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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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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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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lì】进行,切实维【wéi】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rén】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fǎ】》等相【xiàng】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dìng】,结合学校实【shí】际【jì】,制定本招【zhāo】生【shēng】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zuò】将全【quán】面贯彻【chè】落实教育部有关文【wén】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xuǎn】拔【bá】、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kǎo】核【h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同时接【jiē】受纪检监察【chá】部门、 新闻媒体、考生、家【jiā】长以及【jí】社会各界的监【jiān】督【dū】。

第三条 学校全称: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621(国标代码)。

第五条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西路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专科,学制为三年。

第九条 颁发证书: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由云【yún】南交【jiāo】通运输职业学院颁发国【guó】家承认【rèn】学历【lì】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zhèng】(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tiáo】 学【xué】校【xiào】成立云南交【jiāo】通运输职业【yè】学院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zǔ】,集体【tǐ】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cè】及有关工作【zuò】,学校招就处具【jù】体负责云【yún】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工【gōng】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过程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dì】十【shí】四条 招生计划分配【pèi】原【yuán】则及【jí】办【bàn】法【fǎ】: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gōng】作要【yào】求及云南省教育厅对各省【shěng】(区、市)招生计【jì】划规模统筹安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shàng】远程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招【zhāo】生录取政策,落实【shí】“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píng】、公正【zhèng】,让考生和家长【zhǎng】放心。

第十六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d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tóu】档的非第【dì】一【yī】志愿)。

第十七条【tiáo】 同一投档批次【cì】中,进档考【kǎo】生专业安排时【shí】充【chōng】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yuàn】,不设专业“级差【chà】”,根据“分数【shù】优【yōu】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gāo】分到低分【fèn】择【zé】优录取【qǔ】。

第十八条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mǎn】足时【shí】,如果考生服从专业【yè】调剂【jì】,学校根据考生成绩【jì】,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wèi】完【wán】成的专业,直至【zhì】录取额满。所【suǒ】有专业志【zhì】愿【yuàn】都【dōu】无法满【mǎn】足又不服从调【diào】剂的考生,作【zuò】退【tuì】档处【chù】理。

第十九条 对加分【fèn】或降分要【yào】求投档考生的招录【lù】:执行各【gè】省(市、区)的相【xiàng】关政策规定【dìng】。

第二十条 空中乘务(500405)专业报考录取特别要求:

1.男生175~185cm;女生163~173cm。

2.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zhì】好【hǎo】,无明显的【de】“O”型、“X”型腿;身体裸露部【bù】位无明显疤痕【hén】、无纹【wén】身。

3.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9-21以后出生。

4.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5.口齿清楚、听力不【bú】低于5米,中【zhōng】、英文发音准确,性格开朗【lǎng】、大方,心【xīn】理素质【zhì】好,富有合作精【jīng】神【shén】。

6.无精神【shén】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chuán】染病及各类慢性【xìng】疾病【bìng】,无久治不愈【yù】的皮肤病。

7.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第二十【shí】一条 民航安【ān】全技术管理【lǐ】(500406)专业报考录【lù】取特别要求:

1. 身【shēn】高要求:男生170~185cm;女生160~175cm。

2.身体健【jiàn】康【kāng】,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xíng】、“X”型腿,身体裸【luǒ】露部位无【wú】明显疤痕、无纹身。

3.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9-21以后出生。

4.视力要【yào】求: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shàng】;双【shuāng】眼视【shì】力功能异常,无其他可能影响安全【quán】履行【háng】职责的眼及其【qí】附属器【qì】的疾【jí】病、手【shǒu】术【shù】或创伤后遗症。

5.口齿【chǐ】伶俐【lì】,发音准确,性格开朗【lǎng】、大方,心理素质【zhì】好,富有合【hé】作精神。

6.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zhèng】常【cháng】、无肺结核等【děng】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无【wú】久治不愈【yù】的皮肤【fū】病【bìng】。

7.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二【èr】十二条 直升机驾驶技术(500404)专业报考录【lù】取特别要求【qiú】:

第一、身体条件:满足中国民用航空局91部I类体检标准。

1.身高:男生170cm—185cm,女生160cm—172cm,腿长不【bú】低【dī】于74cm;

2.体重:男生不低于50KG,女生不低于45KG。

3.一般【bān】条【tiáo】件:无先天性或后天性【xìng】功能及形态异常;未【wèi】进行【háng】过心脏、肝脏、肾脏等【děng】器官移植;无恶性肿瘤;无手术后遗症【zhèng】等;无癫痫;无【wú】活【huó】动性肺结核;无【wú】肝【gān】硬化;无【wú】胆道系统结石;无使用胰岛素【sù】控制【zhì】的糖尿病;

4.精神【shén】科:无器质性【xìng】精神障碍;无毒【dú】品【pǐn】、麻醉药品、精神药品【pǐn】、酒精等的滥用或依赖;

5.循环【huán】系统【tǒng】: 无【wú】冠心病、严【yán】重的心率失【shī】常、严重的心脏瓣膜疾【jí】病或心脏【zāng】瓣膜置换、无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植入等;

6.传染病【bìng】:无病毒【dú】性肝炎;无梅毒;无获得性免疫【yì】缺陷综合【hé】征(AIDS);无人类免【miǎn】疫缺陷【xiàn】病毒(HIV)阳【yáng】性;

7.骨骼【gé】、肌肉【ròu】系统:无可能影响安【ān】全履行职责【zé】的骨骼、 关节、肌肉或【huò】肌【jī】腱【jiàn】的【de】疾病、损【sǔn】伤、手术【shù】后遗症及功能障碍;

8.耳【ěr】、鼻、咽、喉及口【kǒu】腔:无难以治愈的耳气压功能不良;无可能影响【xiǎng】安全履【lǚ】行【háng】职责的【de】耳【ěr】、鼻、咽、喉、口【kǒu】腔疾病或功能【néng】障碍;

9.眼及【jí】其附【fù】属器:无视野异常;无色觉【jiào】异常;无夜盲;无双眼视功【gōng】能异常;无其他可能影响【xiǎng】安全履行职责的眼及【jí】其附属器【qì】的疾病、手术或【huò】创【chuàng】伤后遗症;

10.视【shì】力:裸【luǒ】眼【yǎn】视力不低于C字表0.1;若【ruò】屈光不【bú】正,须佩戴【dài】矫正镜【jìng】且不低于C字【zì】表0.7;若眼睛做过屈光手术【shù】,手术方式必【bì】须【xū】为准分【fèn】子【zǐ】激光或飞秒【miǎo】激光进行的【de】表层或板层角膜屈光手术,且最终合格标准以成都民用航空医学中心视个【gè】体差异而定【dìng】。

11.直系亲属无【wú】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jiā】邪【xié】教组织,飞行员背景材料调【diào】查按照民航【háng】总局【jú】民【mín】航【háng】发〔2007〕117号【hào】《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进【jìn】行;

第二、英语和数学基础良好。

第二十四条 民航运输服务报考条件

1.身高要求:女生160厘米及以上,男生170厘米及以上。

2.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斜视。

3.听力、色觉、嗅觉正常;五官端正,面部、手部【bù】、颈部、四【sì】肢无明显疤【bā】痕。

4.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各类慢性疾病等。

5.无口吃,吐字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

6.年龄在20周岁以下(9-21以后出生)。

第【dì】二十五【wǔ】条飞机机电【diàn】设备【bèi】维修(500409)专业报考录取【qǔ】特别要求:

1.一般条【tiáo】件:身高不低于【yú】165厘米;具有正常生理功能【néng】,敏捷的【de】反【fǎn】应能力,健【jiàn】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néng】力【lì】,良好的抗压能【néng】力;无癫痫;无重大疾病。

2.精【jīng】神科:无【wú】器质【zhì】性【xìng】精神障碍;无毒【dú】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酒精等的滥用或依赖;

3.骨【gǔ】骼、肌肉系统:无可能影响安全履【lǚ】行职【zhí】责的骨骼、 关节、肌肉【ròu】或肌腱【jiàn】的疾病、损【sǔn】伤、手术后遗【yí】症及功能障碍;

4.眼及其【qí】附属器:无双眼【yǎn】视功能异【yì】常;无【wú】其他【tā】可能影响安全履行职责【zé】的眼及【jí】其【qí】附属器的疾病、手【shǒu】术或创伤后遗症;

5.满【mǎn】足【zú】中国民用【yòng】航空局对相关岗位【wèi】工【gōng】作人员的体【tǐ】检要【yào】求,如:没有“X”形腿或【huò】“O”形腿;视【shì】力(E型【xíng】)表上双眼矫正视【shì】力不低于【yú】4.5,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双【shuāng】耳辨别语言能力良好。

6.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

7.英语和数学基础良好,熟练掌握书面和口头英语。

第二【èr】十六条 航海技【jì】术(500301)、轮【lún】机工程技【jì】术(500303)专业报考要求:

1.身高:航【háng】海技术160cm以上,轮机工程【chéng】技术专【zhuān】业【yè】155cm以上;五官端正【zhèng】、口【kǒu】齿清楚。

2.无色盲【máng】、无色弱、无复视,航海技术专业双眼【yǎn】裸视【shì】视力均能达到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lì】均能达到【dào】1.0及以上;轮机工程技术专【zhuān】业双眼裸视视力【lì】均能【néng】达【dá】到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dá】到1.0及以【yǐ】上【shàng】。

3.身体健康,四肢无残【cán】缺,无口吃,无心脏、血【xuè】管系【xì】统疾【jí】病,无【wú】神经系统【tǒng】疾病,无精【jīng】神系统疾病,无其他慢性疾病【bìng】和传染病【bìng】。

4.其它项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二十七条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500304)专业报考要求:

1.身高: 160cm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2.无【wú】色盲、无色【sè】弱、无复视,双眼裸视视力【lì】均能达到【dào】0.1及以上且矫【jiǎo】正视【shì】力【lì】均能达到1.0及【jí】以上。

3.身体健康,四肢【zhī】无残缺,无口吃【chī】,无心脏、血管系统疾病,无神经【jīng】系【xì】统疾病,无精神【shén】系【xì】统疾病,无其他【tā】慢性疾病和传【chuán】染病。

4.英语基础良好,熟练掌握书面和口头英语。

5.其它项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二十八条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500113)专业报考要求:

1.女生身高160cm-175cm;男生身高【gāo】170cm-185cm;

2.双眼无色盲、色弱或弱视;

3.面部、颈部、手部等身体正常裸露部位不可有明显疤痕、纹身;

4.身体【tǐ】健康【kāng】、听【tīng】力正常【cháng】、无慢性疾【jí】病、无器官性【xìng】疾病、无精神病家族史;

5.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较好,语言表达能力较好。

第二十【shí】九条【tiáo】 学校【xiào】对【duì】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jí】人【rén】联合会印【yìn】发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tǐ】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录取的考生入学【xué】后,学校【xiào】按【àn】国家招【zhāo】生有关规【guī】定【dìng】进行复查【chá】。经复查【chá】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jiāng】取【qǔ】消其【qí】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监督方式

第三十一条 学费及住【zhù】宿【xiǔ】费严格按云南省【shěng】发展和改革委【wěi】员会、云南省财【cái】政厅、云南省教【jiāo】育厅规定的收费【fèi】标准执行【háng】。

第三十二条 直升机驾驶技【jì】术专业:直升机【jī】驾【jià】驶员执照培训【xùn】费、考试专【zhuān】项费,需另行支付;未【wèi】填报该志愿的考【kǎo】生不调【diào】剂,不录取【qǔ】该专业。

第三十三条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871-68710080。

第六章 学生奖、助学政策

第【dì】三十四条【tiáo】 党和政府在【zài】高等教育本(专)科【kē】阶【jiē】段建【jiàn】立【lì】了【le】奖【jiǎng】、助、贷【dài】、减、免、补、勤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xiào】学生资助政策体系【xì】。学校通过【guò】实施【sh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省政府奖学金【jīn】、省政府励【lì】志奖【jiǎng】学金、国家助【zhù】学金、国【guó】家助学【xué】贷款、服兵役高等【děng】学【xué】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dài】款代偿、“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及校级奖助学金等【děng】项目,激【jī】励【lì】、帮助学生【shēng】顺利完【wán】成学业并成长成才。

第七章 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地【dì】址:云南【nán】省昆明【míng】市安【ān】宁【níng】市宁湖西路8号云南交通运输职【zhí】业学院招就处【chù】。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招生热【rè】线:0871-68672604、68672620、68672619、68662080

传真:0871-68674308。

邮编:650300

网址:http//www.ynvct.com。

附  则

第三十【shí】七条 本【běn】章程【chéng】如遇国家【jiā】法律【lǜ】、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cè】变化,以变化【huà】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就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