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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31:30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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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和【hé】教育【yù】部【bù】、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tái】幼儿师范高【gāo】等专科学校2024年【nián】普【pǔ】通高等教育招【zhāo】生工作【zuò】。

第二条 烟台幼儿师【shī】范高【gāo】等专科学【xué】校【xiào】招生【shēng】工作遵循【xún】“公平、公正、公开、择优【yōu】”的原【yuán】则。

第【dì】三条 烟【yān】台幼儿【ér】师【shī】范高等专科【kē】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bù】门、新闻媒体、考生【shēng】和家长以【yǐ】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68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小泰山西路55号

第六【liù】条 办学性质及【jí】类型:公办  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kē】学【xué】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dì】八【bā】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xiào】主要领导任组【zǔ】长的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xiǎo】组,领导小组负责制【zhì】定招生政策【cè】和招【zhāo】生计划,讨论决定【dìng】招生【shēng】工作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gōng】作【zuò】。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jì】划和专【zhuān】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bù】门、学校招生简章【zhāng】、学校【xiào】网站等形式向考【kǎo】生【shēng】公【gōng】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dì】十【shí】二条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shěng】招生【shēng】相关【guān】文件精神,本【běn】着公平、公正、公开的【de】原则,以高考成绩为【wéi】依据,结合考生体检情【qíng】况,择优录取。学【xué】校按【àn】照“分数【shù】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jìn】行。进档考生【shēng】按高【gāo】考分数由高到低,依【yī】次按考生【shēng】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zhuān】业。对于投档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山【shān】东省招【zhāo】生相关【guān】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zhuān】业录取原则:艺术类统考专业按大【dà】类使用综合【hé】分数(与【yǔ】本科同类【lèi】专业折算办法相同【tóng】)投【tóu】档,按进【jìn】档考生【shēng】志【zhì】愿【yuàn】,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fèn】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五条 录取时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我校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七条【tiáo】 考生【shēng】思【sī】想品【pǐn】德考核须合格。体【tǐ】检标准:按【àn】教育部【bù】和卫生【shēng】部颁【bān】布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yǒu】其他舞弊行为的【de】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xué】籍。学前【qián】教育、早期教【jiāo】育专【zhuān】业的考【kǎo】生【shēng】,不得有色【sè】盲【máng】、色弱或有影响声乐【lè】、舞蹈、键盘学习的生理障碍。考生如有【yǒu】身【shēn】体状【zhuàng】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de】,建议【yì】慎【shèn】重考虑是否报考【kǎo】师范类专业(可参看《山东省教师资【zī】格认【rèn】定体检【jiǎn】标准》)。

第十八条 录取【qǔ】结【jié】果按照教育部要【yào】求和省【shěng】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guān】规定形式公布,考【kǎo】生亦可【kě】登【dēng】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按照【zhào】《山东省发展【zhǎn】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shěng】财【cái】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guān】于规【guī】范完【wán】善高校【xiào】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wén】件【jiàn】执【zhí】行。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zhù】、补、免等多种【zhǒng】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jīng】济困难【nán】学【xué】生【shēng】可申请助学贷款、“绿【lǜ】色通道”、奖助学金【jīn】、学【xué】费【fèi】减免、勤工【gōng】助学等资【zī】助项【xiàng】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yóu】学【xué】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tīng】等【děng】5部门【mén】印发的《山东省学生【shēng】资【zī】助资【zī】金管理【lǐ】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xué】校相关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持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高考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liào】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lǐ】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bào】到者,必须【xū】在规定时间【jiān】内向学校提【tí】出书面【miàn】申请(具体方式和【hé】要求【qiú】参见【jiàn】学校当年【nián】的新生入学【xué】须知),经学【xué】校【xiào】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jiǎ】一周内不报到或者请【qǐng】假逾期【qī】不到【dào】者,视为自动放弃入【rù】学资格。

第【dì】二十三【sān】条【tiáo】 新【xīn】生入【rù】校后,学校按照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rù】学资格等复查。经复查【chá】不合【hé】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qū】别情况【kuàng】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fǎn】国家招生【shēng】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zī】格。

第二十四条 颁发【fā】学历证书的学校名【míng】称:烟【yān】台【tái】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五条【tiáo】 颁发学历证书【shū】的种类:普【pǔ】通高等教育专科【kē】学历【lì】证【zhèng】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bú】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rén】办理招生相【xiàng】关事宜。对【duì】以烟【yān】台【tái】幼儿【ér】师范高【gāo】等专科学校名义进【jìn】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de】机【jī】构或【huò】个人,学校保【bǎo】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shí】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yǔ】上级有关【guān】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jí】有关【guān】政策为准【zhǔn】。未尽【jìn】事宜【yí】,按上级有关【guān】规定执行【háng】。

第二【èr】十八条【tiáo】 本章程由烟台【tái】幼儿师范【fàn】高等专【zhuān】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5-3465021

传 真:0535-3460860

学校网址:http://www.ytysgz.com

电子邮箱:ytygzzs@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小泰山西路55号

邮 编:2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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