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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12:58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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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shēng】的合法权益【yì】,体现公开、公平、公【gōng】正原则【zé】,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和教【jiāo】育【yù】部关于【yú】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第【dì】三条【tiáo】  办【bàn】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xué】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gōng】办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简介: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fàn】性高职院【yuàn】校,国家【ji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xiào】,全国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píng】高职学校”立项【xiàng】建设单位之一。是教【jiāo】育部批准的具有高【gāo】等学历【lì】教育【yù】招【zhāo】生资格的全【quán】日制公办【bàn】普通【tōng】高等职业【yè】院校,直属陕【shǎn】西省教【jiāo】育厅,面向全国招【zhāo】生。学校位【wèi】于中国著名航空城——西安市阎良区,处于国【guó】家级航空产业基地。学校前身是【shì】1958年成【chéng】立的【de】“第三机【jī】械【xiè】工业【yè】部阎良【liáng】第一【yī】航空工业工人技术学校”,隶属于【yú】原第三机械工业部【bù】,1979年更【gèng】名为空军航【háng】空工【gōng】程部第三技工【gōng】学【xué】校,隶属于【yú】空军,1985年改【gǎi】为全日【rì】制中等【děng】专业【yè】学校,1994年【nián】更【gèng】名为空军西安航空工程学校,2001年由空军移【yí】交陕西省管理【lǐ】,升格大【dà】专并更名为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yuàn】。建校66年来,学校秉承“尚德躬行、笃学擅【shàn】用”的优良传统,发扬【yáng】“艰苦创业,团结奉【fèng】献,育才树【shù】人,航空报国,追求卓越”的西航【háng】精神,为国家航空事业培养了大批【pī】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shù】技能【néng】人【rén】才,形成【chéng】了“明德敬【jìng】业、严谨求是”的校风。学校【xiào】现有南、北、东【dōng】3个校区,占【zhàn】地面积1000多亩,在校【xiào】生近15000人。设有【yǒu】航【háng】空【kōng】维【wéi】修工【gōng】程学院、通用【yòng】航空学院、航空制造工程学院【yuàn】、航空管理工程学院【yuàn】、航空【kōng】材【cái】料工程【chéng】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自动化【huà】工程【chéng】学院【yuàn】、汽车工程学院、军士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并创【chuàng】建【jiàn】了通【tōng】识教育学【xué】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xué】院、国【guó】际【jì】教育学院、继续教【jiāo】育学院、体育与健康管【guǎn】理学院等6个教【jiāo】学单位,1个航空制造工程中心【xīn】,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三全【quán】育人【rén】”研究【jiū】院等2个研【yán】究院,开设了通【tōng】用航空、航空维修【xiū】、制造、材料、管【guǎn】理【lǐ】、人工智【zhì】能、自动【dòng】化、汽车【chē】等【děng】门类齐全、航空特色鲜明,紧跟时代发【fā】展的高职类【lèi】专业【yè】49个。学【xué】校坚【jiān】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定期举办毕业生就【jiù】业【yè】洽谈会,学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高,就【jiù】业质量【liàng】好【hǎo】,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稳【wěn】定【dìng】在【zài】97%以上,每【měi】年超过60%的【de】毕业生签约大中型国有企业,超过40%的毕业生签约【yuē】航空工业【yè】、空【kōng】军装备维【wéi】修【xiū】、民【mín】航运输【shū】、航天科技等【děng】行业企业,与中国【guó】工程物理研究院、航天六院【yuàn】、中【zhōng】航西飞、中航成飞、中航贵飞、宝【bǎo】钛【tài】集团、华【huá】为、大疆【jiāng】创新、比亚迪、京东集团【tuán】、南方航空、厦门航【háng】空【kōng】、中国人民解放军5706、5720工【gōng】厂等行业领军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hé】作【zuò】关【guān】系。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bā】条【tiáo】   学【xué】校年度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huá】以生【shēng】源省级招考部门公布数【shù】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成立【lì】招【zhāo】生工作领【lǐng】导【dǎo】小组,确定招生【shēng】政策和规则,决【jué】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学校纪检监察【chá】部门【mén】对【duì】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shī】监督。

第十条   招生录取严格【gé】遵守【shǒu】教育部和【hé】各生源省【shěng】级招生【shēng】部门的【de】有关政策和规定【dìng】,按各【gè】省(市、自治区【qū】)招生部门规定【dìng】的【de】录取批【pī】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yī】条   学校坚持“公平【píng】、公【gōng】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的考生按【àn】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shēng】并确定【dìng】录取【qǔ】专业;分数【shù】相同【tóng】时,按照语文【wén】、数学、外语成【chéng】绩顺序【xù】依次排【pái】列。对于专业志【zhì】愿无【wú】法【fǎ】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zhuān】业调剂【jì】,则【zé】按照投【tóu】档成绩结合体【tǐ】检结论等情【qíng】况【kuàng】调剂录取,直至录取额满;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dàng】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xiào】认可相【xiàng】关【guān】省【shěng】(市、自治区【qū】)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

1、所有录取考生【shēng】的身体健康必【bì】须符合【hé】《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及有【yǒu】关规定执行。

2、定【dìng】向培养军【jun1】士的招收政策按照当年国家及生源省份规【guī】定【dìng】执行【háng】,批【pī】次为专科提【tí】前批次。

3、根【gēn】据行业要【yào】求【qiú】及专【zhuān】业特色【sè】,建议【yì】报考【kǎo】我【wǒ】校【xiào】空中乘【chéng】务专业【yè】: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nán】生身高175cm--186cm,面部及着【zhe】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色盲、色【sè】弱,无听【tīng】力障【zhàng】碍,无嗅觉障碍,无乙肝表面抗【kàng】原阳性等遗传或传染性疾病。

第十四条  外语语【yǔ】种:非【fēi】英语语种的考生请【qǐng】慎重报考,我校只提【tí】供英【yīng】语【yǔ】教学。

第十五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校学费标准按【àn】照陕西省【shěng】发改委、教育【yù】厅、财政厅【tīng】有【yǒu】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十【shí】七条  学校【xiào】建立了以【yǐ】国家奖【jiǎng】助学金、国家助学【xué】贷款、勤工助【zhù】学、困难补助、学费【fèi】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jiǎng】励资助体系。在【zài】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zhù】学金:一般困难每生【shēng】每年【nián】2800元【yuán】,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yuán】,退【tuì】役【yì】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生源地助【zhù】学【xué】贷款:家庭经济困【kùn】难【nán】学生可在生【shēng】源地【dì】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qǐng】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kuǎn】,每生【shēng】每年【nián】不【bú】超过16000元。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校资助:

1、校级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2、校级助学金:每生每年800元。

3、勤工助学【xué】:学校【xiào】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lì】自【zì】强、创新创【chuàng】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qín】工【gōng】助【zhù】学活【huó】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tiáo】  新生入学后【hòu】,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háng】入学资【zī】格【gé】复查。复查【chá】合格者【zhě】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zhě】,取【qǔ】消【xiāo】其入学资格【gé】。

第十九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邮编:710089

电【diàn】话:029—86852309 86862884  86852310

网址:http://www.xihang.com.cn

第二十条【tiáo】  我校没有委【wěi】托任何中介机构【gòu】或个人进行招【zhāo】生录取工作,不【bú】收取国家规【guī】定之外【wài】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háng】非法【fǎ】招生宣【xuān】传等活动的【de】中介【jiè】机构或个【gè】人,我【wǒ】校【xiào】保留依法追【zhuī】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生源省份招【zhāo】生政策【cè】规【guī】定为【wéi】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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