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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gèng】新【xīn】:2024-9-21 15:50:32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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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切实做好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规【guī】范招【zhāo】生行为,提【tí】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广大考【kǎo】生的合法【fǎ】权益【yì】,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fǎ】》、《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和教育部【bù】、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2024年我校普通大专招生工作以新时代【dài】中国【guó】特色【sè】社会主义思想【xiǎng】为指导【dǎo】,以办人民【mín】满意的高等教育为宗旨,强化招生管理,巩【gǒng】固“阳光工【gōng】程”的成果【guǒ】,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按质【zhì】按量【liàng】完成【chéng】招生工作任【rèn】务【wù】。

第二【èr】条 本【běn】章程适【shì】用于广西现【xiàn】代【dài】职业技术学【xué】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

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3522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学校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号

第八条【tiáo】 学【xué】校网址:http://www.gxxd.net.cn/

第九【jiǔ】条 学校招生【shēng】信息网【wǎng】网址:http://zsc.gxxd.net.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tiáo】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确定【dìng】招生计划,讨论【lùn】决定【dìng】招【zhāo】生重大事宜,领导学校的【de】招生工作。其成员由学校【xiào】领导和【hé】有【yǒu】关【guān】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gōng】作【zuò】领【lǐng】导【dǎo】小组下【xià】设招生、考试、纪检、网络等办公室。

第十一【yī】条 广西现代职业技【jì】术【shù】学院招生处是学校【xiào】组【zǔ】织和实施【shī】招生工作的常【cháng】设机构,具体负责【zé】学校招生的日常工【gōng】作。

第十二条 广西现【xiàn】代职【zhí】业技术学院纪检监【jiān】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dū】。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三条 我校2024年普通大专的【de】招生计划数严格按照【zhào】国家教育【yù】部、各省(市【shì】、自【zì】治区)教育厅、考试院下达【dá】的招生【shēng】计划数【shù】执行。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guò】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jiān】线上【shàng】生源【yuán】差距较大的情【qíng】况时【shí】,在【zài】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教育考试主管【guǎn】部【bù】门同意,适【shì】当【dāng】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huá】数,减少线上生【shēng】源不足的专【zhuān】业招【zhāo】生计【jì】划,相应增【zēng】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wǔ】条 学校招【zhāo】生录取工【gōng】作根据国家【jiā】教育部【bù】关于【y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省级招【zhāo】生【shēng】委员会的【de】相关规定实施,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工作规【guī】定【dìng】,并接【jiē】受【shòu】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xiào】调阅考生档【dàng】案的【de】比例,原【yuán】则上【shàng】遵循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kǎo】试【shì】机构的管理规定。

第十七【qī】条 学校【xiào】招【zhāo】生录取工【gōng】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zé】。

第十八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即:

1.先按照第一专业志愿所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若【ruò】第一【yī】专业未录取【qǔ】满,则【zé】按照其第二专业【yè】所有考生的成【chéng】绩排【pái】位从高到低【dī】依次录取,以此类【lèi】推,直至录满为止;

3.若考生所填专【zhuān】业【yè】均不能满【mǎn】足时,填报了“服【fú】从专业【yè】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还有剩【shèng】余计划的招【zhāo】生【shēng】专业【yè】,若【ruò】没有【yǒu】剩余计划【huá】或考生不服从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对于投【tóu】档成绩(含政策【cè】加分【fèn】)相【xiàng】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dìng】了位次确定原则的,从【cóng】其【qí】规定;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cì】确定【dìng】原则【zé】,依次按【àn】语【yǔ】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què】定位【wèi】次,成绩高者位次【cì】在前。

第十九条 身体【tǐ】健【jiàn】康状况要求:按(桂教考试〔2023〕4号)《自治区教【jiāo】育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yú】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zhāo】生【shēng】体检工作的【de】通知》中的有关【guān】规【guī】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二【èr】十一条 外【wài】语语种要求【qiú】:不【bú】限制考生应【yīng】试外语语种,无其他加试要【yào】求。

第二十二条 我校【xiào】对于国家和【hé】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jiàng】分政策均【jun1】予以认可。经加、降分以后形【xíng】成【chéng】的【de】总分作为【wéi】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chéng】绩依【yī】据。

第六章 收费

第二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yī】据【jù】上级部门批【pī】复最新【xīn】标准执行,详情【qíng】可参阅【yuè】我校收费【fèi】公示信息,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在校【xiào】学习期间实行学年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一、缴纳学费标准为:

(一)学前教育、小学教【jiāo】育、大数据与财务【wù】管【guǎn】理、大数据【jù】与会【huì】计、市场营销、现【xiàn】代物流【liú】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yùn】营、电子【zǐ】商【shāng】务专业:5500元/学年。

(二)早【zǎo】期【qī】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guǎn】理【lǐ】、工程测量技【jì】术、建筑【zhù】工【gōng】程技术、建筑装饰【shì】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广告艺术设计、美术教育、社会体育、机械制【zhì】造及【jí】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shè】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rén】技术、汽【qì】车检测与维修技【jì】术、新能源汽车【chē】技术、电子【zǐ】信【xìn】息工程【chéng】技术、供用电技术【shù】、无人机【jī】应用【yòng】技术【shù】、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光【guāng】伏工程技术【shù】、大数据技术【shù】、物联【lián】网应用技【jì】术、有【yǒu】色金【jīn】属【shǔ】智能冶【yě】金技术【shù】、钢【gāng】铁智能冶金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应用【yòng】化【huà】工技术【shù】、新能源材【cái】料应用技术专【zhuān】业:6000元/学年。

(三)食品营养与健康、化学制【zhì】药技术、环境工程【chéng】技术专业:6500元/学【xué】年。

(四)音乐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7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为:

(一)公寓式学生宿舍(1栋-2栋):900元/生.学年;

(二)公寓式学生宿舍(3栋-5栋、教工11栋):800元/生.学【xué】年;

(三)公寓式学生宿舍(6栋-14栋):1050元/生.学年;

(四)公寓式学生宿舍(15栋):1150元/生.学年;

(五)公寓式学生宿舍【shě】(16栋9-21人【rén】间):1150元/生.学年【nián】;

(六)公寓式学生宿舍(16栋6人间):1350元/生.学年;

以上标准【zhǔn】包含水定额5吨/人.月,电定额【é】5度/人.月,150元/生.学年的空调费。最【zuì】终收费标准按广西【xī】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huì】核准的最【zuì】新收费标【biāo】准【zhǔn】执行。

三【sān】、学生在【zài】校期间服务性收费【fèi】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yuàn】和非营利原则,依据【jù】《广西公办学校教【jiāo】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shōu】,主要收【shōu】费项目【mù】及收费标【biāo】准:

(一【yī】)服务性收费:学生宿【xiǔ】舍热水费35元/立方【fāng】米;网络服【fú】务费30元/月;伙食费【fèi】自【zì】愿入伙,据实结【jié】算;校医院诊疗费按【àn】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qǔ】。

(二【èr】)代收费:军训【xùn】服装费156元/人【rén】(2023学年【nián】招标采购单价【jià】,仅供参考【kǎo】,按实【shí】际进价收取服装费);体检费【fèi】85元/人;超定额水【shuǐ】电【diàn】费,按照自治区水电【diàn】价格收【shōu】取;教材费600元(学【xué】年结束结算,多【duō】还少【shǎo】补)。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七章 学历证书

第二【èr】十四条 学生思想表现好【hǎo】,修完教学计划【huá】内全部【bù】课【kè】程,成【chéng】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广【guǎng】西现代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普通大专毕业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学校开通新生入【rù】学“绿色【sè】通道”,采取奖学【xué】金【jīn】、助学【xué】贷【dài】款【kuǎn】、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对【duì】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予【yǔ】以帮助。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rù】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yuè】内进【jìn】行全面复【fù】查(包括体检【jiǎn】)。资【zī】格【gé】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lǐ】,直至取消入学【xué】资【zī】格。凡发现【xiàn】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xiāo】其入学【xué】资格。

第二【èr】十七条 录取【qǔ】结果的公【gōng】布:①通过电话咨询或【huò】通过本院招生信息网查【chá】询;②寄发录取【qǔ】通知书。

第【d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shì】权属广【guǎng】西现代【dài】职业技术学【xué】院【yuàn】招生处。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  0778-21123880778-2109169

咨询QQ:2754504046 535836536  806613437

学校办公室电话:0778-210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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