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浙江交【jiāo】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qián】招生计划,主要包含【hán】招生专业、各【gè】专业招生人数等信【xìn】息,希【xī】望【wàng】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如有【yǒu】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shěng】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学校2024年面向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shēng】提前【qián】招生专业14个、计划【huá】465名。分专【zhuān】业【yè】计划如【rú】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招生对象 | 学制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1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5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7500 |
2 | 铁道工程技术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600 |
3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15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7500 |
4 | 航海技术 | 4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600 |
5 | 轮机工程技术 | 3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600 |
6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3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600 |
7 | 空中乘务 | 12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7500 |
8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3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7500 |
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25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600 |
10 | 现代通信技术 | 25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600 |
11 | 现代物流管理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000 |
12 | 人力资源管理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000 |
13 | 商务英语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000 |
14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000 |
合计 | 465 | / | / | / |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tiáo】 学校于【yú】9-21前确定考生录取情况【kuàng】。每位考生只有被入围【wéi】专业录取的机会。根据考生的【de】综合【hé】成绩(满分600分),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shù】300%比【bǐ】例【lì】从高【gāo】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专【zhuān】业【yè】“拟录【lù】取【qǔ】”和“备【bèi】录(含顺序号)”考生名单,其【qí】中前100%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顺延200%的考生【shēng】确【què】定为“备录【lù】(含【hán】顺序号【hào】)”。
第【dì】二十二条 同分【fèn】考生排【pái】序录取规则。当某专业出现考生总分相同的【de】情况,则【zé】依次【cì】按考生【shēng】综合素质【zhì】测试成【chéng】绩、高中学考【kǎo】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xù】确定【dìng】考生录【lù】取情况。高中学考单科成绩排列【liè】顺【shùn】序为【wéi】:语【yǔ】文、数学、外语、技术、思想政治、物理【lǐ】、历史、化学、地理、生物【wù】学。上【shàng】述情形依然相同的,则按【àn】普通【tōng】高中综【zōng】合素质【zhì】评价等级【jí】高【gāo】的考生优先【xiān】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fèn】或相关选【xuǎn】修课【kè】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jiàn】下优先录取。
第【dì】二十【shí】三条【tiáo】 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rén】数少于或【huò】等于招【zhāo】生计划【huá】数时【shí】,则【zé】按该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全部确定为“拟录【lù】取”名单;当某专业实【shí】际【jì】参考人数【shù】大于招生计【jì】划【huá】数但【dàn】不足300%比例时【shí】,则按该专业招生计划数100%比例确定为【wéi】“拟【nǐ】录取”名单,余下【xià】的实考【kǎo】考生确定为“备录(含顺序【xù】号)”名单。学校对【duì】综【zōng】合素质【zhì】测试成绩低【dī】于180分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备录。
第二十【shí】四条【tiáo】学校确【què】定空中乘【chéng】务专业录取名单时,考生的【de】身体健康要求参照由考生提交【jiāo】的《浙【zhè】江省2024年【nián】普【pǔ】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体检结论反馈【kuì】单【dān】》为准【zhǔn】。学校对不【bú】符【fú】合空中乘务专业所规【guī】定【dìng】的身体条件(详【xiáng】见第十条)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备录。
第【dì】二十五【wǔ】条 各专【zhuān】业录取男【nán】女生比例不限。学【xué】校外语教【jiāo】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六【liù】条【tiáo】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取”、“备录【lù】(含顺序号)”考生名单【dān】提交【jiāo】至“服务平台”。
第二【èr】十【shí】七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tái】”查看本【běn】人【rén】所报考各院【yuàn】校专业录取情况【kuàng】。被确定为“拟录取”的【de】考生,可选【xuǎn】定其中1所【suǒ】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jié】果。待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hòu】,已被正式录取的考【kǎo】生,则其他院校拟录取和备录的资【zī】格随【suí】之失效【xiào】。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chéng】,根据备录顺【shùn】序递【dì】补【bǔ】,备录考生根据【jù】录取进程再次登【dēng】录【lù】“服务平【píng】台”选【xuǎn】择,依次循环。未在规定时间内【nèi】登录“服务【wù】平台”选【xuǎn】定录取学【xué】校的考生视为【wéi】自动放弃该批次【cì】所【suǒ】有拟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tiáo】 我【wǒ】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某专业【yè】招生计【jì】划已足额完【wán】成,或虽未【wèi】完成但已【yǐ】无【wú】备录【lù】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第二十九条【tiáo】 网上录取确认【rèn】工作结束后,学校【xiào】在【zài】规【guī】定时间内公示录【lù】取名【míng】单。已被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jiā】当【dāng】年后续各类普通【tōng】高校招生考试,未录取的【de】考【kǎo】生可继续参加【jiā】当年高考并不【bú】影响其【qí】正【zhèng】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