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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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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苏信息【xī】职业【yè】技术学【xué】院提前【qián】招生简章【zhāng】,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shēng】专业、招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为贯彻落实【shí】《省教育【yù】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4年高职【zhí】院校提前招生【shēng】改【gǎi】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shì】招生办法,促进【jìn】现代职业【yè】教【jiāo】育体系建设,2024年我校【xiào】继续【xù】开【kāi】展高职【zhí】院【yuàn】校提前招生改革【gé】试【shì】点工作。现根据教育部、江苏【sū】省教【jiāo】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wǒ】校实际【jì】,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苏信息职【zhí】业技术学院;招生代【dài】码:1210;校【xiào】址:江苏省无锡市【shì】藕塘职教园钱藕路【lù】1号【hào】;招生【shēng】层次:专科【kē】;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xiào】。

第三条 学校简介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xué】院是【shì】江【jiāng】苏【sū】省人【rén】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bèi】案的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xiào】,是江苏省示范性【xìng】高等【děng】职业院【yuàn】校,入选江苏省中【zhōng】国特色高水【shuǐ】平高职学校【xiào】建【jiàn】设单位。学校坐落在美丽的【de】太湖之滨无锡市,占地面积1165亩,目【mù】前全【quán】日制在校生14000多人,专兼职教师900余人,教科研仪器设备总额达2亿多元,拥有各类藏76万册。

第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提【tí】前招生工作的领【lǐng】导【dǎo】机构是【shì】学校提【tí】前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 学校提前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dì】七【qī】条【tiáo】 学【xué】校根据需要组【zǔ】建赴【fù】各地进行【háng】提前招【zhāo】生宣【xuān】传的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xuān】传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rèn】。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纪检监【jiān】察部门的相关同志组成的提前【qián】招生监【jiān】察组,对我【wǒ】校2024年的【de】提【tí】前招生工作【zuò】全【quán】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gēn】据学校【xiào】人【rén】才【cái】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shí】际【jì】情况,结【jié】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后拟定,经【jīng】审核【hé】后,确【què】定学校提前招生分专业【yè】招【zhāo】生计划。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zhuān】业【yè】代【dài】码、学【xué】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数【shù】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mén】下【xià】达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 报名条件

已参【cān】加2024年【nián】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jiā】普通高中学业水【shuǐ】平语文【wén】、数【shù】学【xué】、外语、思【sī】想政【zhèng】治、历史、地理、物【wù】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hé】格性考试【shì】并取得成绩。其【qí】中,普通类专业要求10门科目全部【bù】合格,艺术类【lèi】专业【yè】要求至少9门【mén】合格,体艺特长【zhǎng】生要求至少8门合【hé】格。报考艺【yì】术类专【zhuān】业的考生,还需参加省教育【yù】考试院组【zǔ】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统考【kǎo】,未参【cān】加美【měi】术类专业【yè】省【shěng】统考的【de】考生,不得报考提前招生的艺术类专【zhuān】业。

对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jiā】我校组【zǔ】织【zhī】的新生体检和【hé】资【zī】格复查,体【tǐ】检不合格【gé】或资格复查不【bú】合【hé】格者,学校将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9-21至8日17:00。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

考生【shēng】须在【zài】规定时间内登录江【jiāng】苏省教【jiāo】育【yù】考试【shì】院高考综合业【yè】务信息【xī】管理系统(网【wǎng】址【zhǐ】为:gk.jseea.cn)的【de】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要求

(一)每【měi】位考生可向1所院【yuàn】校提出申请,最多【duō】可填【tián】报【bào】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二)填报【bào】专业志愿的类【lèi】别要一致,普通类专业和艺【yì】术类专业不可兼【jiān】报【bào】。

第十四条 考试办法(校测办法)

校测对象为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全体考生。

报【bào】考普通【tōng】类专业的考生,我校【xiào】采取“文化素质测试”的形式对考生【shēng】进行【háng】综合考核。报考艺术类专业的【de】考生,我校直接【jiē】使用美术【shù】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lèi】的专业测试或相【xiàng】关技能考【kǎo】核【hé】,考【kǎo】生不需【xū】要到【dào】校【xiào】参【cān】加校测。以下为【wéi】“文化素质【zhì】测试”的【de】相【xiàng】关内容。

(一)组织:我校成立“文化素【sù】质测试”专家组,对【duì】考生进行的【de】文化素质【zhì】测试【shì】进行【háng】方案研制。

(二)形式:笔试,测试语文、数学两门【mén】课程,成【chéng】绩以【yǐ】原【yuán】始分呈现,命题【tí】依据【jù】高中课程标准,考试时【shí】长150分钟【zhōng】。

(三)总分:每门150分,两门满分300分。

(四)报到时间:2024年3月16日8:9-21:30;

测试时间:2024年3月17日9:9-21:30。

(五【wǔ】)地点: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市【shì】藕塘职教【jiāo】园【yuán】钱藕【ǒu】路【lù】1号),具体【tǐ】考【kǎo】场详见准考证

(六)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所有报考我校普通类【lèi】专业的考生须在9-21按我【wǒ】校规定的时【shí】间要求,凭【píng】本【běn】人【rén】身份证原【yuán】件到我校报到,确【què】认身份后,我校发【fā】放“文【wén】化素质测试【shì】”准考证。考生须持“文化素质测【cè】试”准考【kǎo】证和身份证双【shuāng】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交通、食宿【xiǔ】费用自理【lǐ】。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需要到校参加校测。

第十五条 违规处理

凡【fán】在提前招生中违【wéi】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shì】违【wéi】规处理办法》处理。对于存在作弊行为的考【kǎo】生,取【qǔ】消其高职院校提【tí】前招生及当年【nián】高考录取【qǔ】资【zī】格【gé】;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yóu】录【lù】取学校取【qǔ】消录取资【zī】格或【huò】者其学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jiū】刑事【shì】责【zé】任。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zài】服役【yì】期【qī】间荣立二等功以上【shàng】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shòu】予荣誉【yù】称号的退役【yì】军人,录【lù】取【qǔ】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nǚ】、归侨【qiáo】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jí】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tóu】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hé】多项增加【jiā】分数投【tóu】档条件的【de】,取其中幅度【dù】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guò】20分。省教育考试院【yuàn】统一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shēng】信息及【jí】加分分值提供【gòng】给【gěi】我校。

第十七条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赋分原则

我校将对考生【shēng】的10门学【xué】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成绩进行赋分转换,“合格”转换【huàn】为10分,“不【bú】合格”转【zhuǎn】换【huàn】为6分,10门科【kē】目转【zhuǎn】换后的分数相加,即为考生的“学业水平合格【gé】性考试【shì】”成绩,此项满分为【wéi】100分。

第十八条 录取总分

1.报【bào】考普通类专【zhuān】业【yè】: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hé】格性【xìng】考试”成绩【jì】+“文【wén】化【huà】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加分值由江苏【sū】省教育考【kǎo】试院统一提供)。

2.报考【kǎo】艺术类专业:录取总【zǒng】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shì】”成绩+“美【měi】术类【lèi】专【zhuān】业省统考【kǎo】”成绩+政【zhèng】策【cè】加分(美术类专业【yè】省统考成绩【jì】和【hé】加分值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

3.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关政策见第二十条。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我校以录取总【zǒng】分作【zuò】为录取依【yī】据,并按“分数清”的录取【qǔ】原则【zé】,结合“分数优【yōu】先,遵循【xún】志愿【yuàn】”的【de】录【lù】取办【bàn】法,安排【pái】考生的录取【qǔ】专业。在确保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学校【xiào】可根据【jù】录取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当总分相同时,按【àn】语文单科成绩由【yóu】高【gāo】到低排序,择优【yōu】录取。艺术类专业【yè】,当总【zǒng】分相同,按【àn】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dī】排序,择【zé】优【yōu】录取。如上述相【xiàng】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及艺术特长考生政策

1.我校在【zài】2024年提前招生中拟招【zhāo】收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de】考生【shēng】20名(此招【zhāo】生计【jì】划包【bāo】含在【zài】提前招生【shēng】总【zǒng】计【jì】划中的除3+2分段培养【yǎng】项目和艺术【shù】类专业外的所有专业)。

2.申【shēn】请体艺特长生【shēng】的【de】条件:申请体育特长【zhǎng】生【shēng】的考生,需【xū】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shū】或近【jìn】三【sān】年获【huò】得省市级(含)以上体育类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证书;申请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xū】提【tí】供【gòng】相关艺术项【xiàng】目考级(十级)证书【shū】。

3.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表

类别项目人数
体育特长生田径、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跆拳道10
艺术特长生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等)10
器乐(民乐、西洋乐等)
声乐(民族、美声等)
合计20

4.参加体【tǐ】育或艺【yì】术特长【zhǎng】生选拔【bá】的考【kǎo】生,需至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特【tè】长生报名表【biǎo】,9-21前将本表(word电【diàn】子表+拍照【zhào】签名表【biǎo】)与证【zhèng】明材料(扫【sǎo】描【miáo】件)一起发送到335221697@qq.com,邮【yóu】件主题:体育(/艺术)特长生+姓名。考生所提供材料【liào】必【bì】须真实,我校【xiào】提前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体艺特长生的考生【shēng】进行资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jīng】查实【shí】,将取消其提前招生【shēng】录取资【zī】格【gé】。

5.已申【shēn】报我校体艺【yì】特长【zhǎng】生【shēng】的考生,需【xū】于9-21上午8:9-21:0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jiàn】和相关【guān】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报到【dào】,复【fù】核无误后我校发放“特长【zhǎng】生加【jiā】试”准考证和“文化素质【zhì】测试”准【zhǔn】考证【zhèng】。9-21下午,考【kǎo】生须持【chí】“特【tè】长生加试”准【zhǔn】考证和【hé】身份证双【shuāng】证,参加特长生加试【shì】,具【jù】体加试的【de】时间、地【dì】点详见【jiàn】“特长生加【jiā】试”准考证。9-21,考生须持【chí】“文化【huà】素质测试【shì】”准考证和身份证双【shuāng】证【zhèng】,参加【jiā】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9:00—11:30,测试地【dì】点详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交通【tōng】、食宿【xiǔ】费用自理。

6.体育【yù】或艺术特长生加试,测试结【jié】果【guǒ】分【fèn】为两【liǎng】种【zhǒng】,合格或不合格;无【wú】论合格与否都需参加9-21的“文化素质测试”。特长生【shēng】加【jiā】试结果,将于【yú】9-21晚通过电话形式告【gào】知每一位体【tǐ】艺特长生。

7.每位考【kǎo】生【shēng】限报一个【gè】类别【bié】、一个项目,按特长生计【jì】划提前进行录【lù】取。

8.如遇考核方式变化,将及时公布并通知到报名考生。

第二十一条 关于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9-21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wán】成招生计划【huá】的【de】院校和【hé】专业。4月【yuè】9日9:00至【zhì】15:00,未【wèi】被录取且符合【hé】条件的考生可在高【gāo】职院校【xiào】提前【qián】招生申请平台【tái】向1所【suǒ】院【yuàn】校提【tí】出申请,并按【àn】院校【xiào】招生简章的规定【dìng】参加校【xiào】测。考生可填报【bào】6个专【zhuān】业并明确专业调【diào】剂意向【xiàng】。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或者院校已完成公布计【jì】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相关院校于9-21前完成【chéng】对【duì】考生的校测以及拟录【lù】取数据的【de】上报备案工作。具体我校是否参加第【dì】二轮【lún】以【yǐ】及第二轮的专业、计划、测【cè】试时间【jiān】等【děng】另行通知。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校测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jù】江苏省物价局【jú】、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tīng】印发的【de】《关【guān】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zhèng】策【cè】有关问【wèn】题的通【tōng】知》(苏价费〔2007〕423号【hào】)等有关规定【dìng】,来我校参加校测的考生需缴纳文化素质测试费60元【yuán】/人,参【cān】加体艺【yì】特【tè】长生【shēng】加试的考生需缴纳加【jiā】试【shì】费60元/人。考生交通、食宿自【zì】理。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

学校【xiào】根据《江苏省【shěng】物价局 江苏【sū】省财政厅关【guān】于公办【bàn】高等学【xué】校学费标【biāo】准【zhǔn】等有关问题【tí】的通【tōng】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精神【shén】,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zhǒng】:人民币【bì】):文【wén】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zhuān】业6800元。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标准

学生公寓住【zhù】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根据【jù】苏价费【2002】369号文【wén】件确定【dìng】)。住宿【xiǔ】费【fèi】标准如有调整【zhěng】,具体收费【fèi】标【biāo】准以【yǐ】省发改【gǎi】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xiàng】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为落实“决不让一【yī】个学【xué】生因为家庭经【jīng】济困难【nán】而【ér】失学”的庄重【chóng】承诺,学校建立了完善【shàn】的“奖勤助【zhù】贷减免补”资助【zhù】体系。“奖【jiǎng】”即按照【zhào】国家奖学金【jīn】、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政策和《江苏信【xìn】息职业【yè】技术学【xué】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文件执行,每年【nián】为各类学生发放的奖助【zhù】学【xué】金近【jìn】1500万元;“勤”即按照《江苏信息职业【yè】技【jì】术学【xué】院学生勤工助【zhù】学实【shí】施办【bàn】法(修【xiū】订)》文件精【jīng】神,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jiā】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自【zì】食其力平台;“助”即国【guó】家助学金以及【jí】学【xué】校“爱【ài】心100%”阳光【guāng】助学金【jīn】,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奋学习、积极【jí】上【shàng】进【jìn】的学生【shēng】;“贷”即【jí】生源地信用【yòng】助学贷款【kuǎn】,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kǒu】所在地教育【yù】局【jú】资助中心办理;“减免”即缴【jiǎo】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如残疾学【xué】生【shēng】(持有残疾证)、建档【dàng】立卡学【xué】生(持市县级扶贫办发【fā】放的《扶贫手册【cè】》)可到学校【xiào】办理减免学费手续【xù】;“补”即解决家【jiā】庭经济特别【bié】困【kùn】难学生临时性困难【nán】的补助,如特困生生【shēng】活补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提前招生的政策说明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shēng】,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zhāo】生统【tǒng】一考试【shì】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qǔ】。确需参加高【gāo】考【kǎo】,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qū】)招办提【tí】出书面申请【qǐng】,经批准【zhǔn】后方可参【cān】加,但不再【zài】参加录【lù】取。

第二十七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dì】址:江苏【sū】省无【wú】锡市藕【ǒu】塘职教园钱【qián】藕路1号【hào】(邮政编码:214153);

联系电话:

招生【shēng】就业处:0510-85811518、83332168、85198118;

微电子学院:18706180610;

智能工程学院:18762621231;

汽车与智能交通学院:19850137139;

物联网工程学院:13771427157;

艺术设计学院:13585091879;

商学院:18762621233;

建筑工程学院:15061898510

招生传真:0510-85812303

监督电话:0510-83298150

申诉邮箱:jw@jsit.edu.cn

学校【xiào】网【wǎng】址:http://www.jsit.edu.cn(学校主页)

http://zsxx.jsit.edu.cn(招生信息网)

电子邮件:zjb@jsit.edu.cn

第【dì】二十九条【tiáo】 本章程通过网络向社会发【fā】布,对于各【gè】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nèi】容【róng】,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gōng】布的完整的【de】招生章【zhāng】程【chéng】为【wéi】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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