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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1:28:32    发【fā】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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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fǎ】》、《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yù】部有关文件规定,为规【guī】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  学校名称:陕西【xī】科技大【dà】学镐京学【xué】院。

第【dì】三条【tiáo】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xīn】区沣西新城【chéng】统【tǒng】一【yī】西路。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教育。

第六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dì】七条  学校简介:学校成立【lì】于【yú】2004年,现设电信工程【chéng】学院、计算机学院、医药工程学院、会计学院、经济贸易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思政部、外语部、体育部等9个二级教学单位,现有26个本科招生专业,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占地面积548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根【gēn】据教【jiāo】育部【bù】有关规【guī】定,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hé】有【yǒu】关部门负责人组成【chéng】的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负责全【quán】校招生工作。招生工【gōng】作领【lǐng】导【dǎo】小组下设招【zhāo】生办【bàn】公室为常设机构,协【xié】调处理学校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jiǔ】条【tiáo】  学校【xiào】按照上级主管部【bù】门的政策要求【qiú】,制定分省、分专【zhuān】业计划,经上【shàng】级主管部门和教育【yù】部【bù】审核【hé】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zhǔ】管部门【mén】向【xiàng】社会公布。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kē】计划总数的1%,主要【yào】用于调节各省【shěng】(自治区【qū】、直【zhí】辖市)报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tiáo】  学校依据国【guó】家【jiā】教育【yù】部及各省最新颁布的有关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工作的文件【jiàn】精【jīng】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yuán】则【zé】,德智体【tǐ】美劳综合评价,择优【yōu】录取。

第十一条  学【xué】校的【de】外语教【jiāo】学语种为英【yīng】语,应试语【yǔ】种为非【fēi】英语的【de】考生进校后必【bì】修英【yīng】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计划内招生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调【diào】阅考生档【dàng】案【àn】的比例控【kòng】制在105%以内,招生批次以考生所在省【shěng】市招办公布的【de】录取批次为【wéi】准。

第【d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xiá】市)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四条【tiáo】  学校【xiào】严格执【zhí】行【háng】教育部、卫生部、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zhāo】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的【de】有关规定【dìng】。

第十五【wǔ】条【tiáo】  学校录取时【shí】,根据【jù】各省【shěng】(直辖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数量,依据分【fèn】数优先的【de】原则【z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qǔ】;进档考生【shēng】按【àn】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yuàn】”的原则安排专【zhuān】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jí】差;进档【dàng】考【kǎo】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zú】时,若服从专业调剂【jì】,则根据考【kǎo】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到计划未完【wán】成的【de】专业,若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作【zuò】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往【wǎng】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直【zhí】辖市、自【zì】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dìng】办【bàn】理【lǐ】。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shí】八条【tiáo】  学【xué】校【xiào】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lù】取。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zài】校【xiào】纪委、招【zhāo】生监察办公室的监【jiān】督下进【jìn】行。

第五章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zhù】学【xué】金:一【yī】般困难每生每【měi】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yì】士兵每生【shēng】每年【nián】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可【kě】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zī】助管理部【bù】门申请【qǐng】办理国家生源地助【zhù】学贷款【kuǎn】,每生每年不超【chāo】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二十一条 学校资助

校内奖学金:研学奖学金、五好学生奖学金等。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zēng】强学【xué】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zhǎn】勤工【gōng】助学活动,按规定计【jì】酬【chóu】发放。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èr】十【shí】二条  学校各【gè】专业学费及住宿【xiǔ】费收费标【biāo】准以【yǐ】陕【shǎn】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最新抄送【sòng】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以陕【shǎn】西科技大学【xué】镐京【jīng】学院名称具印。按照国家【jiā】和学校有关【guān】规定,对符【fú】合学【xué】士学位授予【yǔ】条件的【de】学生,授予陕【shǎn】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yuàn】学士学【xué】位证

第二十四条  各学院和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第二十五条  学校网【wǎng】址【zhǐ】:www.kdhj-edu.net    招【zhāo】生【shēng】办邮箱:kdhjzb@163.com

咨询【xún】电话:029-38191751、38191752       传【chuán】真:029-38191750

学【xué】校地【dì】址:陕西【xī】省西安市西咸【xián】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xī】路【lù】     邮编:712046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běn】章程若与国家法【fǎ】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jí】有关政【zhèng】策不一【yī】致时【shí】,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guī】范【fàn】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zhǔn】。

第二十七条  本章【zhāng】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shēng】工作【zuò】领导小【xiǎo】组【zǔ】。

第二十八条【tiáo】  本章程【chéng】自批准【zhǔn】之【zhī】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