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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9:50:24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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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民办【bàn】教育促【cù】进法》《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国民【mín】办教【jiāo】育促进【jìn】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教育促【cù】进法【fǎ】>实施办法》等法【fǎ】律【lǜ】法规,结合《四川省民【mín】办学【xué】校招生【shēng】章【zhāng】程【chéng】备案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mén】关于普【pǔ】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qiú】,结合学院招生录取工【gōng】作【zuò】的实际情况,特【tè】制【zhì】定本章程。

一、学院代码及学院全称

1404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

四川川音绵阳艺术学院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举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三、办学学制及层次

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四、办学性质及类型

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五、院校类型

应用技术类

六、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学院将参考各省份参加高考的人数【shù】及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gé】人【rén】数,并结合招生计划出省规模编【biān】制招【zhāo】生计划,同时将总【zǒng】计划数【shù】的1%作为预留计【jì】划进【jìn】行使用,预【yù】留计划主要用【yòng】于优质生源较多的相关省份的【de】相关专业。

学院将各专业(方向)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上报各省【shěng】(直辖市、自治区),由各省(直辖市、自【zì】治区)招生主管部【bù】门向社【shè】会【huì】公布,详见各省(直辖市【shì】、自【zì】治区)志愿填报指南或招生计划合订本。

七、培养目标

学院秉【bǐng】承“给自【zì】己一个目【mù】标,让生命为【wéi】她燃【rán】烧”的办学精神,坚【jiān】持“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xū】求人才【cái】”的办学理【lǐ】念,明确【què】了【le】综【zōng】合性的应用【yòng】型办学定位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路,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xiào】训,坚持实【shí】施校园【yuán】学分制,推行【háng】“大课堂【táng】、大舞【wǔ】台、艺术与科【kē】技结【jié】合、课堂与工【gōng】作室结合、实【shí】践与产业项目结合”的新【xīn】时代应用型【xíng】人才培养模式,打【dǎ】造开放式教学空间,培养社会【huì】需要的“品德优【yōu】、基【jī】础宽【kuān】、素质【zhì】高【gāo】、能力【lì】强、会【huì】创【chuàng】新”的应用型文化【huà】艺术人才。

学生入学后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bié】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yǎn】工作【zuò】;从【cóng】事戏剧影视表【biǎo】演、剧【jù】本创作、广【guǎng】播【bō】电视编导、广【guǎng】播【bō】电视工【gōng】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zuò】以及播【bō】音主持等工【gōng】作;从事法、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民族传统体育、体育保健与【yǔ】康复、休闲体育【yù】和公【gōng】共艺术等工作;从事风景园林【lín】、视觉传达设计、环【huán】境设计、产品设【shè】计、服装表演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jì】等工作;从事【shì】游戏艺【yì】术设计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guān】的【de】对外【wài】汉语、英【yīng】语翻译、文化【huà】创【chuàng】意【yì】产业及【jí】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金融【róng】工程、市【shì】场营销、物【wù】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guǎn】理及【jí】宝【bǎo】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民族学、艺术【shù】理论教育【yù】研究、非物质文化遗【yí】产保护、历史建筑保护等工作;从事【shì】国【guó】学【xué】教【jiāo】育和传统美术【shù】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gōng】作【zuò】;从事数据科学与虚拟现实技术【shù】应用等【děng】相关工作。

八、外语语种

除【chú】英语、旅游英语专业仅【jǐn】限【xiàn】英语【yǔ】语种外,其余专业【yè】应试【shì】语种不限,但考【kǎo】生【shēng】进【jìn】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yī】外语安排教【jiāo】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九、男女生比例

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十、身体健康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 有关补充规定。

十一、录取规则

(一【yī】)除宝石及材料工【gōng】艺学【xué】、广播电视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shù】专业仅招【zhāo】理【lǐ】科【kē】(首【shǒu】选科目为【wéi】物理,其【qí】中宝石与材料工艺学需【xū】要次选化学)考生,民族【zú】学仅招文科(首选科目为历史)生外,其余各专业均文(首【shǒu】选科目为【wéi】历史【shǐ】)、理(首选科【kē】目为物理)兼收。

(二)录取办法

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shěng】招考【kǎo】委领【lǐng】导【dǎo】下【xià】,由各省级招生【shēng】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学【xué】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lù】取原则【zé】。

1.普通类专业

思想政治品【pǐn】德考【kǎo】核【hé】合格、参【cān】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jì】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zhǔ】管【guǎn】部【bù】门划定的文【wén】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在进档考生中,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体类专业

思想政治品德考【kǎo】核合格【gé】、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gāo】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dì】省级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划定的文【wén】化录【lù】取控制分数【shù】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yuán】所在地省级【jí】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专业录取【qǔ】控制分【fèn】数线,学院在进档考生中【zhōng】,按综合成绩【jì】(综合成绩【jì】相同,按专业考【kǎo】试成绩排序【xù】,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gāo】考语【yǔ】文【wén】,数学,英语成绩【jì】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dī】分依【yī】次录取【qǔ】。

若省级招生【shēng】主管部门有特别【bié】要【yào】求,按各省级【jí】招生主管【guǎn】部门要求【qiú】进行录取工【gōng】作。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chuān】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fā】的录取通知书【shū】,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xiàn】到校【xiào】办【bàn】理入学手【shǒu】续【xù】。因故不能【néng】按时入学者,应当向【xiàng】学院请假。未请【qǐng】假或【huò】者假期【qī】逾【yú】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考【kǎo】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lǐ】办法按各省(直辖市、自【zì】治区【qū】)公【gōng】布的普通高【gāo】校2024年的【de】纸质档案管理规定【dìng】执【zhí】行。

(三)在第一轮志愿投档录取结束【shù】后,若计划仍有缺【quē】额【é】,接收【shōu】第二轮【lún】投档志愿考生【shēng】,若已满【mǎn】额【é】,不【bú】再接收【shōu】第二轮志愿考生。

(四)加分政策

对【duì】于【yú】国家和各省【shěng】(自治区、直【zhí】辖市)规【guī】定的加分政【zhèng】策【cè】均予以【yǐ】认可,加【jiā】分以后形成的【de】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hé】安排专业的依据和重要凭证。

(五)专业成绩认定

艺术类各专业直接认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成绩。

十二、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fā】展改革委、教育厅【tīng】、财【cái】政厅【tīng】、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fú】务【wù】性收费【fèi】和代【dài】收费按照【zhào】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shēng】自愿、不得营利【lì】的原则收取。

(二)资助政策:

学生进校后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国【guó】家助学金【jīn】、国家【jiā】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dài】款等多种形【xíng】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tǐ】系。(如遇国家政【zhèng】策调【diào】整,以新政策【cè】文件为准执行)

十三、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一)普通类本科及艺体类本科

招收的学生学【xué】习期【qī】满且所【suǒ】有【yǒu】科目成绩合格,由学院颁【bān】发毕【bì】业证书【shū】,并以四川文化艺术学院【yuàn】名【míng】称具印;符合学【xué】位授予条件的,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颁发学【xué】士学【xué】位【wèi】证书。

(二)中外合作办学类本科

招【zhāo】收的学生学习【xí】期满且所有科目成绩合格,修完【wán】四川文【wén】化艺【yì】术【shù】学院规定学分【fèn】后可获得四【sì】川文化【huà】艺术学院【yuàn】颁发的本科毕【bì】业证书及学士学位【wèi】证书;学生第【dì】四年【nián】到意大利里【lǐ】米尼自由美术学院学习并修完意【yì】大利里【lǐ】米尼自由美术学【xué】院【yuàn】规定【dìng】学分后可获得【dé】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颁【bān】发的毕业证【zhèng】书、学士学位证书及意大利里【lǐ】米尼自由美【měi】术【shù】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专升本政策

应届优秀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可通过四川省教育【yù】考试院组织的【de】“专升本”统【tǒng】一考试【shì】,学院将【jiāng】根据录【lù】取规则择优录【lù】取专升本考试的学生【shēng】到相应本科【kē】专业学习两年,修完所【suǒ】需学【xué】分,毕【bì】业时【shí】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běn】科学历证书,符合【hé】条件的颁发学位【wèi】证【zhèng】书【shū】。

十五、学院邮政编码及地址

绵阳校区:621000,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

梓潼校区:622150,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永利街929号。

十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zī】询电【diàn】话:0816-6357995、6358132、6358087、6357507

招生专用传真:0816-6357996

十七、网址

学院官网:http://www.sca.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sca.edu.cn/

十八、网络咨询

QQ:200714043

E-mail:200714043@qq.com

十九、新媒体咨询

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川文艺招考院

二十、退费办法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所有解释权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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