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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迁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6:51:46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宿迁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宿迁职业技术学院提【tí】前招生【shēng】简章,主【zhǔ】要【yào】包含学【xué】校概况、招生专业【yè】、招【zhāo】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简章

招生代码:1996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专科层次民办普通高校,学院以计算机软件技术专业集群为主要特色。

学院坐落【luò】在有【yǒu】着【zhe】2000多【duō】年历史的宿迁市【shì】。学院地【dì】处【chù】湖滨新区高教园,依山【shān】傍水,环境优【yōu】雅。学院【yuàn】以立德【dé】树人为根本办学宗旨,以改革创新【xīn】探索职【zhí】业教育发展新思路,坚持“以市场需求【qiú】为导向”、“以岗位要求为标准”、“以优质就业为目标”完善【shàn】专业课程体系、制定【dìng】人才培养计划、创新【xīn】教【jiāo】学模式、挖掘【jué】学生潜【qián】力、提高教学效【xiào】率,为青年学子求学【xué】与就【jiù】业提【tí】供保障,努力打造以就业教育为品牌的新型高职学院。

学院按【àn】国家高等【děng】职业【yè】教【jiāo】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校企【qǐ】合【hé】作【zuò】、产教融合,与北京上海天津、宿迁软件园等地企业在产业、教育、科研【yán】等方面【miàn】深度融合。学院在【zài】有“中【zhōng】国硅谷”之称的北【běi】京中关村软件【jiàn】园建有【yǒu】校企合作型【xíng】的【de】实训基地,瞄准园区知名企业的人才需【xū】求标【biāo】准开设【shè】课程,方便学生就业【yè】;在上海和天津建【jiàn】有产教融合型教育研究机构及实训基地,依【yī】托上海、杭【háng】州、天【tiān】津城市群产业转型【xíng】升级的优势【shì】,培养【yǎng】企业急需的软件开【kāi】发与【yǔ】人工智能应用等技术【shù】人才【cái】。

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考试招生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tiáo】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须参加【jiā】普通【tōng】高【gāo】中学业水【shuǐ】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shēng】物【wù】、信息技【jì】术10门科目【mù】的【de】合【hé】格【gé】性考试【shì】并取得成绩。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yè】(含专业【yè】名称、专业代码、学【xué】制【zhì】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y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wéi】准。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第一轮【lún】:2024年 3月 6日至 8日,截【jié】止时间为 3月【yuè】 8日 17:00。

第二轮:2024年 9-21 9:00至 15:00。如【rú】宿迁【qiān】职业技【jì】术【shù】学院在第一【yī】轮录取工作结束后有未【wèi】完成【chéng】的招生计【jì】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kě】在【zài】第二轮向【xiàng】宿迁职业技术学院申请【qǐng】报名。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kǎo】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yuàn】校提【tí】前招生申请平【píng】台向【xiàng】我校提【tí】交申请。考【kǎo】生可填报 6个专【zhuān】业并【bìng】明【míng】确【què】专业调剂意向。

四、考试成绩及录取办法

我校采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等对考生进【jìn】行【háng】考核,不再进【jìn】行【háng】校【xiào】测。

1.考试成绩

考生类别成绩
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政策性加分
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

2.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lù】取”的原则,分专业类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fèn】录取。考生合【hé】格性考试成【chéng】绩1门“合格”折【shé】算为10分,不合格【gé】折算为5分【fèn】。如总分相同,则【zé】按依次语文、数学、外语、思想【xiǎng】政治、历史【shǐ】、地理【lǐ】、物理、化学【xué】、生物、信息【xī】技术单科折算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依次排序,如【rú】再相同按照学生【shēng】的思想品【pǐn】德、综合素质【zhì】评价积【jī】分高低【dī】等择优录取【qǔ】。

五、政策性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 在服【fú】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zhàn】区(原大【dà】军区)以【yǐ】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hào】的退役【yì】军人,录取时【shí】加20分【fèn】投档。

3. 归侨、华【huá】侨子【zǐ】女、归【guī】侨子女和台湾省籍【jí】考生【shēng】(含【hán】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shí】加5分投档。

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yī】考【kǎo】生如符【fú】合【hé】多项增【zēng】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fèn】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六、日程安排

时间具体安排
9-21至8日考生登录省教【jiāo】育考【kǎo】试院【yuàn】高考【kǎo】综合业务信息管理【lǐ】系【xì】统,可填报【bào】6个专业并【bìng】明【míng】确专业调剂意向,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8日17:00
9-21前拟录取考生数据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月9日9:00至15:00如我校在第一轮录取工【gōng】作结束【shù】后有【yǒu】未完成的招生计【jì】划,未被录取【qǔ】的考【kǎo】生可在第二轮【lún】向我校申请报【bào】名。
9-21前第二轮拟录取考生数据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月中旬我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

七、收费标准

1. 学费:文科类专业:16000元/学年;

理工科类专业:180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20000元∕学年。

依据《省发【fā】展改革委、省【shěng】教育【yù】厅关于优化民【mín】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guān】事项【xiàng】的通知》(苏【sū】发改【gǎi】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

2. 住宿费:1200元∕学年。学生在学院本部学习期间,按学年收取费用(宿舍均配【pèi】有空调、热水器、独【dú】立阳【yáng】台、独立卫生间)。依据《江苏省物【wù】价局、江【jiāng】苏省财【cái】政厅、江苏省【shěng】教育【yù】厅关于高等学【xué】校社【shè】会化【huà】学【xué】生【shēng】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3. 代办费:教材、新生体【tǐ】检、学【xué】生保险、军训服装、公寓用品、办理【lǐ】证卡工本等【děng】费【fèi】用按【àn】物价【jià】局等部门备案的相关标【biāo】准按【àn】实收取。

4. 其它费用:学生自愿选择参加【jiā】校企合作特色培训,培【péi】训【xùn】费用由【yóu】培训企业按公示标准另外【wài】收【shōu】取【qǔ】。

5. 收费标准最【zuì】终以上级收费主【zhǔ】管部门【mén】备案审批【pī】或出台的相【xiàng】关文件为【wéi】准。

八、学生资助政策

1.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 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年。

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

5. 学费减【jiǎn】免:根据高【gāo】中会考成绩或高考【kǎo】成绩计【jì】算每年减【jiǎn】免学费标准;建档立卡学生【shēng】(建档立卡学生自【zì】脱贫【pín】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nèi】)及【jí】残疾学【xué】生按【àn】国家有关规定减免【miǎn】学费。

6. 校内奖励:对综合考核评价靠前的学生干部、学生给与奖励。

7. 勤工俭学:推荐学校内部的食堂服务等后勤工作岗位。

九、监督机制

1. 高职院校提前招【zhāo】生【shēng】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zhèng】主【zhǔ】管部【bù】门领导【dǎo】和【hé】监督【dū】下开展【zhǎn】工作,学校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及【jí】工作【zuò】机构【gòu】,分工明确,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2. 坚持行政【zhèng】监督与自【zì】我【wǒ】约【yuē】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quán】面实施【shī】招【zhāo】生阳光工程,纪检【jiǎn】监察机构全程参与【yǔ】监【jiān】督。

3. 学校根据提前招生工作安排,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wǎng】进【jìn】行公示,如对相关【guān】工作【zuò】有任何异议,可进行查【chá】询或申诉【sù】,申【shēn】诉【sù】处理电话:0527-80805128。

十、违规处理

1. 考【kǎo】生本人应本着“诚信【xìn】”的【de】原则,参加提前【qián】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bì】须真【zhēn】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xiāo】其提前招生录【lù】取资格【gé】,并将考生的违【wéi】规【guī】情【qíng】况【kuàng】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 对【duì】在【zài】提前招【zhāo】生工作中【zhōng】存在违规的【de】行为,一经查实,依据【j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fǎ】》(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bàn】法》(教育部令第【dì】36号【hào】)等严【yán】肃处理【lǐ】。

十一、相关事宜

1. 按江苏【sū】省教育厅文件规定【dìng】,考生【shēng】参加【jiā】我校提前招生考【kǎo】试,若【ruò】被录取,不再参加任何其【qí】他【tā】形式的【de】录取。

2. 对提前【qián】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àn】国家【jiā】普通【tōng】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de】考【kǎo】生如【rú】参加高考体检不符【fú】合【hé】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jí】主管部门【mén】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本招生【shēng】简章由【yóu】宿迁【qiān】职业技术学院招【zhāo】生办负责【zé】解释。具体【tǐ】专业名称和计划数【shù】以省教育厅核准公布为【wéi】准,具体招生简章【zhāng】以江苏省考【kǎo】试院公布为准,未尽事宜请注意学【xué】院招生网站【zhàn】通【tōng】知。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hú】滨新区学【xué】成路8号    邮【yóu】编:223800

咨询电话:0527-80805123、80805132

监督电话:0527-80805128

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sqzy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