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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鸡三和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9:57:54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宝鸡三和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宝鸡三和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宝鸡三和职业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luò】实国务【wù】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yì】见,确保我院【yuàn】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已参加 2024 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míng】或陕【shǎn】西省【shěng】普通高校职【zhí】业教育单独招生考【kǎo】试【shì】( “三校生 ”单招)报名并报考宝鸡【jī】三和职业学【xué】院的考生【shēng】。

第三条【tiáo】 宝鸡三和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xún】公开【kāi】、公平、公【gōng】正原则,接【jiē】受【shòu】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宝鸡三和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 14651

在陕招生代码: 8153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宝鸡三和职业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宝【bǎo】鸡三和职业学院是由陕西【xī】省人民政府批准【zhǔn】,教育【yù】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yè】院【yuàn】校。学院位于宝鸡市陈仓区【qū】管【guǎn】辖【xiá】地宝【bǎo】平路14 公里处。学院始建于 1993 年, 校园【yuán】占地面积 312.6 亩【mǔ】, 校舍建筑面积 11.9 万平方米, 教学【xué】仪器【qì】设备【bèi】值 1192 万元, 图【tú】书馆【guǎn】馆藏图【tú】书 8.7 万册, 已经建成能容【róng】纳万名【míng】在校生规模的教学、实训、生活【huó】和文体设施。学院【yuàn】以【yǐ】办人【rén】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宗旨,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běn】任务, 以促进就业为导向【xiàng】,坚持以人才培养【yǎng】为中心,素质教育与技【jì】能培养并重。学【xué】院下设四【sì】个二级学院:医护学院、机电【diàn】交通学院【yuàn】、商务【wù】工程学【xué】院、人文旅游学院。目前开设三年制统招【zhāo】高职专业分别【bié】为护理、铁道【dào】交【jiāo】通【tōng】

运营管【guǎn】理、汽【qì】车【chē】制造与试验【yàn】技术、旅游管【guǎn】理、机电一体化【huà】技【jì】术、烹饪工艺与营【yíng】养、建筑消防技【jì】术、包装工程技术等八个【gè】专业。

第六条 办学地点:宝鸡市宝平路 14 公里

邮    编: 721301

联【lián】系电话:0917-3973256(招生办)  0917-3973600(普招【zhāo】科【kē】)

学院网址: www.sxshx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chéng】立【lì】由院长、分管【guǎn】副院长和【hé】招生就业处【chù】、教【jiāo】务处等职能部门以及【jí】二级【jí】学【xué】院主【zhǔ】要负责人组【zǔ】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 负责落实省教【jiāo】育厅【tīng】、省教育【yù】考【kǎo】试院【yuàn】工作政策【cè】要求, 执【zhí】行学【xué】院招生工作决议, 制定学【xué】院招生【shēng】工作方案,指导招生工作具体实施。

第八条【tiáo】 学院招生委员【yuán】会办公【gōng】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办公室【shì】,根据国家【jiā】教育部【bù】、省教育【yù】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学【xué】院招生【shēng】委员【yuán】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gòu】和个人私自从事【shì】招生【shēng】工作【zuò】。

招生信息网: http://www.sxshxy.cn/

招生咨询电话: 0917-3973256(招生办)

0917-3973600(普招科)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shí】条【tiáo】 申请参加高职【zhí】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 2024 年陕西省【shěng】普【pǔ】通高校招生【shēng】考试报名【míng】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zhí】业教育单独招【zhāo】生考试【shì】报名,并参加【jiā】各市、县【xiàn】(区)组织的【de】普通高【gāo】校招生体检。

第【dì】十【shí】一条 2024 年【nián】 3 月 15 日 9∶00 至【zhì】 3 月 18 日 17∶00,考【kǎo】生【shēng】登录陕西省教育考【kǎo】试院门户网站(网【wǎng】址:https://www.sneea.cn )或陕西招生【shēng】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 ),根据我校【xiào】综合评价招生【shēng】计划和招生章程,向我【wǒ】院提出申【shēn】请。

第十二条 测试考核

采【cǎi】取“文化【huà】素【sù】质+职【zhí】业技能 ”考核评【píng】价方式,测【cè】试满【mǎn】分为 450 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 150 分【fèn】,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300 分。

(1)文化素质测试。

“普高生 ”使用高【gāo】中学业【yè】水平【píng】考试成绩, 对“三校【xiào】生【shēng】 ”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de】考生, 依据《中【zhōng】等【děng】职业【yè】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biāo】准》对其进行文【wén】化素质测试【shì】。

高【gāo】中【zhōng】学业水平【píng】考试成绩换算按照 A=25 分,B=20 分,C=15 分,D=10 分规则, 6 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hán】通【tōng】用技术) 折算总成【chéng】绩为考【kǎo】生文化素质测【cè】试成绩。

文化素质纸质测【cè】试满分 150 分【fèn】, 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内容主要为语文【wén】、数学、英语【yǔ】三科综【zōng】合卷。

(2)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cè】试:“普高【gāo】生 ”考生分专业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chá】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创新意识、动手能【néng】力和综合【hé】素质【zhì】, 通【tōng】过回答问【wèn】题【tí】等形式【shì】当场打【dǎ】分评分,满分 300 分。

2.职业技【jì】能测试: “三校生”考生分专业【yè】类参加【jiā】职业技能测【cè】试,分为“专业知识【shí】面试+专业技能操作 ”方式操【cāo】作。主要考核考【kǎo】生的专【zhuān】业特长、动【dòng】手能力和创新意识【shí】, 以操作考试为主【zhǔ】, 充分【fèn】体现【xiàn】岗位技【jì】能, 通用【yòng】技术等内【nèi】容,满【mǎn】分 300 分。考生【shēng】通过现场测试或考生提供的【de】专【zhuān】业技能【néng】作品、学业作品现场演示等方式, 综合考虑职业资格证【zhèng】书获取情况、技能竞赛获【huò】奖情况【kuàng】等,进【jìn】行综合计分。

3.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yì】士兵【bīng】, 综合【hé】评【píng】价测【cè】试免文化【huà】素质考试【shì】, 成绩以满分计入总【zǒng】分。

第十三【sān】条 考【kǎo】生【shēng】需在 2024 年 3 月 24 日 17:00 前登录我院官方网站(www.sxshxy.cn ),在综合评价【jià】招生【shēng】专业【yè】栏中填报专业【yè】志愿

2024 年 3 月【yuè】 25 日【rì】至【zhì】 3 月 26 日在我【wǒ】院对不【bú】同类型入学申请者开【kāi】展【zhǎn】相应的职【zhí】业技能、职业【yè】适应【yīng】测试【shì】。文化素【sù】质纸质测试时间 2023 年 3 月 26 日【rì】。为确【què】保考试【shì】的公平【píng】、公正原则,避免考题泄露,我院根据考试安排【pái】共出两套试卷(A、B 卷),严【yán】格按照国家考试【shì】安【ān】全保密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于 2024 年 4 月【yuè】 7 日 17∶00 之前【qián】, 根据【jù】本章程录【lù】取规则【zé】确定首次预录【lù】取名单【dān】报送省【shěng】招【zhāo】办, 并在我院招生信【xìn】息网上进行公【gōng】示。首次报送的预录【lù】取考生经【jīng】报到注册后, 招生计【jì】划如果有缺额【é】, 将会【huì】在已上报成绩库的本校【xiào】生源【yuán】中进行递补预录取, 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wèi】到其他任【rèn】何高职【zhí】教育院校办理报到【dào】注册【cè】手续, 报送递补预录【lù】取考生信息【xī】的时间为【wéi】 4 月【yuè】 13 日 9∶00 至 4 月【yuè】 14 日 17∶00。

第十五条 首次预录取新生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 17:00 之【zhī】前【qián】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zhèng】》原件【jiàn】到我院注册【cè】报到, 递【dì】补预录取的新【xīn】生到校报到注册时【shí】间不得晚于 4 月 17 日 17∶00,逾期视为自动【dòng】放【fàng】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我院拟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至 19 日到省招生【shēng】办为已报到注【zhù】册新生办【bàn】理正式录【lù】取【qǔ】备案手续, 具体时间按照省招办公布时间【jiān】为【wéi】准【zhǔn】。省招办将在官【guān】方网【wǎng】站上公【gōng】示我院正式录取【qǔ】新【xīn】生【shēng】名单, 同时我院也【yě】将在门户网站进行【háng】公示。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qī】条 “普高生 ”总成绩【jì】=文【wén】化【huà】素【sù】质测【cè】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chéng】绩,按总【zǒng】成绩从高到低【dī】录取; “三校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zhí】业技能测试成绩,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dī】录取。按照【zhào】不同类型划定【dìng】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shù】 3%的【de】淘汰比例【lì】,确【què】定预录取【qǔ】人【rén】数:第十八【bā】条 对所【suǒ】有【yǒu】符【fú】合预录取条件的考生,根【gēn】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dào】低分按照考生填【tián】报的第一志【zhì】愿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对考生【shēng】身体健康【kāng】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招【zhāo】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guān】规【guī】定为【wéi】基本原则。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属地【dì】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zhào】陕西省发展【zhǎn】和改革委员会、陕【shǎn】西【xī】省【shěng】财政厅和陕【shǎn】西【xī】省教【jiāo】育厅相关【guān】文件规定执行学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八章 助学政策

第二十【shí】一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zhù】学贷款【kuǎn】、勤工助学【xué】、困难【nán】补助、学费【fèi】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体系。在【zài】新生入学报到时【shí】开【kāi】通“绿色【sè】通道”,保【bǎo】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xué】。

1.国家资助

国家助学金:一【yī】般困难每生每年 2800 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 3800元,退役士兵【bīng】每生【shēng】每年【nián】 3300 元。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tíng】经济困难【nán】学生可在生源地【dì】县区学生资【zī】助【zhù】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guó】家生源【yuán】地助学【xué】贷款【kuǎn】,每生每年不超过【guò】 16000 元【yuán】。服兵役【yì】学【xué】生国【guó】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bú】超过 16000 元。

2.学校资助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 增【zēng】强【qiáng】学生【shēng】社【shè】会实践能力, 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huó】动, 按规定【dìng】计【jì】酬发放。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hòu】三个月内进行入【rù】学【xué】资格【gé】复【fù】查,不合格者,按照【zhào】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dì】二十三【sān】条 学【xué】生【shēng】在规定年限内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成绩合格且【qiě】达到毕业要求, 由学【xué】院统【tǒng】一在中国【guó】高等教育学【xué】生信息【xī】网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毕业证。

第二十【shí】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rèn】何中介机构【gòu】或个人从【cóng】事招【zhāo】生录取【qǔ】工【gōng】作,不【bú】收取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之外的【de】任何费用。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的【de】中【zhōng】介机构或个【gè】人,学院将依法追究责【zé】任【rè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xué】院【yuàn】招生【shēng】工作委员会审议,报陕【shǎn】西【xī】省【shěng】教育厅审核后公【gōng】布。

第二十【shí】六【liù】条 本【běn】章【zhāng】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shěng】普通【tōng】高校招【zhāo】生政策的规定为准【zhǔn】,学院招生工作【zuò】委员【yuán】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