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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3:11:42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wéi】大家【jiā】整理的是2024年【nián】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děng】法律法规以【yǐ】及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二条

本章程适【shì】用于长春【chūn】东方职业学【xué】院2024年普通高等【děng】教育【yù】的专科层【céng】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长德街道四家子村委会金汇大路62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化妆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化妆品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社区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眼视光仪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美容美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中药材生产与加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药品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历证颁发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东方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zhù】学金、国【guó】家助学贷款【kuǎn】、服【fú】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zī】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guó】家【jiā】助【zhù】学【xué】贷款代偿【cháng】、“绿色通道”等内容。此外,学校还设立了【le】学费减免、勤【qín】工助学【xué】岗位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jiā】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可向【xiàng】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gòu】申【shēn】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zhù】学贷款。入学时,家庭【tíng】经济特别困难【nán】的【de】新生如暂【zàn】时筹集不【bú】 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lǜ】色【sè】通道【dào】”先办理入学【xué】手续。 入学【xué】后,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xiào】资【zī】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 开展【zhǎn】困【kùn】难【nán】认定,采【cǎi】取不同措施【shī】给予【yǔ】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录取规则

一、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开设英语零起点课程。

二、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三、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shēng】健【jiàn】康委员会【huì】、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hé】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四、照顾加分项

照顾加分项,对【duì】享受政策性加分或【huò】者降分投档【dàng】的考【kǎo】生【shēng】,按所在省【shěng】(市、区)招【zhāo】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五、投档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dàng】的批次,学校【xiào】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lì】原则上控【kòng】制在120%以【yǐ】内。按照【zhào】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cì】,调档比例原则上【shàng】控制【zhì】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guī】定,按生【shēng】源【yuán】省份投档【dàng】比【bǐ】例要【yào】求执行。

六、阅档规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予以录取,即:

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jù】考生第【dì】一专业【yè】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zú】其【qí】进第一专【zhuān】业志愿的【de】,按【àn】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qǔ】,仍不【bú】能满足的【de】按其【qí】第三【sān】专【zhuān】业志愿录取,以【yǐ】此类推。

B、当某考生所有专业【yè】志愿均不能【néng】满足时,服从【cóng】专业【yè】调【diào】剂的考生,将其随机【jī】调录到【dào】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ruò】不【bú】服从专【zhuān】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C、投档成【chéng】绩相同情况下,专业相关科目【mù】成【chéng】绩【jì】高者优先录取【qǔ】,即志愿、投档成绩皆相同【tóng】的【de】情况【kuàng】下,文史【shǐ】类(“3+1+2”历史类)考生,依次【cì】按考生的语文、文综(“3+1+2”历史单科)、外语、数学【xué】的成绩【jì】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3+1+2”物【wù】理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理【lǐ】综(“3+1+2”物理【lǐ】单科【kē】)、外语、语文的【de】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六章 补充事项

第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dfzyxy.net/

通【tōng】讯地址:吉林【lín】省【shěng】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zuò】示范区金汇大路621号【hào】

联系电话:0431-81636255、81636256

联系人:王鹤逸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解释权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长春东方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