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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2:52:48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吉林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体育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体育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tiáo】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děng】教育法》等法【fǎ】律【lǜ】法规【guī】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为规范【fàn】我校2024年招【zhāo】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wǒ】校2024年普【pǔ】通高等教育的本【běn】科、专【zhuān】科(高职)层次【cì】招生【shēng】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体育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吉林体育学院南岭【lǐng】校区【qū】:吉林省【shěng】长春市南关【guān】区南岭街道华【huá】阳社区自由大路2476号【hào】

吉林体育学院临河【hé】校【xiào】区【qū】:吉林【lín】省长春市【shì】长春经【jīng】济【jì】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珠海社区临【lín】河街5699号

吉林体育学【xué】院仙名山校区:吉林【lín】省【shěng】长春市【shì】九【jiǔ】台区西营城街道杨家岗子村委会【huì】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运动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冰雪运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体能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900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900元;

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00元;(专升本)

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900元。

高职(专科)专业: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运动训练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运动防护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dì】六条  学生完【wán】成【chéng】培养方案要【yào】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hé】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体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高职毕【bì】业生由【yóu】吉林体育学院颁发【fā】国家规定的专科【kē】(高职)毕业【yè】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jīn】、国家助学金、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jiā】教育资助、基【jī】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 等内容。

此外,学校校内资助还设立【lì】校长奖学【xué】金、学费【fèi】减免、临时【shí】困难【nán】补助和吉林省政【zhèng】府【fǔ】奖学【xué】金等政策,保障广大贫困【kùn】学子【zǐ】安心学习,励志成才。

第八条  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rù】学【xué】前【qián】,学生可向【xiàng】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xué】贷【dài】款。家庭【tíng】经【jīng】济特别困【kùn】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xué】费和【hé】住宿费【fèi】,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xiào】开设【shè】的“绿【lǜ】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shǒu】续【xù】。入学【xué】后【hòu】,学校资助部【bù】门根【gēn】据学生具体情况【kuàng】开展【zhǎn】困难认【rèn】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教学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zhì】考【kǎo】生【shēng】应试外语语种,但公共外语课程【chéng】教学均为大学【xué】英语。各专【zhuān】业非英语语种考【kǎo】生入学后均须改为大学英语【yǔ】课【kè】程教学【xué】,学【xué】校不对非英语语【yǔ】种的学【xué】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jiàn】康【kāng】委员会【huì】、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关【guān】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检查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sī】﹝2003﹞3号)文件及相关补【bǔ】充规定执【zhí】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我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pī】次,调【diào】档比例控制在【zài】105%以内,最终比【bǐ】例视各省【shěng】生源情况而定。如生【shēng】源省份投档比例【lì】有【yǒu】特殊【shū】规定则【zé】按【àn】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zì】治【zhì】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fàn】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qǔ】”的【de】录取规则。

高考改【gǎi】革试点省(区、市)的录【lù】取,按照【zhào】该省【shěng】(区、市)公布【bù】的2024年普通【tōng】高校【xiào】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投档时,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

(一)文史、理工

文史、理工类专业【yè】录取【qǔ】时,无特殊要求的省(区、市【shì】)投档后,根据考生投档【dàng】成【chéng】绩,按“分【fèn】数优先,遵循【xún】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z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duì】无【wú】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根【gēn】据考生投档【dàng】成绩【jì】从【cóng】高到低调剂到其【qí】他【tā】未录取满【mǎn】额【é】专业【yè】;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yào】求,又不服从【cóng】调【diào】剂或服从调剂【jì】但不【bú】符合未满专业【yè】录取【qǔ】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chù】理【lǐ】。

考生【shēng】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àn】单科顺序及分【fèn】数从高到低排序,若【ruò】招生省份有相【xiàng】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wú】规【guī】定,文科类以语文【wén】、外语、文科综【zōng】合、数学为顺序,科【kē】目成绩【jì】高者优先录取;理【lǐ】科类以数学、外【wài】语、理科综【zōng】合、语文【wén】为顺序【xù】,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分文理类以【yǐ】语【yǔ】文、数学、外语、综【zōng】合【hé】(选考科目中单科最【zuì】高成绩、选考科【kē】目中【zhōng】单科【kē】次高【gāo】成绩【jì】,或首选科目【mù】单科成绩、再【zài】选科【kē】目【mù】单科最高成绩)为顺【shùn】序,科目【mù】成【chéng】绩高者优先录取【qǔ】。

(二)体育类

1.体育类专业

考【kǎo】生须【xū】参【cān】加各省组织的【de】体育专业考试,成【chéng】绩达【dá】到省控制线且【qiě】文【wén】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tóu】档后,按照体育专业【yè】课成绩由【yóu】高到低【dī】择优录取,体育专业【yè】课【kè】成绩【jì】相同时,优【yōu】先录取【qǔ】文化课成绩【jì】(含【hán】政策【cè】性加分)成绩高的考【kǎo】生,若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kē】顺序及分【fèn】数从高到低【dī】排序,若招生【shēng】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zhào】要求执行【háng】,若无【wú】规定,以语【yǔ】文、数学、外语【yǔ】、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gāo】成绩,或首【shǒu】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kē】目单科最高成绩【jì】)为顺序,科目成绩高【gāo】者【zhě】优先录取。

2.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按【àn】照国【guó】家体育【yù】总【zǒng】局【jú】办公厅【tīng】、教育【yù】部办【bàn】公厅【tīng】《2024年【nián】普通高等【děng】学校运动训【xùn】练、武术【shù】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zhāo】生管理办法【fǎ】》以及《吉【jí】林体育学院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三)艺术类

我校【xiào】投放艺术【shù】类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fèn】,若该省份艺术类【lèi】专业有统考规定,考生【shēng】需持有该【gāi】省【shěng】该【gāi】专业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kǎo】,专业课【kè】成绩为【wéi】省统考成【chéng】绩。

艺术类各【gè】专业投【tóu】档进线后,录取时【shí】按照专【zhuān】业课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专【zhuān】业课成绩相【xiàng】同时优先【xiān】录取文化【huà】课(含政策性加【jiā】分)成绩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则按文【wén】化【huà】课单【dān】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pái】序,若招生省份有【yǒu】相关规【guī】定,按【àn】照要求执行,若无规【guī】定【dìng】,以【yǐ】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选考科目中单【dān】科最高成绩、选【xuǎn】考科目【mù】中单【dān】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mù】单科【kē】成绩【jì】、再选科目【mù】单科最高成【chéng】绩)为顺序,科【kē】目【mù】成绩【jì】高者优【yōu】先【xiān】录取。

(四)如此【cǐ】录【lù】取原则有违【wéi】考生所在省(区、市)有【yǒu】关文件精神,则【zé】遵循考生所在省【shěng】(区【qū】、市【shì】)录取【qǔ】原则。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su.edu.cn/

通讯地址:吉【jí】林【lín】省长春市【shì】南关【guān】区自由大路2476号,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431-85267666

联系人:王老师

第十【shí】四条【tiáo】 此章程由学校招生【shēng】办公室负【fù】责解释,本【běn】章程无特别要求【qiú】及未尽事【shì】宜,按照【zhào】国家招生政策及生【shēng】源地招生主管部门【mén】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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