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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45:52    发【fā】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应【yīng】用技术职【zhí】业学院【yuàn】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招生对象【xiàng】、录取规则、奖助【zhù】政策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dà】家有【yǒu】所帮助【zhù】。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高等【děng】教【jiāo】育【yù】法》,确保我院普通【tōng】高考招生工作的【de】顺利进行,确保招生行为【wéi】规【guī】范,确保【bǎo】广大【dà】考生【shēng】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hù】,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zhōu】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贵【guì】州省政府批【pī】准设【shè】立,通过教【jiāo】育部备案的【de】全日制普通高等职【zhí】业【yè】院【yuàn】校。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4152014579

学院地址:贵州省福泉市金鸡山东路10号

学院简介

学院坐【zuò】落【luò】于贵州历【lì】史文化名城福泉市洒金河畔,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管理规范、特色鲜【xiān】明,是【shì】家长乐送、学生乐学、教【jiāo】师乐教【jiāo】、企业乐【lè】用的“快乐校园”

学院教学、生活设【shè】施齐全。学院从打造鲜【xiān】花校【xiào】园建设【shè】入手,建成了银杏大道、杨梅园、桂花坛、桃园,种植了大量【liàng】芙蓉、杜【dù】鹃、玫瑰【guī】等植【zhí】物,四季成荫、鲜花盛开,风【fēng】景如【rú】画,是【shì】广【guǎng】大学生学习成长的理想场所。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shī】400余人,其中【zhōng】副高【gāo】级以上职称教师和【hé】“双师双能型” 占比16%以上。

学院实行开门办学,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与希望集团、上海大众、贵阳吉利、川恒化工股份有限【xiàn】公司以及贵【guì】州范围【wéi】内【nèi】10余家二【èr】甲及以【yǐ】上医院等60多家明星企业签【qiān】订校企【qǐ】合【hé】作协议,建立实【shí】训就业基地,共同培养学生,为学生实习和高质量就业提供了广阔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贵【guì】州应用技术职业【yè】学院成立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zǔ】,主【zhǔ】要负责【zé】贯彻落实教育部、省【shěng】教育厅【tīng】有关招【zhāo】生【shēng】工【gōng】作【zuò】的政策,执行【háng】学院【yuàn】有关【guān】招生工作的决【jué】议,研【yán】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等重大事宜。学【xué】院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xiǎo】组下设招生【shēng】处,主【zhǔ】要负责日常招生工作事务。

第四条【tiáo】  学院成立由党委【wěi】和有关部【bù】门【mén】负责人组【zǔ】成【chéng】的招生工作监【jiān】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dū】招生【shēng】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确【què】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zhèng】、公平【píng】,确保广大考生的【de】合法权益得到维【wéi】护。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五条  根【gēn】据【jù】学【xué】院现有办学条件【jiàn】和各地生源情况,本着服务地【dì】方经济发【fā】展,培养【yǎng】社【shè】会急需【xū】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原则【zé】,编【biān】制专【zhuān】业【yè】招生计划。我院2024年分专业计【jì】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目录,招【zhāo】生专业23个【gè】。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六【liù】条  面向全国招收2024年【nián】高【gāo】考【kǎo】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第【dì】七条【tiáo】 思想政治品【pǐn】德和身体健【jiàn】康状况【kuàng】均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录取期间本【běn】着充【chōng】分利用招生【shēng】计划的原则,在总【zǒng】计划数不【bú】变的前提下,遵照主管部门计【jì】划调整要求调整【zhěng】专业【yè】(科类)计划。

第九条【tiáo】  对未实行高考【kǎo】综合改【gǎi】革的省(自治区),录【lù】取遵循专业优【yōu】先原则,各专业录取人数【shù】可视情【qíng】况进行调整;在总分(含加分【fèn】)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yǔ】文、数学、外语【yǔ】单科成绩,择【zé】优录取,三科【kē】成绩【jì】均【jun1】相同时【shí】,全【quán】部录取。对实行高考综合改【gǎi】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mó】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xiào】”为【wéi】单位。执行相【xiàng】关省份【fèn】的投档规定,按专业【yè】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zài】总分(含加分)相同【tóng】的【de】条【tiáo】件下【xià】,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jì】,择优录取,三【sān】科成绩均相同时【shí】,全部录取。

第十条【tiáo】  执【zhí】行各省(市【shì】、区)制定的加【jiā】分或降分政策及投档政【zhèng】策。

第【dì】十一【yī】条  各专【zhuān】业对【duì】男女比【bǐ】例均无限制,公共【gòng】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第十【shí】二条  高考改革省份【fèn】招【zhāo】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qiú】以各生源所在省【shěng】最终公布【bù】为准。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yuàn】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tǐ】复查【chá】,对于弄虚作【zuò】假、不符合录【lù】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zī】格。

第十四条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十五条  其它未尽事宜参【cān】照【zhào】教育部【bù】和各省【shěng】(市【shì】、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

第七章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第十七条  学院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guó】家助【zhù】学金、生【shēng】源【yuán】地信【xìn】用助学贷【dài】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zī】助基金等进行资助,建档立卡贫困【kùn】户按照国家政策进行【háng】资助。

第八章  学历证书发放

第十八【bā】条  学生在【zài】规【guī】定的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fāng】案【àn】规定的内容,达到【dào】毕【bì】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bù】学籍、学历电子注【zhù】册的贵州应用【yòng】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证,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dì】十【shí】九条  本章程是我【wǒ】院普通专科【kē】招生工【gōng】作的基本依据,由学【xué】院招生处【chù】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shī】行。

咨询地址:贵州福泉金鸡山东路10号

邮政编码:550500

联系部门: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xún】电话:0854-7012345  7025555

招生服务监督电话:18585167850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http://www.gzyy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