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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2:06:59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职业【yè】教【jiāo】育法》以及教育部有【yǒu】关【guān】规定【dìng】、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shì】招【zhāo】生(以【yǐ】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学院全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国标代码:14043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院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证种类

学校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我【wǒ】校办学地点为绵阳校【xiào】区(绵阳市【shì】涪城区机【jī】场东路【lù】83号)和梓【zǐ】潼【tóng】校区(梓潼县永利街929号)。

第【d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chí】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wǒ】约束、社会监督机制【zhì】,强化招考【kǎo】行为规【guī】范,严【yán】格实施招生“阳光【guāng】工【gōng】程”。

第【d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dān】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quán】面贯彻落【luò】实四【sì】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bàn】法及【jí】要求,研究制【zhì】定学校高【gāo】职【zhí】单招工【gōng】作【zuò】方【fāng】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tiáo】 学校成立【lì】由纪检监察【chá】部门负责【zé】人为组长【zhǎng】的纪检监督小【xiǎo】组,全【quán】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qǔ】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gāo】职单招【zhāo】计【jì】划包括普高类【lèi】和中职类,招【zhāo】生专业【yè】及计划【huá】以省【shěng】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dìng】,色弱考生不建议报【bào】考美术【shù】类专业。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lù】取【qǔ】工作在【zài】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yī】组织【zhī】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zhāo】办监督【dū】”的录取【qǔ】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xiào】认【rèn】可四川省规定【dìng】加分政策,依据加【jiā】分以【yǐ】后形成的投【tóu】档成【chéng】绩【jì】进行录取。符【fú】合免试政策的考【kǎo】生应在2024年1月22日12:00前向学校【xiào】提交《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高【gāo】职单招【zhāo】保送、免【miǎn】试录取申请表》。

第十三条  对进【jìn】档考生的专业安【ān】排,实行分数优【yōu】先的原则,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fèn】进【jìn】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shè】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xiàng】同时,按【àn】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jìn】行录取(总分相同按综合测【cè】试成绩由高至【zhì】低排【pái】序,若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再【zài】按【àn】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yīng】语【yǔ】成【chéng】绩先后顺序排序【xù】)。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bào】专【zhuān】业【yè】志愿【yuàn】无法满【mǎn】足时【shí】,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cóng】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到【dào】未录满【mǎn】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háng】《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及有【yǒu】关【guān】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按照《四川省高等【děng】教育招生【shēng】考【kǎo】试【shì】委【wěi】员会【huì】 四川【chuān】省教育厅关于印【yìn】发<四川省2024年高【gāo】等职【zhí】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fǎ】>的通知【zhī】》(川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xiào】2024年高职【zhí】单招【zhāo】招【zhāo】收保送及免试生,且申请【qǐng】考【kǎo】生须【xū】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求【qiú】。

第十七条 考【kǎo】生可在2024年【nián】4月10日17:00后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guān】方网【wǎng】站(https//:www.sceea.cn)查询本人【rén】投档情况。拟申【shēn】请放【fàng】弃录取资格的已投档考生须在2024年【nián】4月【yuè】12日【rì】12:00前,将手写退档【dàng】申请【qǐng】(需附上【shàng】本人及双亲之一的身【shēn】份证并盖【gài】手印)发送到我校邮【yóu】箱【xiāng】200714043@qq.com,我校因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违【wéi】纪违规等导【dǎo】致【zhì】的空缺不进行递补【bǔ】。所有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yě】不再参【cān】加普通【tōng】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xiǔ】费标准严格【gé】按照省发展改【gǎi】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yǒu】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fèi】和【hé】代【dài】收费【fèi】按照规定的【de】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bú】得营利的【de】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 学生【shēng】的国家【jiā】教育资【zī】助【zhù】项目和资助标【biāo】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zhèng】部、教育厅、财政厅、退役军【jun1】人事务厅等部门【mén】有关政策【cè】执【zhí】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kǎo】生【shēng】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guī】定的期【qī】限到校办理入【rù】学手续【xù】。未经【jīng】请假或请【qǐng】假逾期者,除因不【bú】可【kě】抗【kàng】力等正当事由【yóu】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fù】查工【gōng】作。凡复【fù】查不合格的新【xīn】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zhí】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

邮政编码:621000

招生咨询电话:0816-6357995、6358132、6358087、6357507

学【xué】校网址:http://www.sca.edu.cn/about/?58.html

第二十二【èr】条 本章程【chéng】由四【sì】川【chuān】文化艺术【shù】学【xué】院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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