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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3:48:33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wéi】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nián】泸州医疗器【qì】械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hán】学校概【gài】况【kuàng】、招生专【zhuān】业【y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gēn】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教育【yù】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yè】教【jiāo】育法》以及【jí】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xué】校全称:泸【lú】州【zhōu】医【yī】疗器械【xiè】职业学院【yuàn】;国标代码:14732;学校主管【guǎn】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tiáo】 学校层次:专科【kē】(高【gāo】职);办【bàn】学【xué】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lì】证书的学校名称: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tiáo】 办学【xué】地点:四川省【shěng】泸州市【shì】纳溪区护国大道800号。

第六条 学【xué】校高职单【dān】招工作坚持公【gōng】平、公正、公【gōng】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qiáng】化【huà】招【zhāo】考行为【wéi】规范【fàn】,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dān】招【zhāo】工【gōng】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sì】川省教【jiāo】育【yù】厅高职单【dān】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yán】究【jiū】制定【dìng】学校高职单【dān】招工【gōng】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chá】部门负【fù】责人【rén】为组长【zhǎng】的纪检【jiǎn】监督小组,全【quán】程监督高职【zhí】单招【zhāo】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dān】招计【jì】划包括普高【gāo】类和【hé】中职类,招生专业【yè】及计【jì】划以省教【jiāo】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shí】条 医学【xué】类【lèi】和药学类专【zhuān】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cháng】II度(俗称色【sè】盲【máng】)考【kǎo】生不予录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高【gāo】职【zhí】单【dān】招录取工作在【zài】四川省教育考试【shì】院统一组织下【xià】进行,执【zhí】行“学校负责【zé】、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shí】二条 学【xué】校认可【kě】四川省规【guī】定加【jiā】分政策,依【yī】据加分以后形成的【de】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shí】三【sān】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pái】,实行分【fèn】数优先的原则,从高【gāo】分到低【dī】分进行录取,专业【yè】志愿之间不设分【fèn】数级差。投档成【chéng】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zhí】单招同【tóng】分【fèn】排【pái】序规则进行录取【qǔ】。

第【dì】十四条 录取【qǔ】专业时,考【kǎo】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mǎn】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jì】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zhuān】业【yè】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shí】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kāng】状况的要【yào】求,执行【háng】《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dì】十六条 拟申请放【fàng】弃【qì】录取【qǔ】资格【gé】的已【yǐ】投档考生,须在2024年【nián】4月12日12:00前,将自愿放弃录取【qǔ】申请【qǐng】书(包【bāo】含姓名、考【kǎo】生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本人【rén】签字并按【àn】手印【yìn】等)发【fā】给学校招就处【chù】。联系电话:0830-8957666,8957888。邮箱【xiāng】:519716934@qq.com;放弃录取申请表可在学校官网下载。

按照【zhào】《四川省高等【děng】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shěng】教育厅关于印发<四【sì】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wén】件规定【dìng】,我校2024年高【gāo】职【zhí】单招【zhāo】招收保送【sòng】及免试生,且申请考生须符【fú】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zhāo】招生【shēng】专业及【jí】专业类别要求【qiú】。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hé】住宿费标准严格按【àn】照省【shěng】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zhèng】厅、省市【shì】场监管【guǎn】局有【yǒu】关政策执【zhí】行。服务性【xìng】收【shōu】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de】项【xiàng】目,坚【jiān】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八条 资【zī】助办法:学生的国【guó】家【jiā】教育资【zī】助项目和资助标准【zhǔn】严格按照教育【yù】部、财政部【bù】、省教育厅、省【shěng】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tīng】等部门有关政策【cè】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生【shēng】被录取后,持【chí】录【lù】取通知书,按【àn】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xiàn】到校办理入【rù】学手续。未经请【qǐng】假或请假【jiǎ】逾期者,除因不可抗【kàng】力等正当【dāng】事由【yóu】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zī】格【gé】。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jìn】行新生复查【chá】工【gōng】作【zuò】。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jiāng】按照有关招生【shēng】规定进行【háng】处理,直【zhí】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800号

邮政编码:646300

招生咨询电话:0830-8957666、8957888

学校网址:http://www.lzylqx.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