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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04:23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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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工作顺利进【jìn】行,根【gēn】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和教育部、贵州【zhōu】省【shěng】教育主管【guǎn】部门有【yǒu】关政策和规定【dìng】,结合学校实际【jì】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yòng】于贵【guì】州【zhōu】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kǎo】招生【shēng】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 4152014614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  制:三年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学【xué】校简介:贵【guì】州健康职业【yè】学院是一所【suǒ】公【gōng】办全日制普通【tōng】高等职业【yè】院【yuàn】校,以医、护、药、养和【hé】大健康【kāng】管理与服务为【wéi】主要办学方向,培养高素【sù】质技术技能人【rén】才,全力【lì】为“健康中国”战略服务,在校生规【guī】模超过万人【rén】,毕业生就业率达95%。

学【xué】校占地千余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所有室内设施均装有中央空调,教【jiāo】学、实训、生活设【shè】施【shī】一应俱全,办【bàn】学【xué】条【tiáo】件【jiàn】一流,为学生【shēng】提【tí】供优越、舒适的学习和【hé】生活环境。

学校拥有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创办大健康优势特色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全国健康学【xué】校建【jiàn】设单位,是【shì】教【jiāo】育部批准的全【quán】国“1+X”失智老年人照护、幼儿照护、皮【pí】肤【fū】护理、康体指【zhǐ】导、产后恢复证书试点院校,与多家公立医院、本科院校和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毕业就业及深造前景广阔。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yuàn】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tǒng】筹领导学校【xiào】招生工【gōng】作【zuò】,全面负责贯彻【chè】落实教【jiāo】育【yù】部、省招【zhāo】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yǒu】关政策,指导【dǎo】和监督招生【shēng】工作【zuò】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学校普通高【gāo】考招生工【gōng】作在贵州健【jiàn】康职业学【xué】院【yuàn】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dǎo】下,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shēng】办公【gōng】室负【fù】责具体【tǐ】工作的组织【zhī】和实施。

第六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学校【xiào】纪检监察【chá】部【bù】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shòu】社会各【gè】界的【de】监【jiān】督【dū】。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shēng】计【jì】划以【yǐ】贵州省教【jiāo】育厅下达,各生源省【shěng】(区、市)招生【shēng】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八【bā】条 学校按【àn】照教育部的有关【guān】规定、各省(区、市【shì】)的投档模【mó】式、生源情况和相关【guān】政策,确定投档【dàng】比例。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háng】国家规定的加【jiā】、降【jiàng】分政策,认【rèn】可各省【shěng】(区、市)按照【zhào】国家【jiā】政策性加【jiā】、降分【fèn】以后形成的投档成【chéng】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依据“志愿优先【xiān】”原则进【jìn】行录取,即根据【jù】专业【yè】志愿顺序,在各专业招【zhāo】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xiàng】同,则按高考语数外三科总成【chéng】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录【lù】取;如【rú】分数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jì】顺序【xù】进行排序,即先按语文成绩【jì】排【pái】序【xù】,如分【fèn】数相同,则再按数学成【chéng】绩【jì】排序【xù】。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jun1】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de】专业;如【rú】不服【fú】从专业调剂【jì】,将予以退档【dàng】。

第十一条 对于高【gāo】考综合改革省(区、市【shì】)的进档考【kǎo】生,学校【xiào】按【àn】照其高考改革【g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条”进行录【lù】取。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yǔ】教【jiāo】学【xué】语种为英语,非【fēi】英【yīng】语语种的考生需谨慎报【bào】考。

第十三条 对认定为思想政【zhèng】治【zhì】品德考核不【bú】合【hé】格的考生,学校不予【yǔ】录【lù】取。

第【dì】十四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kāng】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原【yuán】卫【wèi】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rén】联合会【huì】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zhǐ】导意【yì】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参照【zhào】学校【xiào】以下专业要【yào】求(建议【yì】)执行【háng】。

1.鉴于【yú】医学类专【zhuān】业【yè】培养要【yào】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有色盲、色弱【ruò】、聋哑、肢体残【cán】疾、传染病、癫痫病史、精【jīng】神病史等的考生【shēng】,慎报医学类【lèi】专业。

2.鉴于专业就业特点,助产专业、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女生。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xué】三个月内,学校将按【àn】照国家【jiā】、省【shěng】关【guān】于招生、入学及高校学生管理等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fù】查。复查【chá】合格【gé】者予以注册学籍【jí】;复查不【bú】合【hé】格【gé】者,由学【xué】校区别情【qíng】况,根据相关规定予【yǔ】以处理,直至【zhì】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shí】六条 严格按贵【guì】州省物价【jià】主管部门批准【zhǔn】的【de】项目及标准执行【háng】。

第十七条 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cè】外,我校还设立了校【xiào】级【jí】奖学金政策,专门用于奖【jiǎng】励品学兼【jiān】优的学生【shēng】。

第十八条 我校【xiào】已建成国家、省、市、学校、社会“五位一【yī】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全面【miàn】实施高校学生资助政【zhèng】策【cè】,严【yán】格落实【shí】“精准资助【zhù】,应助尽【jìn】助”,着力为实【shí】现贫【pín】困生“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bú】用愁”提【tí】供优质的资【zī】助服【fú】务,更为学【xué】生顺利完成【chéng】学业提供坚【jiān】实的资助保【bǎo】障,确【què】保“不让一【yī】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ér】失学”。

第七章 学历证的颁发

第十【shí】九【jiǔ】条【tiáo】 学生【shēng】在规定的年【nián】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nèi】容,达到毕业要求,发【fā】给国家【jiā】承认学历的、经教【jiāo】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zhōu】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yǐ】此具印【yìn】。

第八章 附则

第【dì】二十【shí】条 贵【guì】州健康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hé】中介机构【gòu】或个人进行【háng】招生宣传及【jí】录【lù】取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盈利【lì】性培训【xùn】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guī】、规章【zhāng】和有关政策【cè】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guī】、规章【zhāng】和有关政【zhèng】策为【wéi】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zhāng】程由贵州健康职【zhí】业学【xué】院【yuàn】招生办公室【shì】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老师,何老师,邓老师

咨询电话:0856-5218571,5218693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邮编:554300

学校官网:www.gzjkzy.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微校园

学校高考招生QQ群:631016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