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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招生章程

更【gèng】新【xīn】:2024-9-21 14:50:4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二、办学地点: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外语语种:英语、翻译专业【yè】限【xiàn】考英语,其他【tā】专业不限【xiàn】,考【kǎo】生进校后均以英【yīng】语作【zuò】为第一外语安排【pái】教学。

八、身体健康要求:对考【kǎo】生身体【tǐ】健康状况要【yào】求各专业【yè】考生【shēng】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guó】残【cán】疾【jí】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zhōng】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de】,均按【àn】不予录取执行。学生【shēng】入校后将【jiāng】进行复查,异【yì】常者按照【zhào】学【xué】校【xiào】有关规定处理。

九、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根据【jù】《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jiāo】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guǎn】理【lǐ】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fā】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精【jīng】神,学费收取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8000元/年·生【shēng】(其【qí】中会计学以及【j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yè】19800元/年·生);理【lǐ】工科类20000元【yuán】/年·生(其中电气工程及其【qí】自动化、通信工程以【yǐ】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2000元/年·生);艺术类22000元/年·生。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jiāo】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jīng】神,住宿费【fèi】收取标【biāo】准【zhǔn】为1000-1500元【yuán】/年·生。

十、学生资助办法:按照学校资助政策【cè】,入学前【qián】,学生可申请【qǐng】生【shēng】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xué】时,可通过“绿【lǜ】色通道”办理缓【huǎn】交学【xué】费手【shǒu】续;入学后,学【xué】校根【gēn】据经济困难程度对学【xué】生实【shí】施不同类型的资【zī】助【zhù】,学生也可在学有【yǒu】余【yú】力的情【qíng】况下申请勤工【gōng】助学以减【jiǎn】轻家庭经济压力。

十一、招生计划:依据上级部门【mén】有关要求【qiú】,综合【hé】考虑国家【ji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yào】、自身办学条【tiáo】件、各省生源情【qíng】况等【děng】因素,经审核后,由省级招【zhāo】生主管【guǎn】部门向【xiàng】社会【huì】公布。

十二、证书类别: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本科毕业;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证书颁发办法:学生在学校规定学【xué】习年【nián】限内【nèi】,修完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guī】定的全【quán】部【bù】课程,成绩合格,达到【dào】学校毕业要求的【de】,学校准予毕业,颁发南【nán】京理工大学【xué】紫金学院毕业【yè】证书【shū】;符合学【xué】校学士学位授予【yǔ】条件的,授予【yǔ】南京理工大学紫金【jīn】学【xué】院学士【shì】学位证书。

十四、录取原则:

(一)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chéng】绩为【wéi】主,德、智、体【tǐ】、美【měi】、劳全面【miàn】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qǔ】的原则。

(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接近1:1。

(三)我校对进档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依照志愿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shěng】份【fèn】的普通类考生,依【yī】次比较语【yǔ】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shù】学单【dān】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jì】、首选【xuǎn】科目【mù】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dān】科【kē】最高成【chéng】绩由高到低排序;高【gāo】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fèn】的普通类考【kǎo】生投档【dàng】分相同时【shí】,依【yī】次比较语文【wén】数学两【liǎng】科【kē】之和【hé】、数学单科成绩【jì】、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mù】单科最高成绩;未实【shí】行高考【kǎo】综合改革省份的【de】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shí】,文史类考【kǎo】生依【yī】次比较语文、外【wài】语、数【shù】学成【chéng】绩,理工类考生依次【cì】比较【jiào】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四)我【wǒ】校对进挡艺术类考生以投档分从高【gāo】到低排序录【lù】取。投档分【fèn】相同情【qíng】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专【zhuān】业成【chéng】绩相同,依次比较【jiào】语文【wén】、数学、外【wài】语单科【kē】成绩。

(五)我校认可各省(市)加分政【zhèng】策【cè】,在【zài】录【lù】取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pái】专业。录【lù】取时按【àn】照相应省【shěng】份【fèn】公布的【de】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

邮编:210023

监督电话:(025)85786000

咨询【xún】电话:(025)85786088,85786089,85786122,85786033

传真:(025)85786132

网址:http://zj.n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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