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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2:01:45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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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lì】进行,维护学校【xiào】和考生【shēng】的合【hé】法权益【yì】,体【tǐ】现【xiàn】公开、公【gōng】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yú】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七【qī】条 杨【yáng】凌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jīng】教育部和陕西【xī】省人民政【zhèng】府批准成立的省属【shǔ】全日【rì】制【zhì】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原国家【jiā】级重点中专陕西省农【nóng】业学校【xiào】、陕【shǎn】西省水【shuǐ】利学校和省部级重点中专陕西省林业学校合并升格组【zǔ】建,学校历史【shǐ】可以追溯到1934年【nián】国立西【xī】北农林专科学校附设高职。学校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为国家【jiā】示【shì】范性高【gāo】职院校,也是中国特色【sè】高水平高职学【xué】校计【jì】划建设【shè】单位【wèi】,学校【xiào】设有水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xué】院、交通与测绘工程学院、经【jīng】济与贸易学【xué】院、机电工程学【xué】院、信息工【gōng】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工程学【xué】院、药物【wù】与化【huà】工学院、动物工【gōng】程学院【yuàn】、旅游与管【guǎn】理【lǐ】学院【yuàn】、文理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yuàn】、国际学院、马【mǎ】克【kè】思主义学院【yuàn】等16个学院部,在【zài】校学【xué】生【shēng】19000余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bā】条 学校成【chéng】立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确定招【zhāo】生政策和规【guī】则,决定招生【shēng】重大事【shì】项等。学校【xiào】纪【jì】检监察部门【mén】对招生工作全【quán】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dì】九条 2024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shěng】份招生,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的分专【zhuān】业【yè】招【zhāo】生【shēng】计划以生源省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wéi】准【zhǔn】。

第十条 招生录取严格【gé】遵【zūn】守教育【yù】部和各生源省【shěng】级【jí】招生【shēng】办【bàn】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各省(自【zì】治【zhì】区)招【zhāo】考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cì】,采取【qǔ】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jìn】行录取。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无【wú】男女【nǚ】比例【lì】限制。对考生【shēng】身体健康【kāng】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huì】印发的《普通【tōng】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有【yǒu】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认可各省(直【zhí】辖市、自治区)根据【jù】教【jiāo】育部有关【guān】规定制【zhì】定【dìng】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2.考生所填报的【de】所有专业【yè】志【zhì】愿均【jun1】未被录取【qǔ】时,若服从专业【yè】调剂,则按考生投【tóu】档总分从高到【dào】低【dī】调【diào】剂到计划有空额【é】专业,且符合【hé】相关专【zhuān】业录取要求;若考生不服从【cóng】调剂,作退档【dàng】处理。

第【dì】十三条 学校对各【gè】专业【yè】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zhī】提供【gòng】英【yīng】语教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gé】按照【zhào】陕西【xī】省发改委【wěi】、教育厅【tīng】有【yǒu】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十五条 学校【xiào】建立了以国家奖【jiǎng】助学【xué】金、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勤工【gōng】助学、困难补助【zhù】、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zhù】学金:一般困【kùn】难每生【shēng】每【měi】年2800元【yuán】,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měi】年3300元。

4.国家【jiā】生源【yuán】地【dì】助学贷款【kuǎn】: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xué】生可在生源【yuán】地县区学生资助【zhù】管理部【bù】门申请办理国【guó】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1.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xué】金2000元、二等奖【jiǎng】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jīn】400元。

2.勤工助学:学校【xiào】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chéng】学【xué】业、培养【yǎng】学【xué】生自【zì】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shén】,增强学【xué】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jì】酬发【fā】放【fàng】。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入【rù】学后【hòu】,学【xué】校在三个月【yuè】内按照国家【jiā】招【zhāo】生规定对其【qí】进【jìn】行入学资【zī】格复查。复查合【hé】格【gé】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dé】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校统一在中国高等【děng】教【jiāo】育学生信息网【wǎng】上进行毕业【yè】生电子【zǐ】注册,并颁【bān】发教【jiāo】育部印制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xué】历证【zhèng】书。

第十八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邮编:712100

咨询电话:029-87083921、87083005

传真:029-87083940

网址:http://www.ylvtc.com

第十九条 我校没有委托【tuō】任【rèn】何中介机构【gòu】或个人进【jìn】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fèi】用。对以我校名义【yì】进行非【fēi】法招【zhāo】生宣传等活动【dòng】的中介机构或【huò】个人【rén】,我【wǒ】校保留【liú】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quán】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gōng】布之日【rì】起施【shī】行。原招生章程同时【shí】废止;本章【zhāng】程未尽事【shì】宜,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guī】定为准【zhǔn】。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