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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34:40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苏财经职业技【jì】术【shù】学院提前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学校概况【kuàng】、招【zhāo】生【shēng】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提前招生规范及要求,保证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顺利【lì】开展,切【qiē】实【shí】维【wéi】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省【shěng】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nián】高职院【yuàn】校提前招生改【gǎi】革试点工作【zuò】的通知》等【děng】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quán】称: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xué】院;办【bàn】学地【dì】址:淮安市清江浦区【qū】枚乘东路【lù】8号;招生【shēng】代【dài】码:1352。

第三条 学校简介:江苏财经职【zhí】业【yè】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xiào】,省级【jí】示范性高等【děng】职业院校,江苏省【shěng】中国特色高水平【píng】高职学校【xiào】,江【jiāng】苏财经职业【yè】教育集团理【lǐ】事【shì】长单位,教【jiāo】育【yù】部示范性【xìng】职【zhí】业院校教育集团培育单位【wèi】、全国【guó】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jí】体【tǐ】、江苏省智【zhì】慧校园示范校。目前【qián】在【zài】校生一万余人【rén】,招生专业30余个。

第四条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考生,入学后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符合学校毕业生管理相关规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证颁发学校: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提前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及招生考试主管部门【mén】监督,在【zài】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领导下,由学生【shēng】处、教务处【chù】等相关机【jī】构具体【tǐ】组织【zhī】实施。

第六【liù】条 学【xué】校提【tí】前招生工作坚持【chí】“公开【kāi】、公平、公【gōng】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提前【qián】招生的【de】每一个工【gōng】作【zuò】环节接受学校纪委再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学校人才【cái】培养目标定位、办学条【tiáo】件【jiàn】等实【shí】际情况,统【tǒng】筹【chóu】考虑高考改革、生【shēng】源数量、地区【qū】协调【diào】等因素【sù】,综合分析近年本省【shěng】招生专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编制等情况,确定学校提前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huá】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gōng】布为【wéi】准【zhǔn】。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八【bā】条报名条件:江【jiāng】苏省内已参加【jiā】2024年普通【tōng】高考报名【míng】,考生须【xū】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píng】语【yǔ】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xìn】息技术10门【mén】科目的【de】合格性【xìng】考试并取得成绩。10门合【hé】格性考试科目【mù】中,须【xū】有6门【mén】及以上达到合格【gé】。

第九条 体检【jiǎn】要【yào】求:考生身体状况按《普【pǔ】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dìng】要求【qiú】执行【háng】。新生入校后【hòu】将进行【háng】体检复【fù】查,不合格者,学【xué】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àn】,直【zhí】至取消其入学资格【gé】。

第十条 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址:gk.jseea.cn)

2.报名时间:第一轮3月9-21日;第二轮9-21

3.报名程序【xù】:由考生本人在【zài】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江【jiāng】苏省【shěng】教育考试院门【mén】户网站【zhàn】进行【háng】网上报名【míng】。

第十一条 考核

1.考核组织:

(1)报名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内容: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

考【kǎo】试费用:校【xiào】测费用为60元(考试费【fèi】用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hào】文件有【yǒu】关规定收取),打印准考证时网上支付(微信或支付宝缴纳);

考试时间及【jí】地点【diǎn】:第一轮考试时间为9-21;第二轮考试时【shí】间9-21;考试【shì】地点为江苏财经职【zhí】业【yè】技术【shù】学院;

(2)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合格方可录取在相应专业,面试时间及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3)报考【kǎo】其他专业【yè】的考生,视报名情况,另行制定和【hé】公布【bù】校【xiào】测工作方案。

2.考核分值:

(1)校测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值分别为100分,总分300分。

(2)折算分【fèn】值:以江苏【sū】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结果为赋【fù】分依据,折【shé】合总分300分。具体赋分办法【fǎ】见【jiàn】下表【biǎo】:

科目物理类赋分(合格)物理类赋分(不合格)历史类赋分(合格)历史类赋分(不合格)
语文70407040
数学70407040
外语70407040
物理3015105
历史1053015
地理105105
思想政治105105
化学105105
生物105105
信息技术105105

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

对违规的考生视情节轻重,报上【shàng】级主管部门备案【àn】,直至【zhì】取消录取资【zī】格。对违【wéi】规【guī】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bù】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shì】违【wéi】规【guī】处理办法【fǎ】》处理。

第十三条 日程安排

报名、考试等日程安排详见下表。

时间内容
3月9-21日

第一轮志愿填报:网址:gk.jseea.cn

考生提出【chū】申请,填报6个【gè】专业并明确专【zhuān】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3月8日17:00。

9-21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合格性考试成绩。
9-21第一轮校测。
9-21前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及加分项公示。
9-21前报考高速【sù】铁路客【kè】运乘务专业【yè】的考生参加专业面试。公示专【zhuān】业面试合【hé】格名【míng】单。
9-21前完成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及成绩汇总等工作。
9-21前第一轮拟录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9-21前第一轮正式录取名单网上开放查询。
9-21前公布未完成的招生专业和计划。
9-21

第二轮志愿填报:网址:gk.jseea.cn

未被录【lù】取且符合条件【jiàn】的【de】考【kǎo】生提【tí】出申请,考生可填报6个【gè】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jiān】为4月9日15:00。

9-21第二轮校测
9-21前第二轮拟录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9-21前第二轮正式录取名单网上开放查询。
9-21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huò】被战区(原【yuán】大军区)以上单位授【shòu】予【yǔ】荣【róng】誉【yù】称号【hào】的【de】退役军人,录取时加【jiā】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kǎo】生(含台【tái】湾户籍【jí】考生【shēng】),录取【qǔ】时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1.考生录取总分=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数+校测分数。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总分,择优录取。

3.坚持公平、公正【zhèng】、公开的原【yuán】则【zé】,依据考【kǎo】生录取总分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确定考【kǎo】生录【lù】取【qǔ】专业。

4.同分考生首【shǒu】先参考【kǎo】语数外三门【mén】合【hé】格情况,再同分【fèn】参考【kǎo】首选科目合格情况,仍【réng】同【tóng】分参考【kǎo】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拟录取名【míng】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zhǔn】后【hòu】,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gōng】布,考【kǎo】生可【kě】登录【lù】http://zs.jscj.edu.cn查【chá】询录【lù】取结果。

第十七条 学生学费根据【jù】经江苏【sū】省物价【jià】部门核定【dìng】的标准(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hào】)按学【xué】年收取(币【bì】种:人民币【bì】):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yè】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dì】十【shí】八【bā】条【tiáo】 《江苏省【shěng】物【wù】价局【jú】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gāo】等学校【xiào】社会化学生公寓【y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tōng】知【zhī】》(苏【sū】价【jià】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学生公寓按不同住宿【xiǔ】条件【jiàn】核收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00-1500元。住宿费标准如【rú】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yǐ】省发改委省教【jiāo】育厅出台【tái】的相关文【wén】件为【wéi】准【zhǔn】。

第十九条 奖励与助学

1.奖学金设有【yǒu】:国家奖【jiǎng】学金【jīn】(8000元/人•年【nián】)、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jīn】(5000元/人•年)、校设奖学金(400-1200元/人•年)以及翔宇励志奖学金等系列奖【jiǎng】(助【zhù】)学金【jīn】。

2.对家庭经济【jì】困难学【xué】生,学校通过【guò】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人•年)、学【xué】校困难补助、勤工【gōng】助学岗、求职补贴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3.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èr】十条 按规定,被我【wǒ】校提【tí】前【qián】正【zhèng】式录取的考生【shēng】,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其【qí】他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一条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考生可到学校学生处进行现场咨询

2.电话咨【zī】询:400-883-2686(免长途【tú】话费)0517-83858666

3.网上咨询:http://zs.jscj.edu.cn

4.微信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jscjzyjsxy

5.Q Q咨询:297329171(郑【zhèng】老师)153605476(周老师)

第【dì】二十二条【tiáo】 考生申【shēn】诉渠道:电话:0517-83858866;邮【yóu】箱:jw@jscj.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苏财【cái】经【jīng】职【zhí】业技【jì】术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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