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fǎ】》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适【shì】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jiāo】育【yù】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吉林白城经济开发区保平街道保平社区棉纺路27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为每生每年55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为每生每年60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300元;
放射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针灸推拿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视觉训练与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眼视光仪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800元;
预防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800元;
康复治疗【liáo】技术(中【zhōng】外合【hé】作办学)专【zhuān】业学费标准为【wéi】每生每年18000元;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dài】款【kuǎn】、服【fú】兵【bīng】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jiāo】育资助、基层【céng】就业学费【fèi】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cháng】、勤工【gōng】助学和“绿色通【tōng】道”等内【nèi】容。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临时救助等资助【zhù】项目。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xué】生【shēng】可向【xiàng】户【hù】籍所【suǒ】在县【xiàn】(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xué】后【hòu】,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xiào】提【tí】出申请,高【gāo】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kuàng】开展困【kùn】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zī】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nán】女不限。助【zhù】产专业宜【yí】女生【shēng】报考,放【fàng】射治疗技术专【zhuān】业宜男生报考。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bào】考【kǎo】我【wǒ】校考生体检标准【zhǔn】执行【háng】教育部【bù】、国家卫生健康【kāng】委员会、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guān】补充【chōng】规【guī】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及照顾加分项
按照顺序志愿投【tóu】档的批次,学校【xiào】调阅考生档案【àn】的【de】比例原则上控【kòng】制在120%以内;按照【zhào】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yuán】则上控制在105%以【yǐ】内【nèi】。如生【shēng】源省【shěng】份投【tóu】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tóu】档比例【lì】要求执行。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guī】定投【tóu】档,在专业录取时【shí】按投档分数【shù】进行排序,投档分【fèn】数相同【tóng】时,优【yōu】先录取实考分高【gāo】的考生。
2.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专业清”方式录取,即【jí】先按第一专业志【zhì】愿以投档成绩【jì】从高分到低【dī】分录取;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dì】二【èr】专业志愿以投档成绩从高分【fèn】到【dào】低分录取;依【yī】次类推,直【zhí】至【zhì】录取【qǔ】完所有【yǒu】专业【yè】。
对【duì】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已规定了相关排序【xù】办法,则按【àn】照该省(市【shì】、自治区)的【de】办法执行,如【rú】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没【méi】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照【zhào】我校【xiào】规定的办法执行【háng】,即【jí】按单科【kē】顺序及分数从【cóng】高【gāo】到【dào】低【dī】排序,文科【kē】以语文、数【shù】学、综合、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yōu】先录取;理【lǐ】科以数学【xué】、语【yǔ】文【wén】、综合、外语为【wéi】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lù】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顺序比较以数学、语【yǔ】文、外语,科【kē】目成绩【jì】高者优【yōu】先录取。如各科成绩【jì】均相同,则由学校招【zhāo】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zǔ】研究决【jué】定。
如【rú】果【guǒ】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zé】根据考【kǎo】生成绩,择优从【cóng】服从专业调剂的【de】考生【shēng】中【zhōng】录【lù】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yè】调剂【jì】时【shí】,做退档处理。
中【zhōng】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考生,无【wú】此【cǐ】专业志【zhì】愿者不予调【diào】剂录取。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接受考生退档申请。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mc.edu.cn
通讯地址:吉【jí】林省白城市棉【mián】纺【fǎng】路27号【hào】白城医学高等【děng】专科学校招【zhāo】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36-3313131
联系人:孙伟
纪检监督电话:0436--3533770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