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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3:07:34    发布【bù】: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等法【fǎ】律法规【guī】以及教育部有关【guān】规【guī】定,特【tè】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èr】条【tiáo】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xiào】今年【nián】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shēng】工【gōng】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次:专科

第【dì】四条  学校地址【zhǐ】:吉林省长春【chūn】市长春高【gāo】新技术【shù】产业开发区双德街【jiē】道富康【kāng】社区新【xīn】电台街63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jì】术(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学【xué】年12000元【yuán】;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道路工程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道路养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智能交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guǐ】道交通通信【xìn】信号技术【shù】专【zhuān】业学费标准待【dài】定(以价格主管部【bù】门最终核【hé】定标准收取);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现代物流管【guǎn】理(中外合作办学【xué】)专业【yè】学费标准【zhǔn】为每【měi】生每学年14000元【yuán】;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市政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现代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汽车智能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zhù】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yì】高【gāo】等【děng】学【xué】校学生【shēng】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学校设立校内普通奖学金、专项【xiàng】奖【jiǎng】学金、学费减免【miǎn】、临时困【kùn】难补助、勤【qín】工助学等资助项目,鼓励家庭困难学生勤奋【fèn】学习、锐意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rù】学【xué】前【qián】,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de】学生资助管理机构【gòu】申请办理生源【yuán】地信用【yòng】助学贷款。入学后【hòu】,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chū】申请【qǐng】,高校学生资助【zhù】部门根据学生【shēng】具体【tǐ】情况开【kāi】展困难认定【dìng】,采取相应措【cuò】施【shī】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guó】家卫生健康委员【yuán】会、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dàng】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shēng】档案的比例原则【zé】上控制在110%以【yǐ】内【nèi】。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pī】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zhì】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tóu】档比例有【yǒu】特殊规定、按【àn】生源【yuán】投档比例要求【qiú】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duì】享受【shòu】政策性加【jiā】分或者降分【fèn】投档的考生,按所【suǒ】在省(市、区【qū】)招生考试机构的【de】规定投档,在专业【yè】录取时按投档分【fèn】数进行排序,分数相同【tóng】时,优先录取【qǔ】实考分高【gāo】的考【kǎo】生。

专业录取

使用投档成绩“专业清”原则录取

考生等【děng】效分数相同【tóng】时,则按单【dān】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dī】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xué】为顺【shùn】序,科目【mù】成【chéng】绩高者【zhě】优先录取;理工类【lèi】以数学、外语【yǔ】、理综、语文为顺序,科【kē】目成绩高者优先【xiān】录取;在“3+3”高考综合改【gǎi】革【gé】省份按照数【shù】学【xué】、语文【wén】、外语顺序从高【gāo】分到低【dī】分依次录取;在“3+1+2”高考【kǎo】综合改革省【shěng】份【fèn】,历史类考生按照【zhào】语文、外【wài】语、数学顺序从【cóng】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物【wù】理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顺【shùn】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lù】取。

如【rú】个别专业【yè】生源省【shěng】份计划不足时,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的考生按【àn】成绩随机录取【qǔ】到计划未满专业【yè】;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qiě】不【bú】服从调【diào】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中外合作办【bàn】学专业、空中乘【chéng】务专业、城市轨道交通【tōng】运营【yíng】管理专业只录【lù】取有专【zhuān】业志愿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毕【bì】业后若【ruò】从事航【háng】空、高铁等行业【yè】相【xiàng】关工作,身体条【tiáo】件须【xū】符合该行业【yè】相关标准,请【qǐng】考生慎【shèn】重报考。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jy.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联系电话:0431-84975999

联系人:王丽莉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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