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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9:58:47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2024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yù】法【fǎ】》《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fǎ】》以及教育【yù】部有关规定、贯彻【chè】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xué】校全称【chēng】:成都艺术职业【yè】大学【xué】,国标代码:12969,主管部门:四川【chuān】省教【jiāo】育厅。

第【dì】四条 学校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民办,颁【bān】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成都艺术职业大学,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wǔ】条 办学地点:成都校区:四川省成【chéng】都市【shì】新津【jīn】区花【huā】源街道白云路115号

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成艺路88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gōng】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shè】会【huì】监督【dū】机【jī】制,强化招考【kǎo】行为规范,严【yán】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dì】七【qī】条 学【xué】校【xiào】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xiǎo】组【zǔ】,负责全面贯【guàn】彻落实【shí】四川省招考委【wěi】、四川省教育【yù】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zhèng】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dān】招工【gōng】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jì】检监【jiān】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de】纪【jì】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dān】招录【lù】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九【jiǔ】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zhāo】计划包括普【pǔ】高类和【hé】中职类,招生专【zhuān】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bù】为准【zhǔn】。

第十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huá】按专业【yè】和招生【shēng】对象进行专【zhuān】业【yè】单列计划【huá】设置。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qǔ】工【gōng】作【zuò】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yī】组【zǔ】织下进行【háng】,执行“学校负责【zé】、招办监【jiān】督”的录取【qǔ】原则。

第十二条【tiáo】 学【xué】校认【rèn】可四川省规定加分【fèn】政策,依据加分以后【hòu】形成的【de】投档成绩进行【háng】录取。

第十【shí】三条【tiáo】 对进档考生【shēng】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xiān】的【de】原则,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zhī】间不设分数级【jí】差【chà】。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dìng】的高职单招【zhāo】同分排序规则进【jìn】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shí】,考生【shēng】所报专【zhuān】业【yè】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cóng】专业调剂【jì】者,从高分到【dào】低分调剂到未录【lù】满【mǎn】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者,作退档处【chù】理。

第【dì】十五条 对考【kǎo】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自愿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kǎo】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校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běn】次【cì】录取【qǔ】的书面文件【jiàn】考【kǎo】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qǐng】书和【hé】考生的身【shēn】份【fèn】证正反面复印件,逾【yú】期(2024年【nián】4月【yuè】12日【rì】12:00)不【bú】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第十七条

按【àn】照《四川省高【gāo】等教【jiāo】育招生【shēng】考试委【wěi】员会四川省教育【yù】厅关于【yú】印发【fā】<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zhí】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tōng】知》(川招考【kǎo】委〔2023〕67号【hào】)文件【jiàn】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shōu】保送及免试【shì】生,且申请考生【shēng】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dān】招招生专业及【jí】专业类别要【yào】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xiǔ】费标准严格【gé】按照【zhào】省发展改革委、教育【yù】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yǒu】关政【zhèng】策执行。服务【wù】性收费和【hé】代收费【fèi】按照规定的项目,坚【jiān】持【chí】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de】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 学生的国家教【jiāo】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zhǔn】严【yán】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shěng】教【jiāo】育【yù】厅、省财政厅【tīng】、省退役军人【rén】事务厅等部【bù】门【mén】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shí】条 考生【shēng】被录取后,持录取【qǔ】通知书,按【àn】我校有关要【yào】求和【hé】规定的期限【xiàn】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jīng】请【qǐng】假或请假逾【yú】期者,除因不可【kě】抗力【lì】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xué】校【xiào】统一【yī】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shēng】规定进行处【chù】理,直至【zhì】取【qǔ】消入学资【zī】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白云路115号

邮政编码:611433

招生咨询电话【huà】:028-82401111、028-82482222

学校网址:www.cdau.edu.cn

第二十【shí】二条 本章程由【yóu】成都【dōu】艺【yì】术【shù】职业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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