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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9:28:48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高考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jìn】行,规范招生行为【wéi】,切实维护考【kǎo】生【shēng】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教育【yù】法》、《中华【huá】人【rén】民共【gòng】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等和教育【yù】部有关招【zhāo】生规定,结合学校实际【jì】,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学校标识码【mǎ】:4132014604,学【xué】校在各招生【shēng】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y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公【gōng】布【bù】的为准。

办学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毓秀路88号。

第四条  学【xué】校是一所【suǒ】省属全日【rì】制公办普通【tōng】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suǒ】特色鲜明的【de】旅【lǚ】游类高【gāo】职院【yuàn】校,坐落于中国历史【shǐ】文化名城扬州。学校创办于1959年,总面积1176亩,其中九龙湖【hú】校【xiào】区【qū】为主校【xiào】区,北望高旻【mín】寺、南【nán】眺扬子江、西依古运河【hé】、东临【lín】凤栖湖。学校按5A景区【qū】标准建设,集萃扬州【zhōu】园林精华,校园小桥流【liú】水,建筑古【gǔ】朴【pǔ】雅【yǎ】致,环【huán】境优【yōu】美,景色宜人,是理想的求学胜【shèng】地。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wéi】:江苏【sū】旅游职业【yè】学院【yuàn】。对在规定【dìng】的年【nián】限内达【dá】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dǎo】小【xiǎo】组主要负【fù】责审议【yì】招生章程【chéng】及【jí】简章,研制招【zhāo】生录【lù】取工作【zuò】方案,研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chóng】大事【shì】项等。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shì】学校组【zǔ】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néng】部门【mén】,具【jù】体负责招生【shēng】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监督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等【děng】环【huán】节,明确申诉渠道,确【què】保【bǎo】录【lù】取【qǔ】结果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各【gè】界【jiè】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第九条【tiáo】  根据【jù】学校人【rén】才【cái】培养目【mù】标、办【bàn】学条件等实际【jì】情况,统筹考虑各【gè】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fā】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jì】划【huá】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xué】校【xiào】分省【shěng】招【zhāo】生计划。

招【zhāo】生【shēng】专业(含专业【yè】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shēng】计划,以省【shěng】级【jí】招生主管【guǎn】部门公布的【de】信息【xī】为准。

第【dì】十【shí】条  学校根据【jù】生源【yuán】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tí】出申请,经同【tóng】意【yì】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gēn】据各省(自【zì】治区【qū】、直【zhí】辖【xiá】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lì】,按【àn】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yuán】所在【zài】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de】报【bào】名【míng】条件的考【kǎo】生【shēng】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bù】、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hé】会颁发的【de】《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及有关【guān】规【guī】定(特殊专【zhuān】业体【tǐ】检及要求)。体检受限代码为22,即色【sè】觉异常Ⅱ度【dù】(俗称色盲)的考【kǎo】生【shēng】,不予录取我校【xiào】: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西式烹饪工艺、人物形【xíng】象设计、艺术设计、数字【zì】媒体艺术设【shè】计【jì】和【hé】工艺美术品设计【jì】专业【yè】。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de】男女【nǚ】比例【lì】无【wú】要求。其中,空中乘务、高速铁【tiě】路客运【yùn】服务专业建【jiàn】议具备以下条件:身体【tǐ】健康(无【wú】传染病、心脏【zāng】病【bìng】、哮喘病史【shǐ】,肝功能正常),身材匀称【chēng】,五【wǔ】官端正,面部无严【yán】重痤【cuó】疮【chuāng】、痘印,颈【jǐng】部、手【shǒu】部、小臂、小腿等裸露【lù】部【bù】位无明显疤痕、胎记、自残痕【hén】等。无色盲、色弱、斜视、弱视,无纹身、狐【hú】臭,无“O”型腿或“X”型【xíng】腿【tuǐ】。净身高:男【nán】生【shēng】173CM—185CM,女生163CM—175CM。双眼矫正视力【lì】(C字表):男生0.7以上,女生0.5以上。报考【kǎo】旅游【yóu】管理和【hé】酒店管理【lǐ】与数字化运营专【zhuān】业建议【yì】具备【bèi】以下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bìng】史,肝功能正【zhèng】常),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wú】明显【xiǎn】内外八字【zì】,无【wú】“X”形【xíng】腿、“O”型腿,无纹身、狐【hú】臭,面部、脖子和手腕等【děng】裸【luǒ】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净身高:男生170CM以【yǐ】上,女生158CM以上。

第十四【sì】条  考核【hé】方式:考生参加各省统【tǒng】一组织的【de】普通高【gāo】考。

第十五【wǔ】条【tiáo】  学校依【yī】据教育部和有【yǒu】关省(自【zì】治区、直【zhí】辖【xiá】市【shì】)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zuò】的要【yào】求,实行学校负责、省【shěng】(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主管【guǎn】部门监督【dū】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láo】全面衡量,按公平、公【gōng】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zé】,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xiào】严格按教育部和【hé】各省(市【shì】、区)的相关规定【dìng】执行【háng】加【jiā】分优惠政策【cè】。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diǎn】省(市)按其高【gāo】考【kǎo】改革方案【àn】相关【guān】规【guī】定录取,其他省【shěng】(市)按照【zhào】分【fèn】代码(分类)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xué】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的【de】相关规定确定【dìng】调档比例。若生源不【bú】足【zú】,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hán】院校服从志愿【yuàn】)的录【lù】取或者【zhě】按规【guī】定提取【qǔ】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zūn】循志愿”的【de】原则进行【háng】录取。当投【tóu】档【dàng】分相同时【shí】,学校依【yī】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xù】规则(或排【pái】序【xù】分【fèn】),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所【suǒ】在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shì】)没有明确【què】的【de】同分排【pái】序政策【cè】,则普通类专业,依次按【àn】语【yǔ】文数【shù】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dān】科【kē】成绩、数学单【dān】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艺【yì】术【shù】、体育类【lèi】专【zhuān】业,依次按高考文化分【fèn】、语文数学两【liǎng】科成【chéng】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xué】单科成绩【jì】、外【wài】语【yǔ】单科成绩,由【yóu】高到【dào】低排序录取。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hé】专业录取条件等【děng】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tuì】档【dàng】处理。

第二十条  学【xué】校所有【yǒu】专业不限制【zhì】考【kǎo】生应试的外语语种【zhǒng】,但学校的公共【gòng】外语课只【zhī】开设英【yīng】语和日语。

第五章  其他

第【dì】二【èr】十一【yī】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gè】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主管部门审核【hé】批准后,由学【xué】校寄发录取通知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zhǔn】等有关问题【tí】的通知》(苏价费【fèi】〔2014〕136号)和《高等学校【xiào】社会化【huà】学生【shēng】公寓收费管【guǎn】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hào】、苏财综〔2002〕162号)相关规定执行。

学费:

文科类专业  4700元/生/学年

工科类专业  53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  6800元/生/学年

体育类专业  4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200元/生【shēng】/学【xué】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diào】整,具【jù】体【tǐ】收费标准以【yǐ】省【shěng】发改委【wěi】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dì】二十【shí】三条  新【xīn】生入【rù】校后【hòu】,学校将在三个【gè】月【yuè】内进【jìn】行新【xīn】生入【rù】学资【zī】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jīng】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zuò】假者,一律取【qǔ】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奖、助、贷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xué】金、学【xué】校【xiào】奖学金、学校助学【xué】金等奖【jiǎng】、助学体系。奖学金最高金额达8000元/生/学年,助【zhù】学【xué】金最高【gāo】金额【é】达4300元/生/学年,每年获得【dé】各类【lèi】奖助人数占全校总人数【shù】的50%以上。被学校录取的【de】新生可【kě】凭录取通知书在【zài】生源地【dì】办理【l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kuǎn】。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毓秀路88号。

邮政编码:225000

招生咨询电话:(0514)87431888、87431880

招生传真:(0514)87431880

招生监督电话:(0514)87437755

招生监督邮箱:jslyjw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jstc.edu.cn/

学【xué】校招生信息网址【zhǐ】:http://www.jstc.edu.cn/zs/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liù】条  本【běn】章程【chéng】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bù】,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bù】的章程【chéng】内【nèi】容,如理【lǐ】解有误,以【yǐ】学校公布的完整【zhěng】的招【zhāo】生章程为准。

第二【èr】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shēng】工作的【de】政策、规定如【rú】与本章程相【xiàng】冲突,以本章程【chéng】为准,原政策、规【guī】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guī】章和上级有【yǒu】关政策变化,以变【biàn】化后的规定为【wéi】准【zhǔ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chéng】由江苏【sū】旅【lǚ】游职【zhí】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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