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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1:59:30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绵【mián】阳飞行【háng】职业【yè】学院单招章程,主【zhǔ】要包含学校概况【kuàng】、招【zhāo】生专业【y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绵阳飞行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jù】《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fǎ】》《中华人【rén】民【mín】共【gòng】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绵阳飞行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730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绵阳飞行职业学院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tiáo】 办学地点:四川省绵阳【yáng】市【shì】北川羌族自【zì】治县龙翔大【dà】道16号。

第六条【tiáo】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píng】、公【gōng】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shù】、社会监督机制,强【qiáng】化招考【kǎo】行【háng】为【wéi】规范【fàn】,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xiào】成立高职【zhí】单招工作领导小组【zǔ】,负责全面【miàn】贯彻【chè】落【luò】实四川【chuān】省招考委、四川省教【jiāo】育【yù】厅高职单招的相【xiàng】关政【zhèng】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guān】招生工【gōng】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chéng】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zǔ】长的纪检监督【dū】小组【zǔ】,全程监【jiān】督【dū】高职单招录取【qǔ】工【gōng】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九【jiǔ】条 学校的高职单【dān】招计划包括普【pǔ】高类【lèi】和中【zhōng】职类,招生专业及计【jì】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zhǔn】。

第十条 报【bào】考【kǎo】直【zhí】升机驾驶技术专业、定翼【yì】机驾驶技术专【zhuān】业考生还须符合《民用航空招收【shōu】飞行学生体检【jiǎn】鉴【jiàn】定规范》中的相关【guān】标【biāo】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tiáo】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sì】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yī】组【zǔ】织【zhī】下进行【háng】,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jiān】督”的录【lù】取原【yuán】则。

第十【shí】二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cè】,依【yī】据加【jiā】分以后形成【chéng】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sān】条  对进【jìn】档【dàng】考生【shēng】的专【zhuān】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zé】,从【cóng】高分到低分【fèn】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jiān】不设【shè】分数级差【chà】。投档成绩【jì】相同时【shí】,按四川省确定【dìng】的高职单招同分【fèn】排序规则进行录【lù】取。

第十四条【tiáo】 录取专业时,考【kǎo】生所报专业【yè】志愿无【wú】法满足时【shí】,对服从专业【yè】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jì】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者,作退【tuì】档【dàng】处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tǐ】健【jiàn】康【kāng】状况的【de】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24年【nián】4月12日12:00前向我院招生处(行政楼【lóu】106办【bàn】公室)递交自愿退档【dàng】申请表【biǎo】,逾期不再办理退档。

第【dì】十七【qī】条 按【àn】照《四川省高等【děng】教育招生【shēng】考【kǎo】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jiāo】育厅关【guān】于印发<四【sì】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dú】考试招【zhāo】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chuān】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gāo】职【zhí】单招【zhāo】招收保送【sòng】及免试【shì】生,且申请考生须符合学校【xiào】2024年高职单招【zhāo】招生专业【yè】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zhǔn】严格按照省发展【zhǎn】改革委、教育厅【tīng】、财政厅、省市场【chǎng】监管局【jú】有关政策【cè】执【zhí】行。服务性【xìng】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jiān】持【chí】学生自愿、不得营【yíng】利的【de】原则【zé】收取。

第十【shí】九条 学生【shēng】的国家教育资助项【xiàng】目【mù】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cái】政部、省教育厅、省财【cái】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děng】部【bù】门有关政【zhèng】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被录【lù】取后,持【chí】录取通知【zhī】书,按我校【xiào】有关要求和规定的【de】期限【xiàn】到校办理入学手【shǒu】续。未【wèi】经请假【jiǎ】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kàng】力等【děng】正【zhèng】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fàng】弃入学资【zī】格。新生入校后,学【xué】校统一进行新【xīn】生【shēng】复查工作。凡【fán】复【fù】查【chá】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zhāo】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gé】。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龙翔大道16号

邮政编码:622750

招生咨询电话:0816-4553333

学校【xiào】网址【zhǐ】:https://www.topflying.com.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绵【mián】阳【yáng】飞行【háng】职业【yè】学院招生【shēng】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