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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翻译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54:07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西安翻译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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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翻译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学校【xiào】以新时【shí】代中国特【tè】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miàn】贯【guàn】彻党的【de】教育方针,坚持立【lì】德【dé】树人根本任务,为【wéi】全面落实《国【guó】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工作的通知》等文【wén】件要求,切实做好【hǎo】2024年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结合学校【xiào】实【shí】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用于【yú】学校202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gōng】作。

第一章  招生总则

(一)学校招【zhāo】生工作【zuò】严【yán】格【gé】实施高校“阳【yáng】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严格执行教育部【bù】有关【guān】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guān】省级招委会的补【bǔ】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贯彻公平【píng】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láo】全【quán】面考核【hé】、综合评【píng】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翻译学院,位于陕西省西安市【shì】,是经教育部批准成【chéng】立的【de】民办全日制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陕西【xī】省“一流学【xué】院”建设单位,陕西【xī】省首【shǒu】批转【zhuǎn】型发展【zhǎn】试点院校,涵盖文、经、管、工【gōng】、教、艺【yì】、医等【děng】八大学科门类,具有学士学位【wèi】授予权【quán】。学【xué】校积极践行“高尚教育”办学理【lǐ】念,坚持非营利、公益【yì】性办学原则,坚持【chí】社【shè】会主义办学方向【xiàng】,坚持“读、做人、变革、奋进”的校训,努力创建具有地方示范作用的一流民办大学。英文名称为Xi'an FANYI University。

(三)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安翻译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四)学【xué】校内设的教学机构【gòu】承担【dān】各专业学生的教学【xué】工作【zuò】。学校教学机构有英【yīng】文学院、国际【jì】商学院、高级翻译学院【yuàn】、亚【yà】欧语言文化学院、教育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护理与康复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十四个二级学院。

学校的设有本科专业38个【gè】,专科专业27个,其中【zhōng】,翻译【yì】、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zhuān】业获批国【guó】家【jiā】级【jí】“一流本科专业”;日语【yǔ】、商【shāng】务英语、财务【wù】管理【lǐ】、电子商务、汉语国际教育、环境设计等专业备案省【shěng】级一【yī】流本科专业建【jiàn】设点。截止【zhǐ】目前,我校全【quán】日制在校生近22000人,其中本科生18000余【yú】人。学【xué】校先后荣获:“陕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全国【guó】创【chuàng】新创业五十强高校、连【lián】续两年荣获“综合实力【lì】民办高校”(2020年,2021年【nián】)、“双【shuāng】创示【shì】范高校”(2019年,2020年)、“2023软科中国大学排名”全国民办语言类高校第三等荣誉。

学校以建【jiàn】设高水平【píng】一流民办大学【xué】为【wéi】阶段性目【mù】标,以一【yī】流的师资、一【yī】流的培养模【mó】式、一流【liú】的教学【xué】质量、一流的【de】教学设施【shī】、一流的校园环境锻造了“满载希望的【de】方舟,陶冶情操的熔炉”,营造了“学【xué】在西译”的良好【hǎo】育【yù】人平【píng】台。学校【xiào】始终秉承高尚教育【yù】办学理念,坚持非营利公益性社【shè】会主义办学原则,建校37年【nián】来,为国家培【péi】养了20余万名【míng】复合实用【yòng】型【xíng】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设置

(一)学【xué】校【xiào】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chóu】管理招生【shēng】工作【zuò】,研【yán】究、决【jué】定【dìng】招生工作中的重要【yào】事项。招生委员【yuán】会由校长,分管招生、教学、宣传、纪检等【děng】工【gōng】作校领导,各【gè】二级学院(部【bù】)院(部【bù】)长,学校【xiào】党【dǎng】政办公室、教务处、学工部、财务处、招生处、宣传部、网络【luò】信【xìn】息中心、后勤集团【tuán】等部门负责人组成【chéng】。

(二)招生【shēng】处是【shì】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gòu】,处【chù】理招生【shēng】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与实施,学校各类招【zhāo】生宣【xuān】传、咨询、录取等【děng】任务。

(三)招生监察办公室,主要负责招生过程中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jiāo】育部分【fèn】省分【fèn】专业招生【shēng】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学校分省分专业招【zhāo】生【shēng】计划结合【hé】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各省(区、市)考生【shēng】数量、经【jīng】济社会发展需【xū】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zhì】量和【hé】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yè】的【de】认可度【dù】、区域协调发展等【děng】因素【sù】综合考虑制定。

(二)学校分【fèn】省分专【zhuān】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含【hán】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kǎo】要求),由各省级招办【bàn】向社会【huì】发布。

(三)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shù】,结合生源分布情况【kuàng】,与省【shěng】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kǎo】生档案的【de】要求。按照顺【shùn】序【xù】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de】批【pī】次,根据模拟【nǐ】投【tóu】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diào】整,调档比例原【yuán】则上控制【zhì】在【zài】105%以内。

(四【sì】)学校集体研【yán】究【jiū】决定调整【zhěng】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huá】安排【pái】在【zài】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shì】)使用并在【zài】有关省份录【lù】取批次【cì】投档前投放。学校【xiào】未完【wán】成的招生计划,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zhì】愿录取。

(五)普通预留【liú】计划【huá】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报考【kǎo】我【wǒ】校上线生源【yuán】平衡问【wèn】题。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一)招生录取【qǔ】工【gōng】作【zuò】在教育【yù】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办组织实施【shī】,采【cǎi】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和到现场录取方式。

(二)在思想【xiǎng】政治品德考核【hé】合格、身体【tǐ】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yǎng】要【yào】求、投档成绩达到同【tóng】批【pī】录【lù】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xué】校依据考生志【zhì】愿【yuàn】,按照投档分数(含加分【fèn】)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fèn】的顺序录取。

(三)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shàng】,未【wèi】被志愿专业【yè】录取且服【fú】从调剂的考生,则按照【zhào】投档成绩【jì】结合【hé】体检结【jié】论等情况调剂录【lù】取到其他缺额【é】专业,不服从专业【yè】调剂【jì】的考【kǎo】生【shēng】,将予以退档。总分相同时按照【zhào】投档【dàng】排【pái】序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各【gè】专【zhuān】业录【lù】取无相关成绩和【hé】加试要求,采用“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原则,在志【zhì】愿【yuàn】不能满足我校【xiào】招生计划时,按【àn】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qǔ】。

(四)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当地省级招办政策执行。

(五)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六)入学后主要【yào】以英【yīng】语为主安排【pái】第一【yī】外【wài】语教【jiāo】学;同时,根据学生报名情况【kuàng】,还【hái】可安排日语,朝鲜【xiān】语、德【dé】语、西【xī】班牙语和俄语等第一外语教【jiāo】学。

(七【qī】)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yù】部相关规定【dìng】给予【yǔ】考生的全国性【xìng】加分【fèn】政策。

(八)艺术类专业【yè】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kè】成【chéng】绩达到生【shēng】源省份艺术类专【zhuān】业相应【yīng】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shù】线【xiàn】基础【chǔ】上,按综合成绩【jì】从高到【dào】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suàn】方法执【zhí】行生源省【shěng】份规【guī】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pái】序,若【ruò】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shēng】源省份规定,若生源【yuán】省份【fèn】没有规定按文化课【kè】成绩及【jí】位次由【yóu】高到【dào】低排队录取。

戏剧【jù】影视文学安排在各省规定的批次,按照高【gāo】考文化课【kè】成绩录【lù】取。若【ruò】录取【qǔ】规则【zé】与所招生【shēng】省份冲突,按照该省录【lù】取原则进行【háng】录取。

(九【jiǔ】)体育类专业要求在专业和文【wén】化成绩【jì】均达到录【lù】取控【kòng】制分【fèn】数线【xiàn】的【de】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lù】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kè】成绩由【yóu】高到低择优【yōu】录取【qǔ】。

(十)招生体检标准按照【zhào】教【jiāo】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de】《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hé】人【rén】力资源【yuán】社【shè】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shēng】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hé】就业体检【jiǎn】项目【mù】维护乙【yǐ】肝表面【miàn】抗原携带者入【rù】学和就业【yè】权【quán】利的通知》等有【yǒu】关要求【qiú】执行。

(十【shí】一)新生入【rù】学后,学校按照【zhào】国【guó】家招生规定【dìng】进行复查。复【fù】查中发现学【xué】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hé】格,取消学籍【jí】;情【qíng】节严重的【de】,移交有关【guān】部【bù】门调查处理。

(十二)已【yǐ】录取的【de】新生【shēng】按学校有关要求【qiú】及规定的期限【xiàn】到校【xiào】办【bàn】理入学手【shǒu】续。因【yīn】故不能按期入学的,须向学校请假。未请【qǐng】假或者请假逾期的,视为放弃入学【xué】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一)学【xué】校收费严格按照【zhào】陕西省物价【jià】局【jú】、陕西省教【jiāo】育厅《关【guān】于我省民【mín】办普【pǔ】通高校收费管理有【yǒu】关问题的通知【zhī】》(陕【shǎn】价服【fú】发[2015]76号)、陕【shǎn】西省物价局、陕【shǎn】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校收费【fèi】标准备案【àn】(抄【chāo】送)有关问【wèn】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6〕99号、《关于我省高等学校公寓【yù】收费管【guǎn】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32号)执【zhí】行;退【tuì】费按【àn】照陕西省物价局【jú】、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shěng】民【mín】办教育【yù】收费管理实施【shī】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实施。

第六章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děng】多种方式并举的【de】奖【jiǎng】励【lì】资助体系。在新【xīn】生入学【xué】报到【dào】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jīng】济困难【nán】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jiā】助学金:一【yī】般困难【nán】每生每【měi】年2800元【yuán】,特【tè】别困难【nán】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yì】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guó】家【jiā】生【shēng】源地【dì】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zài】生源地县区学【xué】生资【zī】助管理部门【mén】申请办理国家【jiā】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nián】不【bú】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校奖【jiǎng】学金:一等奖学金每【měi】生每【měi】年【nián】3000元、二等【děng】奖学金每生每年【nián】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优秀【xiù】学生干部每生【shēng】每年500元。

专项奖学金【jīn】:奖励在学【xué】科【kē】竞赛、科技活【huó】动、文【wén】体竞赛【sài】、创新实践等方面表现突【tū】出【chū】的学【xué】生,按学校规定发放。

学校【xiào】助学金:一般困难每【měi】生每年2500元,特别【bié】困难【nán】每生【shēng】每年3500元。

勤工助学【xué】:学【xué】校为帮助学生顺【shùn】利完成学业、培养【yǎng】学【xué】生自【zì】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shí】践能力,组【zǔ】织开展勤工助学【xué】活动,按规定计【jì】酬【chóu】发放。

(三)社会资助

丁祖诒教授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丁祖诒教授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李泽成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李泽成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利民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

利民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第七章  附则

(一)学校从不委托【tuō】任【rèn】何中介机【jī】构或个【gè】人代理【lǐ】招生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de】中【zhōng】介【jiè】机构【gòu】或个人,学校保留依【yī】法追究其责任的【de】权利。

学【xué】校有关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zhāo】生政策、录取规则、录取【qǔ】结【jié】果都【dōu】可【kě】在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招生网址:http://zs.xafy.edu.cn/

(二)本章程公【gōng】布【bù】后,如遇教【jiāo】育部、部分省份高【gāo】考【kǎo】招【zhāo】生【shēng】政策调整,学校【xiào】将制定相【xiàng】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三)本章程由西安翻译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西安翻译学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邮编710105)

咨询电话:400-895-1999,029-85896666;

招生网址:http://zs.xaf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