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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3:46:5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lǐ】的【de】是2024年南【nán】充文化旅【lǚ】游职业学院单招章程【chéng】,主要包含学校概况【kuàng】、招【zhāo】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gēn】据《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职业教【jiāo】育法》以【yǐ】及教育【yù】部有关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一)学校全称: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4728

(三)在川招生代码:5799

(四)主管部门:南充市教育和体育

第四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种类

(一)学校层次:高职专科

(二)办学类型:公办

(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四)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阆中市文旅大道1号。

第六条 学校高【gāo】职【zhí】单【dān】招【zhāo】工【gōng】作坚持公【gōng】平、公正、公开原【yuán】则,健【jiàn】全自我约束【shù】、社会监【jiān】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wéi】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qī】条 学【xué】校【xiào】成立高职单【dān】招工作领导【dǎo】小组,负责全面贯彻【chè】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yù】厅高职【zhí】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qiú】,研【yán】究制定学校高【gāo】职单招工作【zuò】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gōng】作【zuò】的决定【dìng】。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jiǎn】监察部【bù】门【mén】负责人为【wéi】组长的纪检监【jiān】督小【xiǎo】组,全程监督高【gāo】职单招【zhāo】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tiáo】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huá】包括普【pǔ】高类和【hé】中职【zhí】类,招生专业【yè】及计划以省教【jiāo】育考试院公布为【wéi】准。

第十条 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yè】的考生【shēng】,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bù】、颈【jǐng】部、手部无【wú】纹身【shēn】、明显疤痕、明显胎【tāi】记【jì】,无明显X、O型腿,女生身高【gāo】不【bú】低于165cm,男生身高不低【dī】于175cm。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tiáo】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zài】四川【chuān】省教育【yù】考【kǎo】试院统【tǒng】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de】录取【qǔ】原则。

第【dì】十二【èr】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cè】,依【yī】据加分以后形成的【de】投档成【chéng】绩进行【háng】录取。

第十三条  对【duì】进【jìn】档考生的【de】专业安排,实行分数【shù】优先的原则,从【cóng】高分到【dào】低【dī】分进行录取【qǔ】,专业志愿之间不【bú】设分数【shù】级差【chà】。投档成【chéng】绩相同时,按【àn】四川省确定的高【gāo】职单招同分排序【xù】规则进【jìn】行录取。

第【dì】十四【sì】条【tiáo】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mǎn】足【zú】时,对服【fú】从专业调剂【jì】者,从高分【fèn】到【dào】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者【zhě】,作退档处理。

第【d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yào】求【qiú】,执行《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liù】条 拟录取考生【shēng】将在我校网站公示【shì】,公示网站为我【wǒ】院官网(https://www.ncvcct.com/)下“招生【shēng】就业”专栏【lán】下【xià】“招【zhāo】生网”,招【zhāo】生网的网址是https://zjc.ncvcct.com/。

拟录取考【kǎo】生在【zài】拟【nǐ】录取名单公示【shì】期【qī】间若要放【fàng】弃录取,必须在拟录取【qǔ】公告规定的时【shí】间【jiān】内,由考生本人手写放弃录取申请书,把经家【jiā】长签字的放弃录【lù】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原【yuán】件放在一起【qǐ】拍照【zhào】,以图片形式【shì】发送至【zhì】学院招生就【jiù】业处邮箱(ncwlzyzjc@sina.com),申【shēn】请办理【lǐ】相关放弃【qì】录取【qǔ】手续,逾期不【bú】再接受放弃录取申【shēn】请。

因考生主动放弃而空出的招生计划,不予补录。

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dì】十七条【tiáo】 按照《四川【chuān】省高等教育招生【shēng】考试委员会【huì】 四川【chuān】省教育厅关于【yú】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yù】单【dān】独考试招【zhāo】生【shēng】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dān】招【zhāo】招收保送及免试生【shēng】,且申【shēn】请考【kǎo】生须符【fú】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dān】招招生专业及专业【yè】类别要求【qiú】。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zhù】宿费标准【zhǔn】严【yán】格按照省发【fā】展改【gǎi】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cè】执行。服【fú】务性收费和代【dài】收费按照规定的【de】项目,坚持学生自【zì】愿、不得【dé】营利的【de】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 学生的国【guó】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yù】部【bù】、财【cái】政部、省教育厅【tīng】、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rén】事务厅等部【bù】门有关【guān】政策执行【háng】。

第六章 附则

第二【èr】十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chí】录取通知书,按我【wǒ】校有关要求和【hé】规定的【de】期限到校办【bàn】理入【rù】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yīn】不可抗力等正当【dāng】事由外,视【shì】为自愿放弃【qì】入学【xué】资格。新生入校【xiào】后,学【xué】校【xiào】统一进行新生复查【chá】工作。凡复【fù】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dìng】进【jìn】行处理,直至取消入【rù】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四川省阆中市文旅大道1号

(二)邮政编码:637400

(三)招生咨【zī】询电话:0817-6632388、6636388、6790588、6632166、6632688

(四)联系邮箱:ncwlzyzjc@sina.com

(五)学院官网【wǎng】:https://www.ncvcct.com/

(六)学院招生就【jiù】业处官网【wǎng】:https://zjc.ncvcct.com/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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