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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9:26:0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浙江安防职【zhí】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qián】招【zhāo】生章程,主【zhǔ】要【yào】包【bāo】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zōng】合【hé】改革试点方案【àn】》《浙江省高职提【tí】前招【zhāo】生试点管理暂行办【bàn】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yào】求,为切【qiē】实做【zuò】好高职提前招【zhāo】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省代码:0133;国标码:14492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证

第六条学校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计划

2024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计划350人,其中【zhōng】普【pǔ】高【gāo】招生考生315人,单【dān】独考试招生【shēng】考生35人,具体招生计划【huá】见【jiàn】表1:

表1  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考生类别招生计划(人)学制学费(元/学年)
空中乘务普高招生考生45三年7500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旅游服务类)5三年75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普高招生考生45三年6000
室内艺术设计普高招生考生30三年9000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艺术类工艺美术)30三年9000
安全智能监测技术普高招生考生30三年6600
安全技术与管理普高招生考生30三年6600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普高招生考生30三年6600
建筑消防技术普高招生考生30三年6600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普高招生考生45三年6600
智能建造技术普高招生考生30三年6600
合计350

注:学费最终以省物价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者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高考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

(二)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高中毕业生。

(三)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还应满足以下报考要求:

1.身高要求:净身高女生162cm-173cm,男生【shēng】172cm-183cm。

2.视力【lì】要求【qiú】:双【shuāng】眼裸眼视【shì】力【lì】或矫正【zhèng】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身材匀【yún】称,无【wú】“X”型腿、“O”型腿;皮肤无【wú】纹身,无明显胎【tāi】记,外【wài】露【lù】皮肤无明显疤痕【hén】;听力正【zhèng】常。

4.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传染疾病。

(四)报考室内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 时间安排

第九条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9-21—3月30日16:00

(二)入围名单公布时间:2024年4月1日16:00

(三)缴费时间:9-21—4月8日16:00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9-21—12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9-21

(六)成绩公布【bù】及【jí】录取时间:2024年5月,详见学校招【zhāo】生网站通【tōng】知

第六章 报名流程

第十条报名方式

(一【yī】)凡符合报考【kǎo】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tí】出申请。申【shēn】请参【cān】加学校提前招生考试【shì】的【de】考生,限报1个专业。其【qí】中【zhōng】,单独考【kǎo】试招生考【kǎo】生只能在对应【yīng】类别中【zhōng】报考。

(二)网上报名

1.登录学校【xiào】招生【shēng】网站【zhàn】(https://zs.zjcst.edu.cn/),查询【xún】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yì】事项,了解有关招【zhāo】生政策。

2.2024年3月30日16:00前按要求【qiú】在【zài】学【xué】校招生网站的高职提【tí】前招生服务平台【tái】(报名系统)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xī】。

(三)入围名单公布

网络报名【míng】结束后,学【xué】校【xiào】根据资格审查结果【guǒ】确定入围【wéi】名单,具体入围原则如【rú】下:

普【pǔ】高招生考生根据语文、数学【xué】、外语、自选科【kē】目两门(历史、政治、地理、物【wù】理、化学、生【shēng】物学、技术中【zhōng】选【xuǎn】择成绩最优的两门【mén】)等五【wǔ】门科目的高中学考【kǎo】等级,按【àn】照【zhào】一【yī】定的标准予以折算分值(折算方【fāng】法见第十【shí】三【sān】条),各专业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排【pái】序,按计【jì】划数的1:8确定入围(列【liè】尾总分相同的考生同【tóng】时入围)。若实际报考人数【shù】未达【dá】到该【gāi】专业计【jì】划数的8倍时,则【zé】符合报考条【tiáo】件的【de】考生全部入围。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合格者全部入围。

高中学【xué】考【kǎo】成绩以【yǐ】“服务平【píng】台【tái】”提【tí】供【gòng】成绩为准,具体入围名单【dān】将于2024年【nián】4月1日16:00在学校提前招生网公布,由考生【shēng】自行查询。

(四)报名考试费:入【rù】围考生须缴【jiǎo】纳报名考试【shì】费140元【yuán】/人【rén】,可登录【lù】学校招生网进行支付宝缴费。考【kǎo】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jiǎo】费,否则报名无效【xiào】。

第十一条 通讯地址及咨询方式

(一)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ōu】海大道2555号【hào】,邮编325016。

(二)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开祖楼2009室)

2.网络咨【zī】询:https://zs.zjcst.edu.cn/

3.电话咨询【xún】:0577-85108000  85108035

第七章 测评与成绩

第十二条测评【píng】由高中学考或职【zhí】业技能考试与综【zōng】合素质【zhì】测试两部分【fèn】组成。

第十三条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考试

1.普高招生考生

高【gāo】中学考【kǎo】满分100分,学【xué】校【xiào】将考生高【gāo】中学考的语文、数学、外语、自选科目【mù】两门(历【lì】史、政【zhèng】治、地【dì】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中选择成绩最优的两【liǎng】门)等五门科目的学考等级,按照一定的【de】标准予以折算分值,折算标准见表【biǎo】2。我校认【rèn】可往届【jiè】生相【xiàng】应【yīng】科目的高中学考成【chéng】绩等级。

表2  科目等级分值折算标准

高中学考(等级)ABCDE
成绩等级折算(分)201714110

备注【zhù】:在浙江参加高中【zhōng】学考的考生【shēng】成绩等级以【yǐ】我省【shěng】教育【yù】考试院提供为准,高中学考等级【jí】是外【wài】省获得的,须【xū】提供【gòng】学【xué】籍所在【zài】省的省级机构【gòu】出具或签署【shǔ】意见【jiàn】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证书或【huò】证明(原件),否则我校不予以承认【rèn】,计【jì】为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jì】满【mǎn】分为【wéi】100分。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单独考【kǎo】试招生【shēng】职业技【jì】能考试取得的成绩为【wéi】准【zhǔn】,折合成100分【fèn】计【jì】算。

第十四条 综合素质测试

综【zōng】合素【sù】质测【cè】试成绩满分100分,测评成绩【jì】保留两位小数。测试【shì】由【yóu】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具【jù】体见表3:

表3   综合素质测试项目

考核形式考核项目报考专业
面试详见《浙【zhè】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zhì】测试实施细则》(另行制【zhì】定【dìng】,3月【yuè】底前在【zài】学校【xiào】招生网站上【shàng】公布)。空中乘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笔试详见《浙江【jiāng】安【ān】防职业技【jì】术【shù】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shì】实施【shī】细则》(另行【háng】制定,3月底前在学校【xiào】招生网站上公布)。安全技术【shù】与管理【lǐ】、安全智能监测【cè】技【jì】术、职业健康安全【quán】技【jì】术【shù】、建筑消防技术、工程安【ān】全评【píng】价与监理、智能建造技术
能力测试1.素描室内艺术设计
2.色彩

备注:报考【kǎo】空中乘【chéng】务专【zhuān】业的【de】考【kǎo】生还【hái】需在面试前查看身【shēn】高和疤【bā】痕等,符合条件方可进入面试。

第十五条总分计算

1.普高招生考生

总分(满分200分)=高中学考成绩等【děng】级折【shé】算分(满分【fèn】100分【fèn】)+综合素质测试【shì】成绩(满分10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总分(满分200分)=职业技能【néng】考试成绩折【shé】算分(满分100分)+综【zōng】合素质测试【shì】成绩【jì】(满【mǎn】分100分【fèn】)。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一)学校严【yán】格遵守教育部和省【shěng】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shí】施“阳光工程”,严格【gé】执行招【zhāo】生工【gōng】作“六公开【kāi】”、“六【liù】不【bú】准”招生纪律,坚持德【dé】智体美全面考核【hé】、综合【hé】评【píng】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qǔ】的原则【zé】。

(二)对考生身体【tǐ】健康要求,参照《普【pǔ】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的【de】规【guī】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yǐ】不予录取”条款【kuǎn】的,学校将按【àn】“不【bú】予录取”执行。报考空中乘【chéng】务、室【shì】内艺【yì】术【shù】设计专业的【de】考【kǎo】生,还需保证身体条件符合相【xiàng】关专【zhuān】业报考要【yào】求。如【rú】有虚假信息和作假【jiǎ】行为,本人承担由【yóu】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入学后发现的,取【qǔ】消【xiāo】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根据考生总分,各【gè】专业【yè】按【àn】照从高分到【dào】低分【fèn】顺序,确定“拟录【lù】取”、“备录【lù】(含顺序号【hào】)”和“未【wèi】录取【qǔ】”名单。按计划数与拟录取数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计划【huá】数【shù】与【yǔ】备【bèi】录【lù】取数【shù】1:5确定【dìng】备【bèi】录取考生名单【dān】(遇该【gāi】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5倍时,则按【àn】实际【jì】人数【shù】确定备录名单)。

(四)学校招生办公室【shì】负责【zé】将拟录取考【kǎo】生【shēng】名【míng】单【dān】和备录取考生名单报送至浙江教育【yù】考试【shì】院指定的高【gāo】职提【tí】前【qián】招【zhāo】生服【fú】务【wù】平台上进行双【shuāng】向【xiàng】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wù】平台【tái】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dòng】放弃该批次所有拟【nǐ】录取资【zī】格。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huá】已足额完成,或【huò】虽未完成但已【yǐ】无备录考生时【shí】,该专业【yè】录取工作结束。

(五)总分相同,按照下列规则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

1.普【pǔ】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zhì】测【cè】试成绩、学考折【shé】算成【chéng】绩优先【xiān】排序录取。若上述【shù】成【chéng】绩仍【réng】相【xiàng】同,则依次按学考语【yǔ】文、数学、外语和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排序。

2.单独考试【shì】招生【shēng】考生【shēng】依次【cì】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néng】考【kǎo】试成绩优先排序【xù】录取。

若再出现同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guān】选【xuǎn】修【xiū】课程【chéng】学【xué】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yōu】良的,在【zài】同等【děng】条件下优先【xiān】录取。

(六)其他说明

1.如【rú】参【cān】加该专业综合测评人数少于或等【děng】于该专业招生计【jì】划数,按照实际【jì】参加【jiā】该【gāi】专业【yè】综【zōng】合测评人数的90%录取(出现小数【shù】时四【sì】舍五入取整),不再设置备录考生【shēng】。

2.我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3.如遇重大突【tū】发【fā】情况,学校将视情保【bǎo】留对相【xiàng】关考核内【nèi】容、方式、时间地点【diǎn】等调整【zhěng】的权利。

第十七条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提【tí】前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办公【gōng】室负责【zé】将学【xué】校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审核【hé】确定的录取【qǔ】考生【shēng】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qī】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yù】考试院备【bèi】案【àn】、办理入学手续【xù】。

凡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无需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考试。

第九章 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第十八【bā】条  学【xué】校成立招【zhāo】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提前招【zhāo】生录取工作中的重【chóng】大问题【tí】。

第十【shí】九【jiǔ】条  学校选【xuǎn】拔录取工【gōng】作【zuò】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chí】标准【zhǔn】,确保【bǎo】质量。选拔【bá】录取工作由学校纪【jì】检监【jiān】察部门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huì】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huà】:0577-85108020。

第二十条  考生个【gè】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xué】校【xiào】申请报考,如有【yǒu】弄虚作假【jiǎ】行为,将按【àn】照教育部令【lìng】第【dì】36号规【guī】定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xíng】之一【yī】的,应当如实记【jì】入其考试诚信【xìn】档案。下列【liè】行为在【zài】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hòu】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hòu】发现【xiàn】的,由教【jiāo】育【yù】行政【zhèng】部门宣布学历、学【xué】位【wèi】证【zhèng】书无效【xiào】,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de】,依法【fǎ】移送【sòng】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hù】籍等个人【rén】信息,伪造【zào】、非法获得证件【jiàn】、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qǔ】报【bào】名资【zī】格、享受优惠政策的【de】;

(二)在综【zōng】合素质【zhì】评价、相【xiàng】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yǐng】响【xiǎng】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一条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tiáo】本章程【chéng】若有与国家和上【shàng】级有【yǒu】关政策【cè】不【bú】一致的,以国家和【hé】上级【jí】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xué】院【yuàn】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běn】章【zhāng】程经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zuò】领【lǐng】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guǎn】部【bù】门【mén】审【shěn】核。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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