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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9:56:14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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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jiā】强对【duì】招生工作的管理,做到依法【fǎ】治招,根据《中【zhōng】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以及广西壮族自治【zhì】区教育厅有【yǒu】关文【wén】件精神,结合广【guǎng】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工作的实际情【qíng】况【kuàng】,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zuò】遵循“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zōng】合评价、择优录取【qǔ】”的原则【zé】,按照【zhào】国家招生政【zhèng】策的规定【dìng】和自【zì】治区【qū】招【zhāo】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tiáo】 学校全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yuàn】,学【xué】校代码:14170。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高职,学制3年。

第六条【tiáo】 学校地址:广西【xī】崇左市壶兴【xìng】路339-1号,邮编:532200。

第七【qī】条【tiáo】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jì】划规定的内容【róng】,成绩合格【gé】或者修满【mǎn】相【xiàng】应的学分,学校【xiào】将授予国【guó】家承认学历的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专科【kē】毕业证书,学【xué】校名【míng】称为【wéi】广西理工职【zhí】业技术学院。通【tōng】过职【zhí】业资格考【kǎo】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yè】资格证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tiáo】 学【xué】校【xiào】成立【lì】招【zhāo】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贯彻落实【shí】教育部及广西【xī】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研究制【zhì】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shí】施,协调【diào】处理招【zhāo】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lù】取工【gōng】作顺【shùn】利进行【háng】。

第九条 学校招生【shēng】办【bàn】是学校组织和【hé】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shì】执行国【guó】家和【hé】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guī】定,组【zǔ】织【zhī】关于招生【shēng】改革的【de】调研,做好招生宣传【chuán】和录取工【gōng】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de】具体事宜。

第十【shí】条【tiáo】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shòu】纪检监察部【bù】门、新闻媒体、考生【shēng】和其家长以及【jí】社会各界的【de】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shí】一条 广西理工【gōng】职业【yè】技【jì】术学院具体招生专业【yè】、人【rén】数、缴费标准等请参阅各【gè】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jì】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gōng】作【zuò】严【yán】格【gé】执行国【guó】家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cè】的【de】原则【zé】与【yǔ】规定,招生【shēng】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三方【fāng】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统考招生的录取,根据各【gè】省【shěng】、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的专科批次【cì】安排【pái】,按【àn】生源省区划【huá】定的同类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参加相应批次的招生,所有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录【lù】取采【cǎi】用“分【fèn】数优【yōu】先【xiān】”录取【qǔ】规【guī】则,考生投档到学校后,根【gēn】据【jù】考生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qǔ】。各专业志愿之【zhī】间不设分数【shù】级差。投【tóu】档成绩相同【tóng】时【shí】,按【àn】考【kǎo】生生【shēng】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què】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进档考生【shēng】如果所填报的专业【yè】志愿均无法【fǎ】满足【zú】,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则【zé】在全部有专【zhuān】业志【zhì】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bì】后,再【zài】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者【zhě】按从高分【fèn】到低分排序调剂到【dào】其他尚【shàng】未录满的专【zhuān】业;对不【bú】服从【cóng】专业调剂者,作【zuò】退【tuì】档处理。

第十四条 根据专业计划缺额【é】情况和【hé】考生志【zhì】愿,在确保【bǎo】公平公正的前提下【xià】,为满【mǎn】足考生的第【dì】一专【zhuān】业志愿,各专业计划【huá】数可适【shì】当调整。

第十五条 外语要求:不限制。

第十六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待遇

第【dì】十七条【tiáo】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按照有关【guān】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fù】查,不【bú】符合【hé】招生录取条件者【zhě】,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广西【xī】理工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录取的所有类【lèi】型学生,其开学时间、学历、毕业【yè】证书、收【shōu】费标准、奖助学金等【děng】待【dài】遇【yù】全部【bù】相同。

第【dì】十【shí】九条 学校建【jiàn】立了完善【shàn】的学【xué】生资【zī】助体系【xì】,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可【kě】申【shēn】请最高16000元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学校【xiào】还开【kāi】辟有新生入【rù】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可先入【rù】学,后缴费;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guó】家【jiā】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勤工俭学补助金等。

第二十条【tiáo】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xué】计划规定内容【róng】,成绩【jì】合【hé】格,颁发【fā】国【guó】家承【chéng】认学历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盖“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印章。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

(一)学费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费(元/年)
1420301工程测量技术310800
2420307无人机测绘技术310800
3420307无人机测绘技术(南方测绘班)313800
4430301光伏工程技术310800
5430601材料工程技术310800
6430705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310800
744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10800
8440106建筑室内设计310800
9440301建筑工程技术310800
10440306土木工程检测技术310800
11440501工程造价310800
12440502建设工程管理310800
13440504建设工程监理310800
14440601市政工程技术310800
15460103数控技术310800
16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10800
174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310800
18460205制冷与空调技术310800
19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10800
20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植保无人机班)311800
21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310800
22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310800
23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英特尔工业缺陷检测班)311800
24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310800
25480103家具设计与制造310800
26500201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310800
2750021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10800
285002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10800
2950060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10800
30510106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科大讯飞班)313800
31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310800
32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英特尔数字应用班)311800
33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科大讯飞班)313800
34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10800
35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英特尔数字应用班)311800
36510205大数据技术(科大讯飞班)313800
37510209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科大讯飞班)313800
3852080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310600
39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10600
40530302大数据与会计(英特尔数字应用班)311600
41530501国际经济与贸易310600
42530601工商企业管理310600
43530701电子商务310600
44530701电子商务(电商直播学院)311600
45530704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电商直播学院)311600
46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10600
47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10600
48540202烹饪工艺与营养310600
49550105服装与服饰设计310800
50550106环境艺术设计310800
51550113广告艺术设计310800
52550117人物形象设计310800
53570312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313800
545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310600

备注:学费按照学年制标准收费,学制为三年。

(二)住宿费

1.壶兴校区:

所有宿舍配备空调、热水、洗衣机、组合柜、独立卫生间等设施设备。

公寓式(4人一室):2000元/人.年。

公寓式(6人一室):1900元/人.年。

公寓式(8人一室):1700元/人.年。

2.城北校区:

所有宿舍配备空调【diào】、热【rè】水【shuǐ】、洗衣机、上床下桌、独立卫生间等设施【shī】设备。

公寓式(6人一室):2000元/人.年。

公寓式(8人一室):1800元/人.年。

(三)学生在校期间服务【wù】性收【shōu】费和代收费【fèi】项目遵【zūn】循自愿原则,依【yī】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xué】校收费管理暂【zàn】行办法【fǎ】》内【nèi】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biāo】准:

1.教【jiāo】材费:600元/学年(预收费项目【mù】,按【àn】实际领用教材费用结算,多退【tuì】少【shǎo】补)。

2.服装费:225元(含军训服,校服T恤,实习实训服)。

3.新生入学体检费:65元(含肺结核筛查费用)。

4.人身意外保险:一次性300元(3年,100元/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shí】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shēng】工作的【de】要求、规定如与本【běn】章【zhāng】程相冲【chōng】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ruò】有【yǒu】与【yǔ】国家有【yǒu】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guó】家和上级有【yǒu】关政【zhèng】策【cè】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

邮政编码:532200;

学校网址:http://www.gxlgxy.com;

咨询QQ:1761479551/3063131381;

电子信箱:gxlgxyzsb@163.com;

联系电话:0771-7962088、7962028;

传真:0771-784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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