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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6:10:14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本文【wén】为大家【jiā】整理的是2024年江海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提【tí】前招生简章,主要包含学校【xiào】概况、招【zhāo】生专业、招生计划【huá】、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dù】改革,进一步拓宽优秀生源【yuán】选拔渠道,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促【cù】进高职【zhí】教育健康【kāng】发【fā】展,根据教育【yù】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shí】际情况,坚持自主、自律【lǜ】原则,坚持【chí】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zé】,坚持【chí】院校负责、江苏省教【jiāo】育【yù】考试院监督原则,规范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代码:1988

学校名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一)招生专业(含【hán】专业名称、专业代码【mǎ】、学制等信息【xī】)及【jí】招生【shēng】计划,以省级【jí】招生【shēng】主管部门下达为准【zhǔn】。

(二)学费收费标准【zhǔn】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shěng】教【jiāo】育厅关于【yú】优化民办高【gāo】校收费管【guǎn】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wén】件。

(三)住宿收费【fèi】标【biāo】准依据《江【jiāng】苏省物价局江【jiāng】苏省财政厅江苏【sū】省【shěng】教育厅关于高等【děng】学校社会化学【xué】生公【gōng】寓【y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fǎ】》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

(四)收费标准最终以上【shàng】级收费主管部门【mén】备案审【shěn】批或出台的相关文件为【wéi】准【zhǔn】。

三、报名条件

(一)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píng】语【yǔ】文【wén】、数学、外语【yǔ】、思想【xiǎng】政治、历史、地【dì】理、物理、化学、生物【wù】、信【xìn】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qǔ】得成绩。

(二)考【kǎo】生需身体健康,符【fú】合教育部【bù】规【guī】定的相【xiàng】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pǔ】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qiú】。

四、报名时间与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第一轮:9-21至8日17时,考生须在【zài】规定【dìng】的时间【jiān】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yuàn】高考综合业务信【xìn】息管理系统 (gk.jseea.cn)的高职【zhí】院校【xiào】提前招生申请平台【tái】,进行网上报名。每个考生【shēng】可向1所【suǒ】院校提出【chū】申请,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míng】确专业调剂【jì】意向,并【bìng】按【àn】院校【xiào】招【zhāo】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

第二轮:4月9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jiàn】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tí】前招【zhāo】生申请平台向1所【suǒ】院校提【tí】出申【shēn】请【qǐng】,并按院校招生简章【zhāng】的规定参加校测【cè】。已【yǐ】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或者【zhě】院【yuàn】校已完成公布计【jì】划的专业【yè】不再【zài】进行第【dì】二轮招生【shēng】录取。

注:2024年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校测综合素质远程面试

(二)日程安排

9-21前,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tí】供的报考考生信【xìn】息对考【kǎo】生所【suǒ】填报名信息进行【háng】第一【yī】轮审【shěn】核;9-21前,进行第二【èr】轮资【zī】格审核。

时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9-21-8日17时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yuàn】高【gāo】考综合业务信息【xī】管理系统(gk.jseea.cn)的高【gāo】职【zhí】院校提前招生申请【qǐng】平台,进行【háng】网上【shàng】填报志愿
9-21前学校对第一轮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9-21第一轮报考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校测
9-21学校将第一轮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9-21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4月9日9时至15时未被录【lù】取【qǔ】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qǐng】平【píng】台向1 所院【yuàn】校【xiào】提出申请
9-21学校对第二轮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9-21第二轮报考我【wǒ】校且未被其他院【yuàn】校录取【qǔ】,并通过我【wǒ】校资【zī】格审查的考【kǎo】生须参【cān】加校测
9-21前学校将第二轮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月初公布录取结果

五、考核办法

报【bào】考【kǎo】我校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cè】试,在省教【jiāo】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xià】,由学校统【tǒng】一【yī】组织命【mìng】题【tí】、考试和评卷。

(一)考试对象和时间

第一轮报考我【wǒ】校【xiào】且符合报【bào】名条件【jiàn】,并通过资格审查的【de】考【kǎo】生,考试时间为9-21。

具体安排:普通类、艺术类考生参【cān】加校【xiào】测综合素质远程面试,时间:9-21上午9:9-21:30。

第二轮【lún】报考【kǎo】我校且未被其他院校录取,并通过我【wǒ】校【xiào】资格审【shěn】查的考生,考试【shì】时间为【wéi】9-21。

具体安【ān】排:普通类【lèi】、艺术类考生【shēng】参【cān】加校测综合素质远程面试【shì】,时间:9-21上午9:9-21:30。

(二)考试方式

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线上面试。

(三)考试科目

普【pǔ】通【tōng】类、艺术【shù】类校测主要考察【chá】考生综合素质,采用远程【chéng】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测试总分100分,重点包括:语言表【biǎo】达、逻辑思维【wéi】、专业【yè】认知、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创新能力【lì】等方面【miàn】。考【kǎo】试方式将于【yú】9-21后通过【guò】学校招生官网发布。

六、录取规则

(一)考【kǎo】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xué】、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wù】理、化学、生物【wù】、信【xìn】息技术10门科【kē】目【mù】的【de】合格性考试并取【qǔ】得成绩。按照【zhào】“合格+10分,不合格不计【jì】分【fèn】”折算后计【jì】入录取【qǔ】总分。报【bào】考【kǎo】美【měi】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省美术类专业统【tǒng】考分。

(二)普通类专业【yè】录取总分=10 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hé】素质面试成绩【jì】+政策加分,对于【yú】符合【hé】录取条【tiáo】件的【de】考生,按照“分数优【yōu】先、遵【zūn】循志愿”的原【yuán】则,根据【jù】录【lù】取总分从高分【fèn】到【dào】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如录取总【zǒng】分数相同,则【zé】依次【cì】按数学【xué】、语文、外【wài】语分【fèn】数从高【gāo】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择【zé】优录取【qǔ】。

(三【sān】)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10门合【hé】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统考成绩【jì】+综合【hé】素质【zhì】面试成绩+ 政策加分。对于符合【hé】录取【qǔ】条件的【de】考【kǎo】生,按照“分数【shù】优先、遵循志愿【yuàn】”的原【yuán】则,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dī】分依次排序【xù】录取,如录取总分数相【xiàng】同,则依次按数【shù】学、语文、外【wài】语分数从高到【dào】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tóng】,按照综合素【sù】质评价择【zé】优【yōu】录取。

(四)政策加分

1.在服役期间荣【róng】立【lì】二等【děng】功以【yǐ】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yǐ】上单位【wèi】授予荣誉称号【hào】的退役军【jun1】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5.合格【gé】性考试等级优秀类:10门【mén】合【hé】格性【xìng】考试等级均【jun1】为合格,加10分。

6.综合优秀类:高【gāo】中阶段校级【jí】及以上的【de】三好学【xué】生、优秀团【tuán】干、优秀学【xué】生干部证书,加10分。

7.科技特长类【lèi】:高中阶段获得的【de】校级及以上【shàng】的学科、科技【jì】、创新、发明等大赛【sài】(含【hán】团体【tǐ】)大赛证;高中【zhōng】阶【jiē】段【duàn】获得的初级及以上【shàng】的职业技能或发明专利证书,加10分。

8.体育特长类【lèi】:具有县区级及以上的体【tǐ】育类比赛获奖或【huò】国【guó】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证【zhèng】书【shū】,加10分。

9.艺术【shù】特长类:具有县区级及以【yǐ】上的文艺【yì】、艺术大赛或社会艺术水【shuǐ】平考【kǎo】级【jí】八级及以上【shàng】证书,加【jiā】10分。

注:6—9项加分项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明内容及材料加分。

第一【yī】轮考生于9-21前【qián】将材【cái】料寄【jì】至江【jiāng】海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处217办公室;

第【dì】二轮【lún】考生于9-21前将材料【liào】寄至【zhì】江【jiāng】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chù】217办公室;

(五)根据江苏省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合格【gé】性考试成绩、综【zōng】合【hé】素质评价,以【yǐ】及考生的政策加分【fèn】情况,我【wǒ】校按照总分择优录取【qǔ】,全部【bù】满足考生【shēng】第【dì】一【yī】专业志愿【yuàn】。

七、优惠政策

(一)校企合作班

校企【qǐ】合作班:7000元/生·年、8000元/生·年、12000元/生·年(报考校企合作班【bān】需【xū】与企业【yè】签【qiān】订协议【yì】,协【xié】议签订相关【guān】事项和校企合作【zuò】班学费具体请向学校咨询)

(二)奖助贷政策

1. 国家奖【jiǎng】学金:面向成绩优异,表现【xiàn】突出的【de】学【xué】生,每年评选一次,奖【jiǎng】励金额8000元【yuán】/生。

2. 国家励志奖【jiǎng】学【xué】金:面向【xiàng】学【xué】习成绩优【yōu】良、表现【xiàn】优良的家庭贫困学生,每年评选一次,奖励【lì】金额【é】5000元/生。

3. 国家助学金【jīn】:面向家庭贫困学生,每【měi】年评【píng】选一次,三个档次分【fèn】别为2300元/生、3300元/生和4300元/生。

4. 校【xiào】设奖学金:面向学习成绩【jì】优良、表【biǎo】现积极的【de】学【xué】生【shēng】,每【měi】年评选一次分别为一等奖学金(1600元/生)、二等【děng】奖学【xué】金【jīn】(1000元/生)、三【sān】等奖【jiǎng】学金(600元/生)、优秀学【xué】生干部奖(1000元/生)。

5.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被我校录取【qǔ】的学【xué】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其他相【xiàng】关证明材【cái】料,均可当地办理生源【yuán】地【dì】信用【yòng】助学贷款最高【gāo】16000元/生【shēng】·年【nián】。

八、监督机制

(一)学【xué】院纪检监察部【bù】门为提前招生的常【cháng】设监督机构,全过【guò】程参与提前【qián】招生【shēng】工作,实施监督。招【zhāo】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shēng】中【zhōng】实施“阳光工【gōng】程”的各项要【yào】求,主动接受江苏【sū】省教【jiāo】育厅、江苏【sū】省教【jiāo】育【yù】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èr】)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xìn】的原【yuán】则,参加此次提【tí】前招生,提【tí】供材【cái】料必须真实【sh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chá】实,将【jiāng】取消其提前招生【shēng】录取资格。

(三【sān】)招生录取工【gōng】作在江苏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统一领【lǐng】导【dǎo】下进行,由【yóu】江【jiāng】海职业技术学院招【zhāo】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九、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kǎo】生及【jí】工作人员,按教育【yù】部【bù】令第33号《国家【jiā】教育考试违规【guī】处理【lǐ】办法》处理【lǐ】。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sū】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kǎo】诚信【xìn】电【diàn】子档案。

十、联系方式

电话【huà】:18952733268 、18952733460、0514-87579903

监督电话:0514-87579919、18952733218

学院网址:http://www.jh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 JHU_1999

邮编:225101

十一、本章程具体内容由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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