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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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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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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工作的【de】顺【shùn】利【lì】进行,切【qiē】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fǎ】权益,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yù】法》、教【jiāo】育部【bù】有关精神及江西省【shěng】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d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kāi】透明”的【de】原则,德智体美【měi】劳全面考【kǎo】核、综【zōng】合评价、择【zé】优【yōu】录取,并接受纪检监【jiān】察部门、考生、家【jiā】长以及社【shè】会各界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2.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3.国标代码:13868(备注:江【jiāng】西【xī】省生源报考代码:8622)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5.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6.收费【fèi】标准【zhǔn】:学校严格按照【zhào】江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江西【xī】省【shěng】教育厅核定的收【shōu】费标准执行【háng】收费,学费标准为【wéi】5000元/人/年;住宿按【àn】照不同条件,收【shōu】费【fèi】标准为600至800元/人【rén】/年。

7.办学地点:学校有青【qīng】云谱、莲塘【táng】2个校区【qū】。青【qīng】云谱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北大道1356号。莲塘校【xiào】区【qū】位【wèi】于江【jiāng】西省【shěng】南昌市南【nán】昌【chāng】县斗【dòu】柏路368号。

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四条  招生专业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14个,具体专业名称及所在校区如下:

校区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莲塘校区工程测量技术420301
环境艺术设计550106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460102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46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
新能源汽车技术460702
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510209
青云谱校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
大数据与会计530302
电子商务530701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30704
旅游管理540101
公共事务管理590205

第五条  招生计划

我校招【zhāo】生计划在教【jiāo】育厅下【xià】达的【de】年度招生计划总【zǒng】数内按【àn】生源情况【kuàng】分配【pèi】到相【xiàng】关省份,不预留计划。招【zhāo】生计划通过【guò】各省【shěng】级招生主管【guǎn】部门、学校网站【zhàn】、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shè】会公【gōng】布。录【lù】取批【pī】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gōng】布的2024年招生计划【huá】。

第六条  招生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yù】部和各省(区【qū】、市【shì】)教育考【kǎo】试【shì】院(招生办)有关【guān】文件的要求进行招【zhāo】生录取【qǔ】。

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语种。

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考生应【yīng】根据《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的有关【guān】规定选报【bào】符合自己【jǐ】身体【tǐ】条件的专业。

5.录取【qǔ】原则:学校在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录取【qǔ】过【guò】程中【zhōng】,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大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进【jìn】档【dàng】考生依据“分数【shù】优先、遵循志愿”的原【yuán】则安排专业,即:按考生【shēng】投【tóu】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xù】,按专业志愿顺序【xù】依次检索考生专【zhuān】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对无法满【mǎn】足【zú】专【zhuān】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调剂【jì】到未录满【mǎn】的【de】专业(含跨校区【qū】专【zhuān】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tuì】档处理【lǐ】。录取过程中认【rèn】可各省高招部【bù】门规定的【de】加分政策【cè】;在生源【yuán】不足时,认可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生【shēng】主管部【bù】门规【guī】定的【de】降分【fèn】政策【cè】。

6.录【lù】取结【jié】果公布【bù】:各省教育厅网站【zhàn】查询【xún】、各省教育考试【shì】院网站查询【xún】、我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qǔ】通知等形式。

7.开班【bān】原则【zé】:每个专业选报人数【shù】不少于20人,少于2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kāi】班【bān】。

8.考生入学后第三个【gè】学期【qī】可以申请调换专业,调换专业【yè】按学【xué】校规定【dìng】执行,但不【bú】得跨专【zhuān】业大类【lèi】调换。

9.以上录取规【guī】则与所在省【shěng】份招生政策不【bú】符的,执【zhí】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cè】。

第四章  入学、奖助政策、就业证书

第七条  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shū】,按学校有关要【yào】求和规定的期【qī】限【xiàn】到校办理入【rù】学手【shǒu】续。因【yīn】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xué】校请【qǐng】假。未【wèi】请假或者请假逾期【qī】的【de】,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yǐ】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已报到的【de】新生学校将在教育【yù】部规【guī】定的时间内给予【yǔ】学【xué】籍注册。

2.新【xīn】生入【rù】学后,学生个人【rén】档案须【xū】交学【xué】校,学校将在三个【gè】月内【nèi】进行入学【xué】资格复查。复【fù】查不合【hé】格者,学校【xiào】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xiāo】入【rù】学资格。凡发【fā】现有弄虚作假【jiǎ】者,一经查实【shí】,取消其入学资格【gé】或学籍。

第八条  奖励与资助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xué】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gōng】助学、学费【fèi】减【jiǎn】免等多【duō】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资助【zhù】政【zhèng】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考入大【dà】学,可通【tōng】过学院【yuàn】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dào】。入校后,学院对【duì】其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情况进行核实,采【cǎi】取不同【tóng】措施【shī】给【gěi】予【yǔ】资助。

第九条  就业情况

学校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将“以就业【yè】为导向”的办学理念贯彻到【dào】招【zhāo】生、人才培【péi】养【yǎng】、教育【yù】教学和管【guǎn】理等【děng】办学全过程。学【xué】校采取多种方式积【jī】极【jí】推荐毕业生就业,主【zhǔ】动适应区【qū】域经济社会【huì】发展需要【yào】,注重培养【yǎng】就业领域广【guǎng】、发展空间大、可【kě】持续性强的高【gāo】素【sù】质技能人才。

第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学校思想品德考核等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dì】十一条【tiáo】  我【wǒ】校不委托任【rèn】何【hé】机构【gòu】和个人办【bàn】理招【zhāo】生录取【qǔ】相关事宜【yí】,不收取国家规【guī】定之【zhī】外的任何费【fèi】用。对以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chuán】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jiū】其责任的权利【lì】。

第十【shí】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yǔ】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yǐ】国家有关政策为【wéi】准。

第十三【sān】条  本章程由江西工程职【zhí】业【yè】学院负责解【jiě】释。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北大道1356号,邮编【biān】:330043。江西省【shěng】南【nán】昌市南昌县斗柏路【lù】368号,邮【yóu】编:330200。

学校网址:www.jxgcxy.com

联系【xì】电【diàn】话:0791-85277315      0791—85787957

招【zhāo】生监督电话:0791-85237261   0791-8522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