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2024年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8:41:3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rén】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职业【yè】教育法》以及教育部【bù】有关规定、贯【guàn】彻四川省【shěng】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zhāo】生(以下简【jiǎn】称高职单【dān】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国标代码:13816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种类

学校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

罗江校区:四川德阳罗江大学路59号

绵竹校区:四川德阳绵竹新市经济开发区

第六条【tiáo】 学校【xiào】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yuán】则【zé】,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zhì】,强化招考行【háng】为规范,严【yán】格实施招【zhāo】生【shēng】“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gāo】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guàn】彻落实四川省招【zhāo】考委【wěi】、四川【chuān】省教【jiāo】育厅高职【zhí】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dìng】学校高职【zhí】单招工【gōng】作方案【àn】,执行有关【guān】招生【shēng】工作的决定。

第八【bā】条【tiáo】 学【xué】校【xiào】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fù】责人为【wéi】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lù】取工【gōng】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九条 学校的高职【zhí】单招计【jì】划包括【kuò】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shēng】专业及计划以省教【jiāo】育考试院公布【bù】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gāo】职单招录取工作在【zài】四川省教育考【kǎo】试院统【tǒng】一【yī】组织下进行,执【zhí】行【háng】“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yuán】则。

第十【shí】一条 学校认【rèn】可【kě】四川【chuān】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yǐ】后形【xíng】成的投档成绩进行【háng】录取。

第十【shí】二条【tiáo】  对进【jìn】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háng】分【fèn】数优先的原【yuán】则,从高分到低分进【jìn】行录取,专【zhuān】业志愿之【zhī】间不设分数级【jí】差。投档成绩相同【tóng】时,按【àn】四川【chuān】省【shěng】确定的高职【zhí】单招同分【fèn】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qǔ】专业时【shí】,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mǎn】足时【shí】,对服从专业调剂者【zhě】,从高分到低【dī】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yè】;对不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者,作退【tuì】档【dàng】处理。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tǐ】健康状【zhuàng】况的要求,执行【háng】《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放弃录取学生须在2024年【nián】4月12日12:00前将【jiāng】退【tuì】档申【shēn】请书(退档申请书须【xū】由考【kǎo】生本【běn】人、法定监【jiān】护人共同签字)、身份【fèn】证及准考证扫描件发送至学校指【zhǐ】定邮箱【xiāng】(邮箱【xiāng】:zsc@scit.edu.cn),逾期不再办理。

第十六条 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tīng】关于印发<四川省【shěng】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dān】独考【kǎo】试招生【shēng】实施办【bàn】法【fǎ】>的通【tōng】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wén】件规定,我校【xiào】2024年【nián】高职单招招收保送【sòng】及【jí】免【miǎn】试生【shēng】,且申请考生须符合【hé】学【xué】校2024年高职【zhí】单招招生专业及专【zhuān】业类别要求【qiú】。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zhǔn】严格按照省发展改【gǎi】革【gé】委【wěi】、教育【yù】厅【tīng】、财政【zhèng】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zhèng】策执【zhí】行。服【fú】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yuàn】、不得营利【lì】的原则收取。

第【dì】十八条【tiáo】 学生的国家教【jiāo】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bù】、财【cái】政部、省【shěng】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tuì】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mén】有【yǒu】关政策执行【háng】。

第六章 附则

第【dì】十九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xiào】有关【guān】要求【qiú】和规定的【de】期限到校办【bàn】理入学【xué】手续【xù】。未经请假【jiǎ】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kě】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shì】为自愿放弃【qì】入学资格。新生入校【xiào】后,学校统一进行新【xīn】生复查工【gōng】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shēng】,将【jiāng】按照有关招生规【guī】定进行处【chù】理,直至【zhì】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德阳罗江大学路59号

邮政编码:618500

招生咨询电【diàn】话:0838-3201799、3202399、3206899

学校网址:www.scit.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