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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更新:2024-9-21 21:02:47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工【gōng】商职业技术学【xué】院单招【zhāo】简章,主要包【bāo】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gēn】据【jù】《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yù】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四川【chuān】省2024年高等【děng】职业教育单【dān】独考【kǎo】试招生【shēng】(以下【xià】简称【chēng】高职单【dān】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762

主管部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种类

学校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校本部:四川省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四川【chuān】工商【shāng】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都【dōu】江堰电子商务学院:四【sì】川省都江堰【yàn】市上阳街357号(电子【zǐ】商务、跨【kuà】境【jìng】电子商务、市【shì】场营销【xiāo】、连锁经营与管理【lǐ】专业第二学年将转入办学地点就读)

第六【liù】条【tiáo】 学校高【gāo】职单招工【gōng】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kāi】原则,健全自我【wǒ】约束、社会监督【dū】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shī】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qī】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gōng】作【zuò】领导【dǎo】小组,负【fù】责全面【miàn】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xiàng】关【guān】政策【cè】、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xiào】高职单招工作【zuò】方案【àn】,执行有关【guān】招生【shēng】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xiào】成立【lì】由纪检【jiǎn】监察部【bù】门负【fù】责【zé】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chéng】监督高职【zhí】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gāo】职单招计划【huá】包【bāo】括普【pǔ】高【gāo】类【lèi】和中职【zhí】类,招生专业及计划【huá】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个别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xiàng】关【guān】要求,患有不得从事食【shí】品行业的相关【guān】传染疾病【bìng】患者,慎报考我校食品生【shēng】物技术【shù】、食品检【jiǎn】验检测技【jì】术、食品智能加工技【jì】术、酿酒【jiǔ】技【jì】术【shù】等相关专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校食【shí】品生物技术、食品【pǐn】检【jiǎn】验检测【cè】技术、食品智能【néng】加【jiā】工技术、酿【niàng】酒技术、材料【liào】工程技术【shù】、环【huán】境工程技术等【děng】涉及化学实验较多的专业【yè】,以及对色彩辨识度有较高要【yào】求【qiú】的艺术类专业对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shí】一条 高职单招录【lù】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yù】考试院统【tǒng】一组织下【xià】进行,执行“学【xué】校负责、招办监督”的【de】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xiào】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yī】据【jù】加分以后形【xíng】成的投【tóu】档【dàng】成绩进行录取【qǔ】。

第【dì】十三条  对【duì】进档考生的专【zhuān】业【yè】安排【pái】,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jiān】不设分【fèn】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tóng】时,按四川省确定【dìng】的高【gāo】职单【dān】招同分【fèn】排序规则进行录取【qǔ】。

第【dì】十【shí】四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suǒ】报【bào】专业志【zhì】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cóng】专业调剂者,从【cóng】高分到低分调剂到【dào】未录满专业【yè】;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tuì】档处【chù】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de】要求【qiú】,执行《普通高【gāo】等【děng】学【xué】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guān】补充规定【dìng】。

第十六条 放弃录取办法

考生可在【zài】4月10日17:00后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查【chá】询本【běn】人投【tóu】档【dàng】情【qíng】况【kuàng】。申请放弃录【lù】取【qǔ】的考生须在4月12日12:00前本人持身份证【zhèng】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chù】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逾期【qī】一律不【bú】予办理。在拟录【lù】取名单公示期【qī】间,如有考生申【shēn】请放弃录取,空出【chū】的计【jì】划缺额不再替补录取【qǔ】。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十七条【tiáo】 按照《四【sì】川【chuān】省高等教育【yù】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chuān】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sì】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jiāo】育【yù】单独考【kǎo】试招【zhāo】生实【shí】施【shī】办法>的【de】通知》(川招【zhāo】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zhí】单招招收保【bǎo】送【sòng】及免试生【shēng】,且申【shēn】请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lèi】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biāo】准严格按照省【shěng】发展改革委、教【jiāo】育厅、财政厅、省【shěng】市场【chǎng】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zhào】规定【dìng】的项目,坚持【chí】学生自愿【yuàn】、不得营利的【de】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tiáo】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zhù】项目【mù】和【hé】资助标【biāo】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zhèng】厅、省退役【yì】军【jun1】人事务厅等【děng】部门有关政【zhèng】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二【èr】条【tiáo】 考【kǎo】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xiào】有关要求【qiú】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jīng】请假【jiǎ】或【huò】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kàng】力【lì】等【děng】正当事【shì】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xué】资格。新生入【rù】校后,学校统一【yī】进【jìn】行【háng】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gé】的新【xīn】生,将按照有关招生【shēng】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rù】学资【zī】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邮政编码:611837

招生咨询电话:028-87290498,87297199

学校网址:https://zsjy.sctbc.edu.cn/

第二十【shí】四条  本章程由四【sì】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shēng】就业处负责【zé】解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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