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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43:49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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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guàn】彻实施“阳光招生【shēng】”,规【guī】范【fàn】招生【shēng】工作行为,保证【zhèng】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shēn】化考试招生【shēng】制度改革的实施意【yì】见》(国发〔2014〕35号)、《关【guān】于做好2024年【nián】普通【tōng】高校招生工作的【de】通知》(教学〔2024〕2号【hào】)及招【zhāo】生考试工【gōng】作其他相关文【wén】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shēng】工作实际情况【kuàng】,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4026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西环南路188号

5.学校网站:www.gxtic.edu.cn

6.招生网站:www.gxtic.edu.cn/zsw/

6.咨询电话:0777-2808992/2808993

7.监督电话:0777-2808991

第【dì】三条 学校【xiào】招生【shēng】工作【zuò】遵【zūn】循“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quán】面考核、综合评【píng】价【jià】、择优录取”的【de】原则。

第四【sì】条【tiáo】 学【xué】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jiā】长【zhǎng】以及【jí】社会【huì】各【gè】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wǔ】条 学校设立普高【gāo】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zǔ】,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shēng】计划,讨【tǎo】论决【jué】定招【zhāo】生【shēng】重大事宜【yí】。其成员【yuán】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mén】负责人组成。

第六【liù】条 学校招【zhāo】生办公室是广【guǎng】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组【zǔ】织【zhī】和实施普【pǔ】通专科招【zhāo】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rì】制普【pǔ】通专【zhuān】科招生的日常工作【zuò】。

第七【q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yào】选派人员赴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开展招生宣【xuān】传和【hé】咨询【xún】工作。

第八条【tiáo】 学校【xiào】设立招生监【jiān】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设【shè】在校监察审计处),对招【zhāo】生工【gōng】作实施全【quán】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zhèng】策【cè】,根据各地经济【jì】社会发展的【de】需要【yào】、学校【xiào】办【bàn】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zì】治区、直【zhí】辖市)的【de】生源情【qíng】况【kuàng】,科学、合理地【dì】编制招生来源计划。2024年招生专业及招生【shēng】计划【huá】以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bù】门公布【bù】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原则上按已公【gōng】布【bù】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qǔ】过程中出现专业【yè】之间线【xiàn】上生源【yuán】差【chà】距较大情况【kuàng】时,在总计【jì】划不变的前提【tí】下,适当调【diào】整【zhěng】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bú】足【zú】的专【zhuān】业招生【shēng】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zú】的专业招生计【jì】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于进档考【kǎo】生的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měi】全面衡量【liàng】,依据公平、公正、公【gōng】开和【hé】择优录取【qǔ】的原【yuán】则【zé】。按“分【fèn】数优先,遵【zūn】循专业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dào】低【dī】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lù】取。成绩【jì】相同时,按照同【tóng】分排位顺序【xù】,优先录【lù】取高排位的考【kǎo】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yè】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kǎo】生录取分【fèn】档【dàng】完毕后,再【zài】将所【suǒ】有未录【lù】取且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de】考生【shēng】按从【cóng】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dào】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diào】剂【jì】的,作退档处理【lǐ】。

第十二条 艺术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àn】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dī】分排序择优录取。成【chéng】绩【jì】相同时,按照艺术类专业【yè】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统【tǒng】考【kǎo】成【chéng】绩从高【gāo】分【fèn】到【dào】低分择优录取。若【ruò】专【zhuān】业省【shěng】(自治区、直【zhí】辖市)统考成绩相同,按照语【yǔ】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fèn】择优录取。

第十三【sān】条 原则上按【àn】已经公布【bù】的各【gè】专业的招生计【jì】划执【zhí】行【háng】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chū】现各专业之间线【xiàn】上生源差距【jù】比较大的【de】情【qíng】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de】前提【tí】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数,减少线上【shàng】生源【yuán】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yīng】增加【jiā】生源充足的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考【kǎo】生体检要求:按【àn】照教育部、原卫【wèi】生部、中国残【cán】疾人联【lián】合会印【yìn】发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不作要求。

第十七条 分数级差:不设。

第十八条 在录取过【guò】程【chéng】中,我【wǒ】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shì】、区)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yào】求投档【dàng】的规定。

第五章 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从2023年【nián】开始【sh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qǐng】国家【jiā】开【kāi】发银行生源【yuán】地信用助学贷款【kuǎn】,每生每【měi】年【nián】最高16000元。

第二十一条 我校对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提【tí】供勤工助学岗【gǎng】位、特殊【shū】困【kùn】难补【bǔ】助等措施。

第六章 证书

第二十二条 我校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德育、体育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毕业时取得我院颁发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

第七章 收费、退费办法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一)学费收费按照学年制收取。

专业名称学费收费标准
(元/学年)
护理、学前教育13800
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电子商务、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1280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数【shù】字媒【méi】体【tǐ】技【jì】术、动漫制作【zuò】技术【shù】、艺术设计(坭兴陶设计方【fāng】向【xiàng】)、艺【yì】术设计(广【guǎng】告视【shì】觉设计方向【xiàng】)、建筑室内【nèi】设计、工【gōng】程测量技术、应用泰语、婴幼【yòu】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应用英语、现代物流管理、大【dà】数据【jù】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yǔ】会计【jì】、城市轨道交通【tōng】运营管理、汽车制【zhì】造与试验【yàn】技术、数控技术、软件技术、工业机【jī】器人【rén】技术【shù】118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10800
工商企业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9800

(二)住宿费收费按照学年制收取。

4人间:3180元/学年

A级6人间:2680元/学年

A级8人间:1980元/学年

B级6人间:1350元/学年

B级8人间:1150元/学年

(三)代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原则。

1.服务性收费标准:

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学生公寓电费按5度/人.月【yuè】定额赠送,实际用电超【chāo】出定额的,超【chāo】出部分的电费按发展部【bù】门规定的【de】价格【gé】计【jì】收
学生公寓水费按5立方米/人.月定额赠送,实际【jì】用水超出定额的,超出部分的水费【fèi】按【àn】发展部门规【guī】定的价【jià】格计【jì】收
学生公寓热水费38元/立方米

2.代收费(教材费)收费标准:

专业教材费收费标准
(元/学年)
备注
护理900每学年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学前教育、大数据与财务管理800
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700
智慧【huì】健康养老【lǎo】服【fú】务与管【guǎn】理、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zhì】作【zuò】技术、艺术设计(坭兴陶设【shè】计方向【xiàng】)、艺【yì】术设计(广告视【shì】觉设计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室内【nèi】设计、工程测量【liàng】技术【shù】、应【yīng】用泰语、婴幼儿【ér】托育服务与管理、应用英【yīng】语、现代物流管理【lǐ】、工商【shāng】企业【yè】管理【l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酒店管理【lǐ】与数字化【huà】运营、烹【pēng】饪工【gōng】艺与营养、新【xīn】能源汽车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计算机【jī】网络技【jì】术、数控【kòng】技术、大数【shù】据技术、工业机【jī】器人技术600
软件技术500

3.代收费(其他)收费标准:

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新生体检费100元/次
军训服装费200元/套
护士服190元/两套
补办火车优惠卡工本费(首次办理不收费)7元/本
补办校园一卡通工本费(首次办理不收费)10元/本
补办学生证工本费(首次办理不收费)2.5元/本

第二十四【sì】条【tiáo】 学生【shēng】因故退(转)学以及其他【tā】原因终止【zhǐ】学业的,退费计【jì】算【suàn】方法按【àn】《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shōu】费管【guǎn】理暂行办法【fǎ】》第八条执行。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tiáo】 录【lù】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zhī】书规定的日期【qī】到【dào】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àn】时报到的须提前【qián】告【gào】知我【wǒ】院招生办公室取得同意,如未经【jīng】同【tóng】意超【chāo】过规定报到日期一【yī】个星期后,学院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为了维护学院【yuàn】正常的教育教【jiāo】学【xué】秩序,学生【shēng】被录取后无特【tè】殊原因,原则上不给予【yǔ】退学。

第九章 查询及联系方式

第二【èr】十【shí】七条 学院【yuàn】招生办电话:0777-2808992、2808993

第【dì】二十八条【tiáo】 学院网址:www.gxti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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