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2024年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gèng】新:2024-9-21 23:13:47    发布【bù】: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为【wéi】规范吉林水【shuǐ】利电力职业学院(以【yǐ】下简称我校)2024年【nián】招【zhāo】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等法【fǎ】律法规以【yǐ】及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běn】章【zhāng】程【chéng】。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yòng】于我校【xiào】今年普通高等教【jiāo】育的专科层次【cì】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jí】林水利电【diàn】力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净月校【xiào】区: 吉林省长【zhǎng】春市【shì】长【zhǎng】春净月【yuè】高【gāo】新技术【shù】产业开发区新立【lì】城镇【zhèn】爱【ài】国村聚业大街6566号

吉【jí】林水利电力【lì】职业学院正阳校区: 吉林【lín】省长春【chūn】市绿【lǜ】园区正阳街道春城【chéng】社区正【zhèng】阳街1841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xué】生完成培养【yǎng】方案要求【qiú】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学费5500元/年;

水利工程专业学费5000元/年;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专业学费4500元/年;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5000元/年;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4800元/年;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费4000元/年;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5000元/年;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4500元/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4000元/年;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5000元/年;

智慧水利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智能机电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智慧旅游技术应用专业学费5000元/年;

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学费5000元/年;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光伏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3500元/年;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3500元/年;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4000元/年;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5500元/年;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学费6000元/年;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6000元/年;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4300元/年;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专业学费5500元/年。

第【dì】四【sì】章    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资助【zhù】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tiáo】     高校学生资【zī】助政策体【tǐ】系内容

学校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吉林【lín】省【shěng】政府【fǔ】奖学【xué】金【jīn】、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céng】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有【yǒu】院长奖【jiǎng】学金、专【zhuān】业奖【jiǎng】学【xué】金、困难【nán】补贴、学费减免以及利用企业、社【shè】会团体和【hé】个人捐助资【zī】金设立的【de】专项【xiàng】奖学金。

第八条【tiáo】    学生资助政【zhèng】策申请程序【xù】

入学前学【xué】生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zī】助管【guǎn】理【lǐ】机构申请生源地信【xìn】用助学贷【dài】款;入学【xué】后【hòu】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xiào】根【gēn】据学生具体情【qíng】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nán】认定,采取不同措施【shī】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péi】养对外语【yǔ】的【de】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zhǔn】的【de】招【zhāo】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qiú】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guó】残疾人联【lián】合会【huì】制【zhì】订并【bìng】下【xià】发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de】批【pī】次,调档比例原【yuán】则上【shàng】控【kòng】制在100%。如生源省份投档比【bǐ】例有特殊规【guī】定【dìng】、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照顾加分【fèn】项,对【duì】享受政【zhèng】策性加【jiā】分【fèn】或者降分【fèn】投档的考生【shēng】,按所在省(市、区)招生的相关规【guī】定投档。

3、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志愿按“专业清【qīng】”方式录取,即【jí】先按第一专业志【zhì】愿从【cóng】高分到低分【fèn】录取;未录满专业再【zài】按考【kǎo】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cóng】高【gāo】分【fèn】到低分录取【qǔ】;依【yī】次类推【tuī】,直至录取【qǔ】完所有【yǒu】专业。对【duì】投档【dàng】成绩相【xiàng】同【tóng】的考生,如果【guǒ】其所在省(市、自治【zhì】区)已规【guī】定【dìng】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shì】、自治区)没有规【guī】定【dìng】排序办法,则按照单科顺序【xù】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1)实行“3+1+2”模【mó】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tóu】档分【fèn】数相同【tóng】时,按【àn】单科【kē】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cì】为语文、数学【xué】、外语、首【shǒu】选科【kē】目、单【dān】科最高【gāo】成绩【jì】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jì】的再选科【kē】目。 (2) 实行【háng】“3+3”模式高考改革【g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xiàng】同时,按【àn】单科【kē】顺【shùn】序及分数从高到【dào】低排序【xù】,依次为语【yǔ】文、数学、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jì】的选考科【kē】目、单【dān】科【kē】第三高成绩的【de】选考科目。 (3)非【fēi】高考改革【gé】的【de】省份,进档考生投档【dàng】成绩相同时,按【àn】单科顺序及分【fèn】数从【cóng】高到【dào】低排序,文史类依次为【wéi】语文、外语、文【wén】综合【hé】、数学,理工类依次【cì】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如各成【chéng】绩均相同,则【zé】由学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领导【dǎo】小组研究决定。如果个别【bié】专业【yè】还未录满,则从【cóng】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考生【shēng】中录取【qǔ】,如考生【shēng】所有专业【yè】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jì】时【shí】,做【zuò】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s://www.jlsy.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shěng】长春市净月高【gāo】新技术产业【yè】开【kāi】发区聚【jù】业大街【jiē】6566号

联系电话:0431—81120779、81120778

联 系 人: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