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台州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zhěng】理【lǐ】的【de】是2024年台【tái】州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主【zhǔ】要包含学校【xiào】概况、招【zhāo】生专业、招【zhāo】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hé】改革试点方案》、《浙【zhè】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guǎn】理暂行办法【fǎ】》等文件【jiàn】的精神【shén】和【hé】要求,为切实做好高职提前招【zhāo】生【shēng】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名称:全称为台州科技职业【yè】学院,是台【tái】州市人民政府举【jǔ】办的全【quán】日制普通高【gāo】等【děng】职业院【yuàn】校。
第三【sān】条学【xué】校【xiào】代码:国标 13746,浙江【jiāng】省标 0075。
第四条学校地【dì】址【zhǐ】:台州市黄岩区嘉木【mù】路288号,邮编:318020。
第五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学校教学外语语种:英语。
第八条 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学费
第九条 经浙【zhè】江【jiāng】省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批准,学校2024年面向浙江省【shěng】高职提前招生计【jì】划160名【míng】,具体招【zhāo】生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 | 考生类别 | 学制 | 学费(元/人·年) |
1 | 园艺技术 | 40 | 普高招生考生 | 3年 | 6300(其中浙江省户籍免学费) |
2 | 学前教育(师范) | 40 | 普高招生考生 | 3年 | 6900 |
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40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机械类 | 3年 | 6600 |
4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40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计算机类 | 3年 | 6600 |
合计 | 160 |
第四章报考对象与报名办法
第十条 报考对象。凡符合当年普通高考、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jiàn】,并已【yǐ】办理普通高考【kǎo】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其中【zhōng】单【dān】独考【kǎo】试招生考生2024年【nián】浙江省【shěng】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cāo】作考试成【chéng】绩须为合【hé】格),且【qiě】高【gāo】中段无任【rèn】何违纪记录(已撤销违【wéi】纪【jì】处【chù】分的考生允许报考),身【shēn】体条件【jiàn】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普高招生考【kǎo】生和【hé】单独考试招【zhāo】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shēng】对照【zhào】专【zhuān】业【yè】大【dà】类)均可自愿【yuàn】报名。
第十一条报名办法。
1.网【wǎng】络报名。凡符合【hé】我校高职提前招【zhāo】生报【bào】名条【tiáo】件的考生可登录我【wǒ】校【xiào】招生网(http://www.tzvcst.edu.cn/zs)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shì】项【xiàng】,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于【yú】2024年3月21日【rì】16时前按要求在网上【shàng】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凡参加【jiā】我校提【tí】前招生考试的考【kǎo】生,只【zhī】能填报【bào】一个专业,不得兼报。系统报【bào】名成功后,不能调整或删除报名信息。
2.报【bào】名费用缴纳、考生信息完【wán】善【shàn】、签订《考【kǎo】生诚信承诺书》。入围测试【shì】名单发布后再缴费,报【bào】名费【fèi】140元/人;缴费时间:2024年【nián】4月1日9:00—4月【yuè】4日【rì】16:00,通过我校网报【bào】系统,选【xuǎn】择支【zhī】付宝方式,向【xiàng】学校缴纳报【bào】名【míng】费;未【wèi】在【zài】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校考资格。按报【bào】名系统要求,完善个人【rén】信息,签【qiān】订【dìng】《考生诚信承诺【nuò】书》。
3.校考准考证打【dǎ】印。成功【gōng】缴【jiǎo】费考生【shēng】,即可并须于9-21—9-21,自行登录我校提前招生网站【zhàn】打【dǎ】印校考准考证,作为【wéi】考生进入考【kǎo】场的【de】凭证【zhèng】使用。
4.提示。未完成上述任一【yī】环节的【de】考生,视作【zuò】自【zì】动【dòng】放【fàng】弃处理。若考生报名费已缴,我校【xiào】概不退还。
第五章时间与安排
第十二条 各环节具体时间如下:
1.考生网上报名【míng】时段:2024年3月【yuè】5日9:00—3月21日16:00,报名网【wǎng】站为【wéi】浙江省教育【yù】考试院网站。
2.考生入围测试名单公布:9-21,公布在我校提前招生网站。
3.缴费(入围校考考生)、考生信息完【wán】善、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2024年【nián】4月【yuè】1日【rì】9:00—4月4日16:00,进入【rù】我【wǒ】校提前招生网站。
4.考生准考【kǎo】证打印时间【jiān】:9-21—9-21,进入我校提前【qián】招【zhāo】生网站打印。
5.考生校考时间:9-21(周六)。
6.考生校考成绩【jì】公布与查询【xún】:9-21,公【gōng】布在我校提【tí】前【qián】招生网站。
7.录取时间:在5月初,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重要提示:进入“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的【de】考【kǎo】生,须于规定的【de】录取时【shí】段【duàn】,密【mì】切【qiē】关注并跟进录取进【jìn】程,千万勿错过录【lù】取院【yuàn】校的选择与【yǔ】确【què】认。
第六章成绩构成及计算
第【dì】十三条 成绩构成。总成【chéng】绩【jì】由【yóu】综【zōng】合素质【zhì】测试【shì】(校考)和高中学【xué】考成【chéng】绩两【liǎng】部【bù】分【fèn】构成。综合素质【zhì】测试【shì】(校考)实行【háng】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分类命题、分类评价,普高招生【shēng】考生重点考核职业适应【yīng】性,单独【dú】考试招生【shēng】考生重【chóng】点考核文化素质;高中学考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yuàn】提供或认定的成绩为【wéi】准。
第十四条 计分方法。各科目及权重如下表:
考生类型 | 综合素质测试(校考) | 高中学考成绩 | 总分 |
普高招生考生 | 职业性向测试100分 | 高中“3+2”指定科目学考成绩导入120分 | 220分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文化素质测试100分 | 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导入120分 | 220分 |
第七章综合素质测试(校考)
第十五条 综合素质【zhì】测【cè】试【shì】(校考)时间:9-21(周六)。
第【dì】十六条 综合素质测试(校考)资格。普高【gāo】招生【shēng】考生根【gēn】据高中学考【kǎo】成绩(高中“3+2”指定【dìng】科目学【xué】考成绩)导入规【guī】则【zé】,从高【gāo】分到低【dī】分,按照【zhào】各专业招生计划的600%划定分数线,上线考生取得综合素【sù】质测试(校【xiào】考)资格;当【dāng】划【huá】定的分数线学【xué】考【kǎo】成绩【jì】有【yǒu】多个考【kǎo】生同分情【qíng】况下,全部进【jìn】入综【zōng】合【hé】素【sù】质【zhì】测试(校考);当实际【jì】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zhuān】业计划【huá】数的600%时,则符合报【bào】考条件【jiàn】的【de】考生全部入围。单独考试招生考生2024年浙【zhè】江【jiāng】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合格的,符合报考【kǎo】条件的全部入围。参加综合素质测试【shì】(校考【kǎo】)的入围考生名单将于9-21公布在我校提【tí】前招生网,由考生自行查询。
第十七条 综合素质测试(校考)规则如下:
1.园艺【yì】技术【shù】专业考生参加职【zhí】业性向测试。依据考生高中段所学知识和【hé】技能,侧【cè】重测试考生的职业【yè】性向【xiàng】,形式【shì】为笔【bǐ】试。考察内容【róng】包括职业倾向与【yǔ】潜质、创业创新【xīn】意识【shí】、政经视野、人文素养、逻辑思维能【néng】力及文字表【biǎo】达能力【lì】等。不设具体考【kǎo】纲【gāng】,考试时间120分钟【zhōng】,满分100分。
2.模【mó】具设计与制造【zào】、信【xìn】息安全【quán】技术应用两【liǎng】个专业考生参【cān】加文化素质测试。测试内【nèi】容【róng】依据《浙江省单独考试【shì】招生考试大纲【gāng】》(语文)、(数学),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各占50分【fèn】。
3.学前教育(师范)专【zhuān】业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在学校高【gāo】职提前【qián】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领导下,学校综合素【sù】质【zhì】测试(校考【kǎo】)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进行【háng】测【cè】试【shì】,每个考评组由3名考【kǎo】评人员组成。考试【shì】形式为【wéi】面试,具体项目及分值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测试方法 | 分值 |
1 | 语言技能 | 朗读一段文章 | 30 |
2 | 音乐技能 | 唱或奏一首歌,唱法或奏法不限。(不配音乐) | 35 |
3 | 舞蹈技能 | 跳一支舞,舞种不限。(不配音乐) | 35 |
总分 | 100 |
第八章 高中学考成绩导入规则
第十八条 普高招生考生高【gāo】中学【xué】考成绩导入。浙江【jiāng】省【shěng】普通【tōng】高中【zhōng】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jì】为准,我校直接【jiē】引用并进行【háng】成绩【jì】折算,无法查获的学考成【chéng】绩概以【yǐ】0分计。根据高【gāo】中学考成绩,实行“3+2”指定科目学考等【děng】级折【shé】分直接导【dǎo】入,科目为【wéi】语数外3科【kē】和专【zhuān】业【yè】指【zhǐ】定【dìng】科目2科【kē】,折算后满分【fèn】均为24分。等级折分规则如下表:
高中学考成绩等级 | A | B | C | D | E | 说明:学考缺考科目记0分 |
成绩折算 | 24 | 19 | 13 | 6 | 0 |
指定科目将依照考生所报专业而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专业 | 指定科目 | |
科目1 | 科目2 | ||
1 | 园艺技术 | 生物学 | 技术 |
2 | 学前教育(师范) | 历史 | 地理 |
第十九条 单独考试【shì】招生考生【shēng】职业技能【néng】考试成绩导入。职业技能【néng】考试成绩以【yǐ】浙江省教育考试【shì】院提供的成【chéng】绩为【wéi】准。根据单独【dú】考试招生考生【shēng】浙【zhè】江省【shěng】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含职业技能【néng】理论、职业技能【néng】操作考试【shì】成绩),按满分为【wéi】120分折算,采【cǎi】取四舍五【wǔ】入(保【bǎo】留两位小数)。
第九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考【kǎo】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jiàn】》的规定执【zhí】行。凡【fán】考生体检出现“学【xué】校【xiào】可以不予录【lù】取【qǔ】”条【tiáo】款的,学校将【jiāng】按“不予录取”执行【háng】。
第二十一条 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专业志愿以浙江省教【jiāo】育考试院的服务平台报名【míng】信息为【wéi】准,提交后【hòu】不予更改。考生在“拟【nǐ】录取”和“备录【lù】取”名单【dān】中只能【néng】出【chū】现一次。
第二十【shí】二条【tiáo】 录【lù】取【qǔ】顺序。学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校考)和高中学考成绩两部分构成的总成绩,分【fèn】专业按【àn】总分从高到低排序【xù】,确定“拟录取【qǔ】”、“备录取(含顺【shùn】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拟录【lù】取【qǔ】”人数按专业招生【shēng】计【jì】划人【rén】数的100%确认,“备录取”人数按【àn】专业招生计【jì】划人【rén】数的400%确认。名单确定和录取【qǔ】过程中,当划【huá】定的分【fèn】数线有多个【gè】考生同分情况下,按下列办法确【què】定【dìng】排序【xù】。
1.普【pǔ】高招【zhāo】生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排序:高【gāo】中学【xué】考【kǎo】成绩【jì】等级折算总【zǒng】得分、职业性向【xiàng】测试成绩(学前教【jiāo】育(师【shī】范)专业【yè】为综合【hé】素质测试成绩)、高中【zhōng】学【xué】考【kǎo】单【dān】科成绩(按语文、数学、外语、专业指定科目1、专业指定科目2顺序)、高中阶段【duàn】综合素【sù】质评价等【děng】级,高中阶段具备相关【guān】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de】,在同等条件下优先【xiān】录取。
2.单【dān】独【dú】考试招【zhāo】生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排序【xù】:浙江省职【zhí】业技能考【kǎo】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jì】。
第二十三条 刚【gāng】性执行计【jì】划【huá】。当实际【jì】参加考试人数【shù】小于或等于【yú】专业计【jì】划【huá】人数【shù】时,则按实【shí】际参加考试人数9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确定“拟录取【qǔ】”考生名单,不【bú】设递补“备录取”考生;当实际参加考【kǎo】试【shì】人数【shù】大于计划人数但小于【yú】或等于500%计【jì】划人数时,则按100%计划【huá】数确【què】认“拟录取”名单,剩余人数按【àn】90%的【de】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确【què】定“备【bèi】录取”考生名单;如果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未完成但已无“备录取”考生时,该专业录【lù】取工作结【jié】束。
第【dì】二十四条【tiáo】 考生考试服务平台【tái】确定。根据“一【yī】档多【duō】投”规则,进【jìn】入我【wǒ】校“拟【nǐ】录取”名单的考生,应在全省统一公布的规定时间,登录浙江省【shěng】教育【yù】考【kǎo】试院服务平台,选择并确认【rèn】我校为录取院校,未【wèi】在规定时间内登【dēng】陆服务【wù】平台选定的考生视【shì】为自动放弃【qì】该批次所有拟录取【qǔ】资格,所缺【quē】计【jì】划将转【zhuǎn】从我【wǒ】校“备录取”考【kǎo】生中按顺序【xù】号逐次递补,直至额满为止;“备【bèi】录【lù】取”考生按【àn】我校所缺名额依【yī】次递补为“拟录取”对象时,也必【bì】须在【zài】规定时间登陆【lù】服务平【píng】台完成同【tóng】样的操作。已被【bèi】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dāng】年【nián】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提前招生【shēng】录取学生,进【jìn】校后可按学校【xiào】转专业【yè】制度【dù】申请转专业。
第十章招生组织及监督
第二十五条 学【xué】校成立【lì】提前招生【shēng】工【gōng】作领导【dǎo】小组及【jí】专门监督【dū】机构,根据省【shěng】考试院总体部署和要求,保证本校高职提前招【zhāo】生工作【zuò】自律有序推进。
第二十六条【tiáo】 学校【xiào】按阳【yáng】光招生要求,严格执行招生【shēng】工【gōng】作“六公【gōng】开”、“六不准【zhǔn】”,不断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制度,规【guī】范【fàn】招生录取程序,强【qiáng】化安全考【kǎo】试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chéng】参与监督,公开举报电话,主动【dòng】接受省考试院、教【jiāo】育行政主管部门和【hé】社会各【gè】界【jiè】监督,确保【bǎo】高职提前招生【shēng】工作公开、公平、公【gōng】正【zhèng】。
第二十七条【tiáo】 考生【shēng】有违【wéi】纪行为【wéi】的,严格根【gēn】据教育部【bù】令第36号规定执行:“第十一条【tiáo】 考生有下【xià】列情形【xíng】之【zhī】一的【de】,应当如实记【jì】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xiàn】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de】,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de】,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fā】现【xiàn】的,由教【jiāo】育行政部【bù】门宣布【bù】学历、学【xué】位证书无效,责令收【shōu】回或者【zhě】予以【yǐ】没收;涉【shè】嫌犯【fàn】罪的,依【yī】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rén】信息,伪【wěi】造、非法获得【dé】证件、成绩【jì】证明、荣【róng】誉证书【shū】等【děng】,骗取【qǔ】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sù】质评【píng】价、相关申【shēn】请材料中【zhōng】提供虚假材【cái】料、影响【xiǎng】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接待及解答提前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校址: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
邮编:318020
咨询热【rè】线:0576-89188199、0576-89188399
传真:0576-89188066
违纪举报电话:0576-89188053
报名网址【zhǐ】:http://www.tzvcst.edu.cn/zs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běn】章程由【yóu】学校【xiào】提前招【zhāo】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浙江【jiāng】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bù】门有新【xīn】的精神和【hé】要【yào】求,以上级部门为【wéi】准。
第三十条 如遇【yù】重大突发情【qíng】况,学校【xiào】将【jiāng】视情保留对相关考【kǎo】核内容【róng】、方【fāng】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