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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8:56:11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宜【yí】宾【bīn】职【zhí】业【yè】技术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shēng】专业、招生计划【huá】、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fǎ】》《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èr】条【tiáo】  本章【zhāng】程适【shì】用于我院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宜【yí】宾职业技术【shù】学院【yuàn】,国【guó】标代码:12966,主管部【bù】门:宜宾市人民【mín】政府

第四【sì】条  学校层次:专科(高职),办【bàn】学类【lèi】型【xíng】:公办,颁发学历【lì】证书的学校名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裕华路300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jiān】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háng】为【wéi】规范,严格实施招生【shēng】“阳光【guāng】工【gōng】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zhí】单招工作领导小组【zǔ】,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chuān】省招考委、四【sì】川省教育厅高职【zhí】单招的【de】相【xiàng】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yán】究制定学校高【gāo】职单【dān】招【zhāo】工作【zuò】方【fāng】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lì】由纪检监察【chá】部门负责人为组长【zhǎng】的【de】纪【jì】检【jiǎn】监督小组,全【quán】程监【jiān】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xiào】的高职单【dān】招计划【huá】包括普高类【lèi】和【hé】中职类【lèi】,招【zhāo】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tiáo】  铁【tiě】道信号自动【dòng】控制专业建议考生听力正常,矫【jiǎo】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色弱。其余专【zhuān】业,无【wú】特殊要【yào】求【qiú】。由于用【yòng】人单位选录【lù】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yè】毕业生主要选录男生,女生慎报。其余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四章  录取

第十【shí】一【yī】条【tiáo】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chuān】省【shěng】教【jiāo】育考【kǎo】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zhāo】办监【jiān】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xiào】认可四川省规【guī】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fèn】以后【hòu】形成的【de】投【tóu】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sān】条  对进档考生的【de】专业【yè】安【ān】排,实行分数【shù】优先的原则,从高分【fèn】到低【dī】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zhī】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jì】相同时【shí】,按四【sì】川省【shěng】确【què】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guī】则进【jìn】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lù】取专业时【shí】,考生所【suǒ】报专【zhuān】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duì】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jì】者,作【zuò】退档【dàng】处【chù】理【lǐ】。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tǐ】健康【kāng】状况的要求,执行【háng】《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已【yǐ】投档考生须在【zài】4月12日12:00前,于学校官网下载【zǎi】并填写自愿放弃录【lù】取申请【qǐng】书【shū】(由【yóu】本【běn】人【rén】和家【jiā】长签字),带【dài】本人身份【fèn】证至学院勤勉楼109办【bàn】公室【shì】办理,或电话【huà】联系【xì】后将自愿放弃录取申请书(由【yóu】本人和家长签字)和【hé】个人身份证【zhèng】扫描件发邮箱2460225172@qq.com。过期【qī】不【bú】再受理。

第十七条 按【àn】照《四川省高【gāo】等【děng】教【jiāo】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yù】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děng】职业教育【yù】单独考试【sh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tōng】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guī】定,我校2024年【nián】高职单【dān】招招【zhāo】收保【bǎo】送【sòng】及免试【shì】生【shēng】,且申请【qǐng】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zhuān】业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yán】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jiāo】育厅、财政厅、省【shěng】市场监管局有【yǒu】关政【zhèng】策执行。服务【wù】性收【shōu】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dìng】的项目,坚持学生自【zì】愿【yuàn】、不得营利的【de】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  学生【shēng】的【de】国家教【jiāo】育资助项【xiàng】目和资助标准严【yán】格按照教育部、财【cái】政部、省教育厅、省【shěng】财政【zhèng】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děng】部门有关【guān】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kǎo】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xiào】有关要求和规定的【de】期【qī】限到【dào】校办理【lǐ】入学手续。未经请【qǐng】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yīn】不【bú】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shì】为【wéi】自【zì】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tǒng】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chá】不合格的新生【shēng】,将【jiāng】按照有【yǒu】关【guān】招生规定【dìng】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裕华路300号

邮政编码:644100

招生咨询电话:0831-3300555

学校网址:https://www.ybzy.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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