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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华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8:15:43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西华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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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gòng】和【hé】国高等教育法》和【hé】教育部有【yǒu】关规【guī】定,结【jié】合学【xué】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xué】校名称:西华【huá】大学,英文译名:XIHUA  UNIVERSITY。学校为公办全日【rì】制普通高等【děng】学校,办【bàn】学地【dì】址:郫都【dōu】校区【qū】(四川省成都市金【jīn】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宜宾【bīn】校区【qū】(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jì】技【jì】术开【kāi】发【fā】区大学城路三【sān】段1号);彭州校区【qū】(四川省彭【péng】州市【shì】天彭镇南大街【jiē】276号)。

第三条  学校始建于1960年,是四川省属重点【diǎn】综合性大学,是国【guó】家【jiā】中西部高校【xiào】基础能力建【jiàn】设工程重点支持高【gāo】校、四川【chuān】省【shěng】卓越工程师教【jiāo】育培养计【jì】划高校、四【sì】川省首【shǒu】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xiào】。学校秉持【chí】“求是、明德【dé】、卓越”的校训【xùn】,传承“知难而进、自强不息”的优良办学传统,以内涵【hán】提升为核【hé】心【xīn】,全面提【tí】高人才培【péi】养质量、科学研【yán】究水【shuǐ】平和【hé】服务社【shè】会能力,积极拓展【zhǎn】国际交流合作,办学声誉卓【zhuó】著。

第四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授予权,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自学考试与成人教育。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西华大学学士学位证

第五条  学【xué】校【xiào】本【běn】科招生工作【zuò】全面贯彻【chè】教育【yù】部【bù】有【yǒu】关文件精神,遵循【xún】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dì】六条【tiáo】  按【àn】教育部规定,学校【xiào】成立普通【tōng】本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luò】实教育部关于本科招生工作【zuò】的【de】方【fāng】针【zhēn】政策,执行学【xué】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dìng】,制定学【xué】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指导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七条  学校在招生与就业处下【xià】设【shè】招生办公室作为学【xué】校全【quán】日制普通本【běn】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校本科招【zhāo】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dǎo】小组【zǔ】领导下,具体负【fù】责本【běn】科招生工作【zuò】日常事务。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xué】校招【zhāo】生计划及分【fèn】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区、市【shì】)招生主【zhǔ】管部门【mén】向【xiàng】社会公布为【wéi】准。

第【dì】九条  根据各省(区、市)招生主【zhǔ】管部【bù】门划定的录取【qǔ】最低【dī】控制分数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投档比例原则为1:1。

第【d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kē】招【zhāo】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yòng】于【yú】解决各【gè】省(区【qū】、市)生源【yuán】不平【píng】衡问题。

第十一【yī】条 学校实行按【àn】专【zhuān】业和专【zhuān】业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按专业【yè】大类招生【shēng】的学生完成【chéng】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学【xué】校相关规【guī】定进【jìn】行专业分流。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shí】三【sān】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zài】省(区、市)的加分政策【cè】,以加分【fèn】后【hòu】形成【chéng】的【de】特征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四【sì】条 学【xué】校【xiào】对普通类【lèi】专业进档【dàng】考生实【shí】行“分数【shù】优先,遵循【xún】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按照投档分数从高【gāo】分【fèn】到低【dī】分进行考生专【zhuān】业志愿录取,专【zhuān】业之间【jiān】无【wú】分数级差。未满足专业志【zhì】愿的考生,若服从【cóng】专【zhuān】业调剂,优先从【cóng】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考【kǎo】生志愿相近专业,若【ruò】相近专业已录取满额【é】,从高【gāo】分到低分【fèn】调剂到未【wèi】录满额的其它专【zhuān】业;未满足专业志愿【yuàn】的【de】考生,若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同分考生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省(区、市)的【de】排序规【guī】则执行;若【ruò】投档成绩中没有【yǒu】各省(区、市【shì】)的排序规【guī】则,则按【àn】照数学、语【yǔ】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成绩【jì】高者【zhě】优【yōu】先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qǔ】规【guī】则:按各省级【jí】招生考【kǎo】试机构【gòu】规定【dìng】的【de】投档规则录取。四川省体育教育考生文【wén】化【huà】成绩要求不低于省【shěng】控线上50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zhuān】业录取规【guī】则: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dìng】的投档规则录取【qǔ】。学校【xiào】对进档考【kǎo】生按“分数优先【xiān】”的原则录取专业,专业之【zhī】间无分数级差【chà】。若投档【dàng】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àn】文化总成绩【jì】、语【yǔ】文、数学【xué】、外语成绩高低确定先后排序。当考生填报【bào】的专业志愿未满足时,若服从专【zhuān】业调剂,从【cóng】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到未【wèi】录取满【mǎn】额的【de】专业【yè】,若不【bú】服从专业调【diào】剂【jì】作退【tuì】档处理。

第十【shí】八条 舞【wǔ】蹈表演、体育教【jiāo】育【yù】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dī】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dī】于【yú】170厘米。

第十九【jiǔ】条 建筑类专业学制【zhì】为5年;英语专业【yè】、翻译专业限【xiàn】招【zhāo】收英语【yǔ】语种考生,日语专【zhuān】业限【xiàn】招收【shōu】日语或英语语种【zhǒng】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wài】语语种,入校后本科【kē】教学主【zhǔ】要【yào】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教【jiāo】学。

第二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qū】进【jìn】档考生【shēng】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duì】录【lù】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èr】十一【yī】条 高水平运动【dòng】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shū】类型招生工作【zuò】要求【qiú】制定【dìng】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de】相关规【guī】定以及我校的相关【guān】招【zhāo】生简章【zhāng】执行。

第【dì】二十【shí】二条  实施高考【kǎo】综合改【gǎi】革的省(区、市),各【gè】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zhào】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bù】的方【fāng】案【àn】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d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tǐ】健康【kāng】状况的要求,执【zhí】行《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及有【yǒu】关补充【chōng】规定【dìng】。

第二十四条【tiáo】  家庭【tíng】经济困难【nán】的【de】考生学校将按教【jiāo】育部规定提【tí】供相应奖、助学金及助学【xué】贷款等支持。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jiāng】按【àn】照国【guó】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guī】定开【kāi】展【zhǎn】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经【jīng】复查被确【què】认为不合格的按学【xué】校【xiào】相关规【guī】定予以处理【lǐ】,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zhù】宿费【fèi】标准严【yán】格按照省发展改【gǎi】革委、教【jiāo】育厅、财【cái】政厅、省市场【chǎng】监管局有【yǒu】关政策执【zhí】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zhào】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yuàn】、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四章 附则

第【dì】二【èr】十七条【tiáo】  监督举报电话:028-87729599

第二十八条  学校没有【yǒu】委托任何机构和个【gè】人办理【lǐ】招生相关事【shì】宜【yí】。对假冒【mào】西华大学名义进行【háng】非法【fǎ】招生宣传等活动【dòng】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jiāng】依法【fǎ】追【zhuī】究【jiū】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shí】九条 本章程【chéng】未【wèi】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zuò】好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工作的有【yǒu】关【guān】规定以及各【gè】省【shěng】(区、市)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tiáo】 本招【zhāo】生章【zhāng】程由西华大学【xué】招生与就业处【chù】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西华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xún】电话:028-87720918、028-87720097

西华大学学校网址:http://www.xhu.edu.cn

西【xī】华【huá】大学本科招【zhāo】生信息网:http://zb.xhu.edu.cn

西华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西华大学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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