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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01:09    发【fā】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山西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西科技学【xué】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cì】、招生计【jì】划、报【bào】考条【tiáo】件、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xiào】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róng】,希望对大【dà】家有所帮助。

山西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科技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xué】校【xiào】和考生合【hé】法权【quán】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jiāo】育法【fǎ】》《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hé】山西【xī】省对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山西科技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 招生录取遵循“公平竞争【zhēng】、公【gōng】正选拔,全面考【kǎo】核【hé】、综合评价、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zé】。

第三条 招【zhāo】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chá】部门【mén】、考生、家长、新闻【wén】媒体以【yǐ】及【jí】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24年度。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xiào】全称【chēng】:山西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 13597

第六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陵沁线666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 录取通知签发人:校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tiáo】 学校【xiào】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zé】全校的普通本科【kē】招生工作,制订【dìng】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shēng】政策和规【guī】则,决【jué】定招【zhāo】生【shēng】重大事【shì】项等有关招【zhāo】生事宜【yí】。

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hé】实【shí】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zuò】的常设机【jī】构,设【shè】在教务部,具【jù】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shēng】的日常工【gōng】作【zuò】。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zuò】在学校纪【jì】检监察部【bù】门的全程监【jiān】督下进【jìn】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liù】条 招生【shēng】计划分配的【de】原则和办法【fǎ】是根【gēn】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教学资源、专业结【jié】构和【hé】发展趋势,结合各学【xué】院提出【chū】的【de】建议编制【zhì】招生计【jì】划。学校执行教育【yù】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hé】准备【bèi】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分专业【yè】招生计划,招生计【jì】划以【yǐ】各省级招生机构公【gōng】布数据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预留【liú】不超过本【běn】科计划总数【shù】1%的预留计划,用于平衡【héng】各地区生源质【zhì】量及解【jiě】决同【tóng】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tiáo】 山西科【kē】技学【xué】院本科【kē】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de】“学【xué】校负责,招办监【jiān】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shēng】委员会统【tǒng】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zhì】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kāng】状况【kuàng】检查合【hé】格的基础上【shàng】,对进档考生按分【fèn】数优先的原【yuán】则进【jìn】行专业分【fèn】配【pèi】,专业间无分【fèn】数级差【chà】。若考生【shēng】总分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确【què】定的【de】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èr】十【shí】条 录取时根【gēn】据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xiá】市)生源情况确定调【diào】档比【bǐ】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二十一条 高考改【gǎi】革省【shěng】份的录取工作按【àn】照有关省份文件执行,高考【kǎo】改革省份投档考生【shēng】须满【mǎn】足学校【xiào】招生专【zhuān】业【yè】选考科【kē】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录【lù】取实【shí】行“招生计划【huá】1∶1范围内按专【zhuān】业志【zhì】愿排队录取”的录【lù】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公共【gòng】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建【jiàn】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中“英【yīng】语”专【zhuān】业只限英语【yǔ】语种【zhǒng】考【kǎo】生报【bào】考【kǎo】。

第二十三条 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kǎo】生,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gāo】到【dào】低进行录取【qǔ】。投档成绩相同【tóng】的情况【kuàng】下,优【yōu】先录【lù】取相关科目分数高【gāo】者。相关科目分【fèn】数比较顺序:文【wén】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shù】学、外语;理【lǐ】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yǔ】文、外语。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yuán】则【z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kè】成绩【jì】和省级【jí】统考【kǎo】成绩均达到【dào】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jì】和省【shěng】级统考成【chéng】绩按比【bǐ】例【lì】合成的【de】综合分从高到低录【lù】取(综【zōng】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jì】×2.5×50%)。若考生【shēng】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xué】—外语顺序【xù】录取。

第二十五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zhuān】业的录取【qǔ】原则【zé】:文化【huà】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相应【yīng】批次录取【qǔ】控【kòng】制线,按【àn】体育专业成【chéng】绩从【cóng】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xiàng】同,则【zé】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wén】—外语—数学顺【shùn】序录取。

第【dì】二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yào】求【qiú】按照教育【yù】部、卫计【jì】委、中国残疾【jí】人联【lián】合【hé】会印发的《普【pǔ】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条【tiáo】件的【de】,准予毕业【yè】,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gěi】毕【bì】业证书;符合山西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zhě】,颁【bān】发山西科技学院【yuàn】学位证书【shū】。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费严格按【àn】照《山西省发展【zhǎn】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guān】于调整【zhěng】公【gōng】办普通高校本【běn】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fā】﹝2018﹞293号)文件【jiàn】标准执行【háng】。具体【tǐ】学【xué】费标准通过各省(区、市)级招生机构【gòu】公【gōng】布。

第八章 奖助办法

第【dì】二十九条 为鼓【gǔ】励学生【shēng】刻苦学习,奋发向上【shàng】,帮助【zhù】家庭经济【jì】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贯彻执行【háng】国家奖学金【jīn】、国家【jiā】励志奖【jiǎng】学【xué】金、国家助学金【jīn】、国家助学贷款和应征入伍服兵役【yì】学费【fèi】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jiǎn】免制度的同时,学校配套有完【wán】善的勤工【gōng】助学管【guǎn】理办法。入学时,家庭【tíng】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kě】通过学校【xiào】开设的“绿色通道”报【bào】到【dào】。入学【xué】后学生可向学校提【tí】出【chū】资【zī】助申【shēn】请,由【yóu】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xiào】后【hòu】进行【háng】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tiáo】件【jiàn】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rù】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陵沁线666号

邮编:048011

电话:0356—3985399

学校网址:http://www.sxist.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sxist.edu.cn/

邮箱:sxkjxyzsb@163.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tiáo】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山【shān】西科技学【xué】院招生办公室负【fù】责解释。本【běn】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guó】家有关政策【cè】为准。如国家、省【shěng】份高考【kǎo】招【zhāo】生政【zhèng】策调整,学【xué】校【xiào】将根据【jù】相关政策作【zuò】相应【yīng】修【xiū】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