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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9:48:15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延安职业技【jì】术学院单【dān】招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学校概【gài】况、招生专业、招【zhāo】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wù】院考试招生【shēng】制【zhì】度改【gǎi】革实施意【yì】见,确保我院2024年【nián】示【shì】范高【gāo】职【zhí】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jìn】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hé】法权益【yì】,按照【zhào】教育部及我省【shěng】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bàn】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běn】招【zhāo】生章【zhāng】程【chéng】。

第二条  我院单独考【kǎo】试招生工【gōng】作,严格【gé】实施阳光工程,全面【miàn】公【gōng】开【kāi】招生【shēng】信息,落实“十公开【kāi】”的工作要求,接【jiē】受学院纪【jì】检【jiǎn】部门【mén】和广大考生的全程【chéng】监督,确保单独【dú】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bǎo】障【zhàng】单独考【kǎo】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kāi】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dì】三条  学校全称:延安【ān】职业技术学院【yuàn】;国标代码:13950;在陕招生代码:814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延安职业技【jì】术学院是2005年起由延【yán】安10所大中【zhōng】专院校先后分【fèn】三批合并而【ér】组【zǔ】建的一所【suǒ】全日制【zhì】普通高职院【yuàn】校,其前【qián】身是我党1937年【nián】在延安创立的第【dì】一所师范学校——鲁迅师范学校。

学院【yuàn】占地总面积764亩【mǔ】,其中,校本部占地525亩,技能培训中【zhōng】心【xīn】占地59亩,师范校区占地157亩,农校校区占地12亩【mǔ】,附属【shǔ】小【xiǎo】学占地11亩。学院内设10系【xì】2院1部共【gòng】13个【gè】教学【xué】机构,下【xià】设5个附属单【dān】位。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学院有教职工1555人,其中【zhōng】学院877人【rén】,技能培【péi】训【xùn】中心32人,中职教育中心143人【rén】,附【fù】属中【zhōng】学247人,附属小学207人,附属幼儿园49人。

学院本【běn】部总建筑面积38.82万【wàn】平方【fāng】米,其中【zhōng】教学行【háng】政用房15.81万平方米,学生宿舍6.1万平【píng】方米;固定资产总【zǒng】值约13.94亿元【yuán】,其中【zhōng】各【gè】类教学仪器【qì】设备总值1.50亿元;图书馆总面积2.7万平方米,读者【zhě】座位940个;馆藏图书总量60万册,电子图书5万G;阅览室征【zhēng】订杂志377种,报纸35种。学【xué】院拥有学【xué】报和【hé】院报【bào】两类期刊,《延安职【zhí】业【yè】技【jì】术学院学【xué】报》是【shì】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公开发【fā】行【háng】的【de】刊物,刊期【qī】为双月刊【kān】,国【guó】内刊号为CN61-1472/G4,国际刊号为ISSN1674-6198。《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报》是经国家【jiā】新闻出【chū】版署【shǔ】批准,国内公开【kāi】发行的刊物,刊【kān】期为月刊,国【guó】内统一刊号为CN61-0833/(G)。

自2005年合【hé】校建院以来【lái】,经过“十一五”的整合规范,顺利通过教育【yù】部【bù】人才培养工【gōng】作水平评估;“十二【èr】五”的【de】巩固提升【shēng】,成功创建【jiàn】省级【jí】示范校;“十三五”的改【gǎi】革创新,成为国家优质【zhì】校建设【shè】单位;进入“十四五【wǔ】”,成功【gōng】跻【jī】身陕西省“双高计划”建设院校行列。

第五条 办学【xué】地点:延安市枣【zǎo】园【yuán】    邮编【biān】:716000

学校网址: https://www.yapt.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gōng】作委员【yuán】会【huì】负责确定招生政【zhèng】策【cè】,决定【dìng】招生工作中【zhōng】的重大事【shì】项,是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工作的领导【dǎo】机构。由院长任主【zhǔ】任,主管招生【shēng】工作和考试【shì】工作的副院长任【rèn】副主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wù】处、党政办公室、纪委【wěi】、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安全保卫处【chù】、公共课部负责人及【jí】各【gè】系【xì】主任【rèn】组成。招生工【gōng】作委员【yuán】会下【xià】设单独考【kǎo】试【shì】招【zhāo】生办公【gōng】室和六个工作组,其责任部门和主要职责【zé】如下:

单【dān】独考试招生【shēng】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联系上【shàng】级部门,负责与单独考【kǎo】试招生【shēng】联盟校的联络、沟通工作;负责协调【diào】校内相关部门做好单独考试招【zhāo】生组织、落【luò】实【shí】工作;负责招生【shēng】考【kǎo】试相关经费的使【shǐ】用【yòng】安【ān】排【pái】。

宣传组主要职责:党政办【bàn】负责【zé】相关的【de】宣【xuān】传报【bào】道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在网【wǎng】站、报刊、网络对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工【gōng】作进行宣传,负责【zé】网上咨询、电【diàn】话咨询、考生【shēng】及家长到【dào】校咨询等工【gōng】作。

考试【shì】工作【zuò】组主要职责:教务处负责本【běn】校笔试及【jí】职业适【shì】应性(技能)测试的考试组织、考【kǎo】务管理等【děng】相关工作。

招生录取组主要职责:招生【shēng】就业处负责招【zhāo】生专业及计划【huá】的上报【bào】工作【zuò】;负责考生咨询、报名及现场确【què】认等相关工【gōng】作;负责公【gōng】示【shì】预录【lù】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yuàn】审批,负【fù】责办理相关录取【qǔ】手续及发放【fàng】录【lù】取通知书等工【gōng】作。

后勤【qín】安【ān】全保卫组主【zhǔ】要职责【zé】:后勤处负责后勤保【bǎo】障、服【fú】务工作;安【ān】全保卫处负责【zé】单独【dú】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校【xiào】园秩序【xù】的维护及考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

接待服务组【zǔ】主要职责【zé】:党政办负责单独考试招【zhāo】生期间的【de】用车保【bǎo】障;招生就业处【chù】负责【zé】校园内各【gè】种标识的制作【zuò】及布【bù】置工【gōng】作;负责校园内考生及家长的引导工【gōng】作。

纪检监察【chá】组主要职责:纪委【wěi】负责单独【dú】考试招【zhāo】生工作的【de】全程【chéng】监督;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de】相关问题等工【gōng】作。

第七条【tiáo】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单独考试招【zhāo】生办公【gōng】室设在招生【shēng】就业处,根据【jù】国家教育部、省教育【yù】厅【tīng】、省教育考【kǎo】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yuàn】招生工【gōng】作委【wěi】员会的决定。学【xué】院不委托任【rèn】何中【zhōng】介机构和个人私【sī】自从事招生工【gōng】作。

招生信息网:https://zsw.yapt.edu.cn/

招【zhāo】生咨询电话:0911-8262812;0911-8262811。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九条  我院招生专业39个。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报名对象

1.已参加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的考生。

2.已参加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zhí】业【yè】教育【yù】单独【dú】招生考试(“三校生【shēng】”单【dān】招)报名的考生。

第十一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4年【nián】3月15日9:00至【zhì】3月18日17:00,登录【lù】陕西省【shěng】教育考试【shì】院【yuàn】门户网【wǎng】站(www.sneea.edu.cn)或陕西招生考试【shì】信【xìn】息网(www.sneac.com),向我院提出入学【xué】申请。

第十二条  申请我院的考生【shēng】,于2024年【nián】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2:00,进入延安职业技术【shù】学院招生【shēng】信【xìn】息【xī】网(https://zsw.yapt.edu.cn/),点击【jī】“分类考试【shì】专【zhuān】业确认入口”,按提示填报2个专业志愿、缴费、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  测试

测试包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满分6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

时间:2024年3月23日8:30—11:30。

所有考【kǎo】生均【jun1】须参【cān】加。示范【fàn】性高职院校联盟统【tǒng】一命题,在一份【fèn】试卷上综【zōng】合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考试【shì】时间为180分钟。

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按满分计入总成绩。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时间:2024年3月23日14:00—18:00。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gāo】中同等学【xué】力人员须参加【jiā】职业适应性测试。职【zhí】业适【shì】应性测【cè】试满分300分。主要甄别普通高中毕【bì】业生和同等【děng】学力人员职业【yè】性向,引导考生合【hé】理选择专业,促进考生按【àn】照自身兴趣【qù】特长【zhǎng】健【jiàn】康成长

“三【sān】校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shì】满分300分,包括专业能【néng】力【lì】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shì】。专业能力【lì】测试【shì】满分【fèn】100分【fèn】,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hé】心专业【yè】知识为基【jī】本依据,采取笔试考【kǎo】试【shì】,重【chóng】点考查综【zōng】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满分200分【fèn】,以【yǐ】教育部【bù】发布的【de】中职专业教【jiāo】学标【biāo】准中核心【xīn】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yǐ】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néng】、通【tōng】用技术等内【nèi】容【róng】。

第十【shí】四【sì】条  我院于【yú】2024年【nián】4月7日17∶00之前,将首次【cì】预录取【qǔ】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yù】分类考试招生网【wǎng】上管理平台【tái】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wǒ】院【yuàn】招生网上【shàng】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yè】学校等基本信【xìn】息)。

首次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后,若我院【yuàn】招生【shēng】计划仍有缺额【é】,将【jiāng】进行递【dì】补预【yù】录取,公示计【jì】划时间为【wéi】4月13日12:00前【qián】。

第【dì】十五【wǔ】条  我院首次预录【lù】取【qǔ】的考生,须于2024年4月【yuè】8日9:00至4月12日17:00,持【ch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yuàn】9号楼220室进行报到注【zhù】册,逾期视为自【zì】动放弃录【lù】取资格。递【dì】补预录取考生于 2024年【nián】4月15日9:00至4月17日17:00,持本人【rén】第【dì】二代居民【mín】身份证原【yuán】件【jiàn】,到我院9号楼220室进行现场报【bào】到【dào】注【zhù】册,逾期视【shì】为自【zì】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我院于9-21至19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lù】取备案【àn】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xīn】生【shēng】名【míng】单【dān】,同时我院【yuàn】也【yě】将在【zài】招生网上进行公示【shì】。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tiáo】  考生总分由文化素质测【cè】试成【chéng】绩【jì】和【hé】职业【yè】适应性(技能)测【cè】试成绩组成。录取按照【zhào】总分由高【gāo】到低进【jìn】行【háng】,且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shì】成绩分值【zhí】不低于总分的50%。按照【zhào】不低于【yú】实考【kǎo】人数3%的淘汰比例【lì】,确定录【lù】取人数。录取专业均满足考生一志愿。

第十八条  招生监督

学院纪委为单独考试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十【shí】九条  各专业【yè】的考生【shēng】身【shēn】体要求按照教【jiāo】育【yù】部和卫生部颁布【bù】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院严【yán】格【gé】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jiāo】育厅有关文件【jiàn】精神确【què】定收费标准。我【wǒ】院【yuàn】2024年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zhuān】业10000元/生・年;一【yī】般专【zhuān】业6500元/生【shēng】·年。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院建【jiàn】立了以国【guó】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bǔ】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bìng】举的奖【jiǎng】励资助体系。在新生【shēng】入学【xué】报到【dào】时开通“绿色【sè】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shēng】顺【shùn】利入学【xué】。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学院奖学金:800元/年;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3800元【yuán】/年,一般困难【nán】2800元/年,退【tuì】役【yì】士兵33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xué】:学校为贫困生【shēng】提供【gòng】劳动岗【gǎng】位【wèi】并【bìng】发放报酬。

第二十三【sān】条  助学贷款【kuǎn】:我【wǒ】院属于陕西省【shěng】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qǐng】生源地【dì】助学贷【dài】款的普通高校【xiào】,家庭经济困难考生【shēng】可【kě】申【shēn】请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提供【gòng】每【měi】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服兵役【yì】学生国家教育【yù】资助:每生【shēng】每年最高【gāo】不超过【guò】16000元【yuán】。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shí】五条【tiáo】  新生入学【xué】后【hòu】,学院在三个月【yuè】内【nèi】按照【zhào】国【guó】家招生规定【dìng】对其进行入学【xué】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院【yuàn】招生委员会【huì】制定【dìng】,上报【bào】省教育厅审【shěn】核通过后生【shēng】效【xiào】。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jìn】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jí】陕西省【shěng】普通高校【xiào】招【zhāo】生有关政策规定【dìng】为准,学院招生办负责【zé】解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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