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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更【gèng】新【xīn】:2024-9-21 17:05:2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nián】无锡科技【jì】职业学院提前【qián】招生【shēng】章程,主要包含学校【xiào】概况、招生专【zhuān】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de】顺利进行【háng】,规范招【zhāo】生行为【wéi】,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quán】益,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hé】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苏省【shěng】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zuò】好【hǎo】江苏省【shěng】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zhī】》精神【shén】,结合我【wǒ】校实际,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面向江苏省内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sān】条【tiáo】学校全【quán】称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校江苏省代码为【wéi】1213。办【bàn】学类型为高等职业技【jì】术学校。学校【xiào】地址为江苏【sū】省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吴都路)8号。全【quán】日【rì】制【zhì】学生教【jiāo】学、生活【huó】都在此【cǐ】校本【běn】部进行。

第四条 学校坐落于江【jiāng】苏省无锡市,是【shì】全【quán】省首家【jiā】国家级【jí】高新技术开发区举办的公办高职院【yuàn】校,是【shì】江【jiāng】苏省中国【guó】特色【sè】高水【shuǐ】平高职学【xué】校建设单位,设有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学院、集成电【diàn】路【lù】学院(无【wú】锡【xī】高新区【qū】紧缺人才实训学院)、智能制造学【xué】院、商【shāng】学院(空【kōng】港物流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新吴区社区学【xué】院)、数字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海外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部),拥有物【wù】联网技术、人工【gōng】智能【néng】、智能制【zhì】造、新【xīn】商【shāng】科、文化旅游【yóu】、数字【zì】艺术等六大特色专业群。

第五【wǔ】条【tiáo】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wéi】无锡科技【jì】职业【yè】学院。对在规定【dìng】的年限内达到所【suǒ】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专科普通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学校组建赴江苏【sū】省各地市、区县招【zhāo】生工作组,负【fù】责【zé】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gōng】作组长由【yóu】学校聘任【rèn】。招生就【jiù】业处【chù】负责全校招生【shēng】宣传【chuán】、咨询、录取等工【gōng】作。

第九条学校【xiào】的招生工【gōng】作实行上【shàng】级主管【guǎn】部门【mén】、内部和第三方多重【chóng】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学【xué】校纪检监【jiān】察部门的监督【dū】下进行,同【tóng】时接受社会【huì】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shí】条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jīng】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shí】际情况【kuàng】,统筹【chóu】考虑江苏【sū】省生源情况【kuàng】、区域协调发展、重点【diǎn】政【zhèng】策【cè】支持,兼顾历【lì】年招【zhāo】生情况【kuàng】等因素,制定本【běn】校提前招【zhāo】生计划。

第十一【yī】条 招【zhāo】生专业(含专业名【míng】称、专【zhuān】业代【dài】码、学制等【děng】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bù】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报名考试

第十二条报考条件为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平语文、数学【xué】、外语、思想政【zhèng】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mù】的【de】合格【gé】性【xìng】考试【shì】并取得成绩。

凡【fán】报【bào】考我校普【pǔ】通类专业的考生,普【pǔ】通高【gāo】中学【xué】业水平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需符合10门科目成【chéng】绩合格【gé】。凡【fán】报考【kǎo】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科目的合【hé】格性【xìng】考试需符合9门【mén】及以上【shàng】科目【mù】成绩【jì】合格且需【xū】参加江苏省【shěng】艺术【shù】类(美术与设【shè】计类)专业统考并取得【dé】成绩。

第十【shí】三【sān】条【tiáo】 9-21至8日17:00,考生登【dēng】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tí】前招【zhāo】生【shēng】申请平【píng】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jié】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按流程进【jìn】行填报【bào】,考生可向1所【suǒ】院校【xiào】申【shēn】请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第十四【sì】条学【xué】校【xiào】采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shì】成绩【jì】折算+综合素质考试【shì】成绩”的方式。已符合报考我校【xiào】条件【jiàn】的所有【yǒu】考【kǎo】生均须参加我【wǒ】校综合素质考【kǎo】试。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

根据考生10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gé】赋10分/门,不【bú】合格赋【fù】8分/门【mén】,满分【fèn】100分。

2、综合素质考试

综合素质考试由我校【xiào】自主【zhǔ】组织,以综合考核语文和数学【xué】知【zhī】识的方式进行笔试考【kǎo】核(考生【shēng】自行携【xié】带文具笔之类),总分100分。综合素【sù】质考核于【yú】9-21(周日)进行,考试费按照苏价【jià】费【2007】423号文件执【zhí】行,每生【shēng】60元,并【bìng】于9-21前【qián】线【xiàn】上完成缴费【fèi】,考试地点在【zài】无锡科技【jì】职业【yè】学【xué】院(第二轮综合素质考试安排视情况另行通【tōng】知【zhī】)。

综合素质考试相关【guān】要求、实【shí】施【shī】办法及报到要【yào】求等学校【xiào】会在9-21前公布。请关【guān】注【zhù】“无锡科技职业学院【yuàn】招生就【jiù】业”微信公【gōng】众号或学校招生信息网(zsb.wxstc.cn)。

第十【shí】五条对考【kǎo】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yào】求按照《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de】有【yǒu】关【guān】规【guī】定执行。新生入【rù】学后,学【xué】校【xiào】在三个【gè】月内按照【zhào】国家【jiā】有关高校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tǐ】检复【fù】查,复查合格后方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凡在体检中弄【nòng】虚作假或有【yǒu】重【chóng】大【dà】疾病隐情不【bú】报者,一经【jīng】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gé】。

第十六条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shí】七条录取工作在【zài】江苏省教育考试【shì】院领导下【xià】,由【yóu】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qǔ】过程坚持公【gōng】开、公正、公【gōng】平【píng】。按照“总【zǒng】分优先、遵循【xún】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考【kǎo】核总成【chéng】绩【jì】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分配专业。

1、普通类专业考【kǎo】核总成【chéng】绩=学业水平合【hé】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zhì】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fèn】;

2、艺术类【lèi】专业【yè】考【kǎo】核总成绩=学业水【shuǐ】平合格性考【kǎo】试折【shé】算成绩+综合素质考试【shì】成绩+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与【yǔ】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政【zhèng】策性加【jiā】分。

3、普通类专业录取出现分数【shù】相同【tóng】时,依次按照综合【hé】素质考【kǎo】试成【chéng】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出现分【fèn】数相同【tóng】时,依次【cì】按照江苏省艺术【shù】类(美【měi】术与【yǔ】设【shè】计类)专业统考成绩、综合素质【zhì】考试成绩、语文单科成【chéng】绩从高到【dào】低【dī】排序,择优录取【qǔ】。如【rú】上述【shù】仍【réng】相同,则【zé】参【cān】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yōu】录取。

4、服从志愿调剂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

第十八条【tiáo】学【xué】校严格按照【zhào】教育部【bù】和江苏省教【jiāo】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zhèng】策:凡有【yǒu】下列情形【xíng】之一的考生,学校可【kě】予以加分【fèn】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shàng】或被战区(原大军【jun1】区)以上单位授予荣【róng】誉【yù】称号的【de】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tóu】档。

(3)归侨、华侨子女【nǚ】、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kǎo】生(含台【tái】湾【wān】户【hù】籍考【kǎo】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jiā】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dà】的一【yī】项分【fèn】值【zhí】,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条学校录【lù】取的【de】考生,经江苏省【shěng】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xiào】寄发录【lù】取通知

第二十【shí】条学校【xiào】根【gēn】据【jù】经江苏省物价局和【hé】江苏【sū】省财政厅的苏价费【fèi】(2004)158号、苏价费【fèi】(2008)222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sū】价费(2017)243号文件核【hé】准的标准(文【wén】件依据)按学【xué】年收取费用【yòng】(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wéi】4700元【yuán】/年·生,工科类5300元/年·生,艺术类【lèi】专业6800元/年·生。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tīng】江【jiāng】苏省【shěng】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děng】学校社【shè】会化学生公寓【yù】收费【fèi】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fèi】〔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学【xué】校住宿【xiǔ】费收费标准四人间1300元/年·生,六人【rén】间【jiān】1000元【yuán】/年·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xiào】对家庭经济【jì】困难的学生【shēng】开【kāi】通【tōng】了“新生入【rù】学绿色通道”,学校还设有国【guó】家奖【jiǎng】学金、校奖学【xué】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xué】体系,详见【jiàn】我校【xiào】招生信息网。

第七章附则

第【dì】二十二条本章程通过阳光【guāng】招生【shēng】信息平【píng】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xuǎn】公【gōng】布的章程【chéng】内【nèi】容,如理【lǐ】解【jiě】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chéng】为准。

第二十【shí】三条我校【xiào】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zhèng】策、规定如与本章程【chéng】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yuán】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rú】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shàng】级有关政【zhèng】策变化,以变化后【hòu】的规【guī】定为准。

第二【èr】十【shí】四条已【yǐ】被【bèi】提前录【lù】取的考生【shēng】,不再参加6月【yuè】份的【de】普通高校招【zhāo】生统一【yī】考试和任何【hé】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jiā】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tí】出书面申请,经批准【zhǔn】后方可【kě】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liù】条学校【xiào】地址:江苏【sū】省【shěng】无锡市新【xīn】吴区新锡路【lù】8号。邮编:214028

咨询电话:0510-85345168

传真号码:0510-85345168

咨询邮箱:zsb@wxsc.edu.cn

学院网址:www.wxstc.cn(学校官网)

zsb.wxstc.cn(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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