法权益,根据【jù】省教育厅【tīng】《关【guān】于做好江苏省2024年高【gāo】职院校提前【qián】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zhī】》(苏招委〔2024〕2号文件【jiàn】精神,结【jié】合我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美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2.招生代码:1215

3.学校地【dì】址:江苏省宜【yí】兴市【shì】荆邑【yì】南路99号邮政编码:214206

4.学校网址:http://www.wxgyxy.cn

5.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无锡工【gōng】艺【yì】职业技术学院是隶属于【yú】江【jiāng】苏省教育厅的【de】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江【jiāng】苏【sū】省中国特色高水【shuǐ】平高【gāo】职学校建设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gāo】等职业院校、教育部【bù】高职高专人才【cái】培养工作水平【píng】评估【gū】优秀【xiù】院校。

学校肇始于1933年【nián】创办的江苏省宜兴【xìng】初级陶瓷科职业学校,经过9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xiào】现【xiàn】已发【fā】展成为以紫砂陶为特【tè】色,以【yǐ】艺术设计为重点,覆盖【gài】电线电缆、眼视光【guāng】技术、物【wù】联网技术、电【diàn】子商务等【děng】艺工【gōng】文商相融【róng】合的综合性高职【zhí】院校。现设有陶瓷学院、传媒【méi】艺【yì】术与设【shè】计学院【yuàn】、环境【jìng】艺术与设计学【xué】院、时尚艺术与设计学院、机电【diàn】与信息工程学院、经【jīng】济【jì】管理【lǐ】学院【yuàn】等6个二级学院,开设37个【gè】专业,其【qí】中陶瓷设计【jì】与工艺、服装与服【fú】饰设计【jì】、电线电缆制造技术、室内艺术设计、动【dòng】漫设【shè】计【jì】、市场【chǎng】营销等【děng】为省级重点建设【shè】专业;材料工程技术、眼视光技术等是省属高职院校中独【dú】具特色的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zhāo】生,着【zhe】力【lì】培养服【fú】务区域发展【zhǎn】的高素【sù】质技术技能人才,现有【yǒu】在【zài】校生10000余人。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míng】称【chēng】为:无锡工【gōng】艺【yì】职业技术学院【yuàn】。对在规定的年【nián】限内达到所在【zài】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的招【zhāo】生【shēng】工【gōng】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xiào】纪委【wěi】多重【chóng】监督机制,学校【xiào】招【zhāo】生工【gōng】作在【zài】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jiē】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dì】九条【tiáo】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yǎng】目标、办学条件【jiàn】等实际情况,统【tǒng】筹考虑省内高考人数、生源质【zhì】量、区【qū】域协调发展等因【yīn】素,结合近年来本【běn】校生【shēng】源计划编制情况,综【zōng】合【hé】分析,经教育主管【guǎn】部门审核后,确定学校【xiào】提前招生计划【huá】。招生专【zhuān】业及计划数以教育【yù】主【zhǔ】管部门正式【shì】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 报名条件

凡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yè】水【shuǐ】平语【yǔ】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shǐ】、地【dì】理、物理、化学【xué】、生物【wù】、信息【xī】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dé】成绩【jì】。其中,报考3+2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和专科【kē】普通类专业【yè】要【yào】求10门科目全【quán】部合格,艺术类【lèi】(美术【shù】)类专业【yè】要【yào】求至少8门合格,报考艺【yì】术(美术)类专业【yè】的【de】考生【shēng】,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lèi】专【zhuān】业省统考。

学校对【duì】提前招【zhāo】生【shēng】的考生体【tǐ】检要求,按【àn】国家【ji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jiā】我校组【zǔ】织【zhī】的新生体检【jiǎn】和【hé】资格复查,体检不合【hé】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gé】者,学校将按学【xué】籍管理有【yǒu】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

1.第一轮志愿填报9-21至8日17:00

2.第二轮志愿填报4月9日9:00至15:00

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zài】规定【dìng】时间内【nèi】登录江【jiāng】苏省教育考试院【yuàn】网站【zhàn】(gk.jseea.cn)的“高职【zhí】院校【xiào】提前招生申【shēn】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第十三条 志愿填【tián】报:考【kǎo】生可填报1所院校【xiào】和6个专业【yè】志愿。填【tián】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致,普【pǔ】通【tōng】类专业和艺术(美术)类专【zhuān】业不可兼报【bào】。

第十四条 考试办法(校测办法)

1.报【bào】考3+2高职与普通本科分【fèn】段培养项目和普通【tōng】类专业的考生,学校考核【hé】(校测)采取文【wén】化【huà】素【sù】质测【cè】试的方式,主要【yào】考核语文【wén】、数【shù】学两门【mén】课程,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

2.报考艺术(美【měi】术)类专【zhuān】业的考生【shēng】,我校【xiào】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qǔ】,我校不再单独【dú】组织【zhī】艺术(美术)类的专【zhuān】业测【cè】试或相【xiàng】关技能考【kǎo】核,无【wú】需到校参加校测。

第十五条 考试时间(校测时间)

1.报到时间:3月15日8:00—17:00

2.考【kǎo】试【shì】时间:3月16日9:9-21:00考试时长【zhǎng】120分钟,满【mǎn】分300分。

3.考试地点:无锡工艺职【zhí】业技【jì】术学院(宜兴【xìng】市荆【jīng】邑南路99号),具体【tǐ】详见准【zhǔn】考证

4.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所有【yǒu】报考我校3+2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péi】养项目和【hé】普【pǔ】通类专业的考生须【xū】在9-21按我校规定的时间【jiān】要求,凭【píng】本人身份证原【yuán】件到我校报到【dào】,确认身份后,我校【xiào】发放“综【zōng】合【hé】素质测试”准考证【zhèng】。考【kǎo】生须持“综合【hé】素质测试”准考【kǎo】证和身份证双证,参【cān】加综合素质【zhì】测试【shì】。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无需到校参加校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èr】等【děng】功以【yǐ】上【shàng】或被战区(原大军区【qū】)以【yǐ】上单位授【shòu】予【yǔ】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qiáo】子女【nǚ】、归侨【qiáo】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wān】户籍考生),录取时【shí】加5分投档【dàng】。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rú】符合【hé】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de】,取【qǔ】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guò】20分。省教育考试院统【tǒng】一将符【fú】合加【jiā】分条件的考生信息及【jí】加分分值提供给【gěi】我【wǒ】校。

第十七条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赋分原则

我【wǒ】校【xiào】将【jiāng】对考生的【de】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科目【mù】的成绩【jì】进【jìn】行赋分转【zhuǎn】换,“合【hé】格”转换为10分,“不合格”转换为8分,10门科【kē】目转换【huàn】后的分数相加【jiā】,即为考生的【de】“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此项满分为【wéi】100分。

第十八条 录取总分

1. 报考【kǎo】3+2分段培养项目【mù】和专科【kē】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fèn】=文化素质测试(校测)成绩+学业【yè】水平【píng】测试折算成绩+政策性加分(加分值由江苏【sū】省教育考【kǎo】试院统一提供)。若总分相【xiàng】同,按【àn】考生文【wén】化素质【zhì】测试成绩录取【qǔ】,如仍相【xiàng】同按【àn】照【zhào】考【kǎo】生单科语文、数学成绩顺序排序录取。

2.报考艺【yì】术(美术)类专业【yè】:录取总分=学业水平【píng】测【cè】试折算【suàn】成绩+美术类【lèi】专业【yè】省统考成绩+政【zhèng】策加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kǎo】成绩和加【jiā】分值均由【yóu】江【jiāng】苏省教育考【kǎo】试【shì】院统【tǒng】一【yī】提供)。若总【zǒng】分相同,按考生美术类专【zhuān】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如仍相同,按考生单【dān】科素描、速写、色彩成绩顺【shùn】序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以【yǐ】录【lù】取总分作【zuò】为录【lù】取依据,并按“分【fèn】数优【yōu】先,遵【zūn】循志愿”的录【lù】取办法,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在确保考生利益【yì】的前【qián】提下,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kuàng】适【shì】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关于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9-21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zhāo】生计划的院校和专【zhuān】业。4月9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qǔ】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qiú】的【de】考生可在高职【zhí】院校提【tí】前【qián】招【zhāo】生申请平台向【xiàng】1所院校【xiào】提出申请【qǐng】,并按院校招【zhāo】生简【jiǎn】章的【de】规定参加校【xiào】测。考生【shēng】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zhuān】业【yè】调剂意向。已完成公布【bù】计划【huá】的院校或者【zhě】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háng】第【dì】二轮【lún】招生录【lù】取。相关院【yuàn】校于9-21前完成【chéng】对考生的校测以及拟录取数据的上【shàng】报备案工作。具【jù】体我校是否参加【jiā】第二轮以及第二轮【lún】的专业、计划、测【cè】试时【shí】间等另行通知。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校测考试收费标准

为方【fāng】便【biàn】考生,减少校【xiào】测的报到程序,我校决定【dìng】文化素【sù】质测试(校测)不【bú】向【xiàng】考生收取任【rèn】何费用,但【dàn】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第二【èr】十二【èr】条 学校根【gēn】据经江【jiāng】苏【sū】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根据苏价费[2014] 136号确定)按学年收取费【fèi】用(币种:人民【mín】币)。

文科类【lèi】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zhuān】业5300元,艺术【shù】类专【zhuān】业6800元。

报考3+2分段培养【yǎng】项目的考生前三年按【àn】我【wǒ】校收费标准【zhǔn】收费,后【hòu】两年【nián】按照【zhào】无锡太湖学【xué】院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sān】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500元(根据苏价费【2002】369号文【wén】件【jiàn】确定)。住宿费标准如有调【diào】整【zhěng】,具体【tǐ】收费【fèi】标准【zhǔn】以省发改【gǎi】委【wěi】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wén】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xiào】构建了【le】“奖【jiǎng】、助、贷、勤、补、免”六【liù】位一体的学生奖助体【tǐ】系。设有国家奖学【xué】金【jīn】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xué】年;优秀学生奖学金600元-3000元/学年【nián】;单项【xiàng】奖学金和企业专项奖学金【jīn】受奖面50%以上【shàng】。设【shè】有【yǒu】国家助学金【jīn】2300-4300元/学年;企业助学金1000-5000元/学年;设【shè】有【yǒu】勤工助【zhù】学、路费补【bǔ】贴、伙【huǒ】食补贴等资助项目。

第七章 附  则

第【dì】二十五条【tiáo】 录取【qǔ】名单【dān】经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后,学校发放录取通【tōng】知,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已被【bèi】高【gāo】职【zhí】院校提前招生录取【qǔ】的考生【shēng】,不再参【cān】加6月份【fèn】的【de】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xíng】式的录【lù】取。确需参【cān】加【jiā】高考【kǎo】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shì】、区)招办【bàn】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fāng】可参【cān】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tōng】讯地【dì】址:江苏省宜【yí】兴【xìng】市荆邑南【nán】路99号邮政编码:214206

招生咨【zī】询电话:0510-81710055、81710066、81710077、81710088、81710099

招生传真:0510-81710121

电子信箱:zsjy@wxgyxy.cn

招生监督电话:0510-81710017

招生监督邮箱:jljc@wxgyxy.cn

学校招生【shēng】信【xìn】息网址:http://zsxx.wxgyxy.edu.cn/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guān】招【zhāo】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chōng】突【tū】,以【yǐ】本章【zhāng】程为【wéi】准【zhǔn】,原政【zhèng】策、规【guī】定【dìng】即时废【fèi】止【zhǐ】;如遇国家【jiā】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huà】,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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