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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46:08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wéi】大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郑州航空工【gōng】业管【guǎn】理学院招【zhāo】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xíng】、办学【xué】层次、招生【shēng】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jiǎng】助【zhù】学金、学校地【dì】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wàng】对大家【jiā】有所帮助。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jìn】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yuán】质量【liàng】,维护学校和考【kǎo】生合法权【quán】益,依【yī】照《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和教育部《2024年【nián】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dì】二条 学校【xiào】招生【shēng】工作遵循【xún】公【gōng】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bá】、公开透【tòu】明的【de】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yōu】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考【kǎo】生、家长以及【jí】社会各界【jiè】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dì】三条 学校设立由相关校【xiào】领导及【jí】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tōng】本(专)科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zhì】定【dìng】招生政【zhèng】策、确定招生计【jì】划【huá】、监【jiān】督检查录取过程等事宜。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的执行【háng】机【jī】构为【wéi】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shí】施招生【shēng】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在普【pǔ】通【tōng】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jù】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shēng】的日【rì】常工作【zuò】。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学【xué】校全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标代码:10485,办学【xué】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办学层【céng】次【cì】:硕【shuò】士【shì】研究生、普【pǔ】通本科,办学地址: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xīn】区文苑【yuàn】西路15号)。与郑州信【xìn】息科技职业学院联合办学【xué】的专【zhuān】业【yè】,培养地点【diǎn】在郑州【zhōu】市郑东新区龙【lóng】子湖北路36号。

第【dì】七条 办【bàn】学特点:学校建校于1949年,先后隶属于航空工业【yè】部、航【háng】空【kōng】航天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zǒng】公司,现【xiàn】为河南省人民【mín】政府与中国【guó】民用航空局共【gòng】建高校。在75年的办学历程【chéng】中,学【xué】校秉承【chéng】“严谨、求实、开拓、进取【qǔ】”之校训,坚持“德育首位,教学中心,质量至上,育【yù】人为本”的办【bàn】学理念【niàn】,坚持面向【xiàng】航空航天产业【yè】、面向【xiàng】区【qū】域经【jīng】济社【shè】会【huì】发展,坚持【chí】“办强航空航天【tiān】工【gōng】科、办精传统管理类学科【kē】,构【gòu】建以航空航【háng】天工科为主,多【duō】学科【kē】协调发展”的学【xué】科专业建设思路,确立了在航空工业管理和技术应用【yòng】研【yán】究领域中的较【jiào】强优势,成为航空航天产业和区域经济社【shè】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péi】养【yǎng】基地,入选河南省特色骨【gǔ】干【gàn】学科建设高校,获批为河南省博士学位一般【bān】立项建设单位。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dì】八条 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31个【gè】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收【shōu】本科学生,在【zài】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jì】划【huá】以当地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门公【gōng】布为【wéi】准。学校来源【yuán】计划的分配依据为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的生源【yuán】数【shù】量及历年志愿情【qíng】况;根【gēn】据【jù】教育部【bù】相【xiàng】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招【zhāo】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yú】调节各地统【tǒng】考上线生【shēng】源的不【bú】平衡。

第九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

学校【xiào】按大类【lèi】招生的有:工商管理【lǐ】类〔包含【hán】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fāng】向)、审计学、财【cái】务管理、工商管理【lǐ】、市场营销【xiāo】、人【rén】力【lì】资源管理专业〕,金融学类〔包含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科【kē】技专业〕,材【cái】料【liào】类〔包含材料科学与【yǔ】工程、功能材料【liào】、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chéng】专业〕,土【tǔ】木类〔包【bāo】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kē】学与工程【chéng】专业〕,计算机类〔包【bāo】含计算机科【kē】学与技术【shù】、软件【jiàn】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电子【z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gōng】程、通【tōng】信工程专业〕,工【gōng】业【yè】工程【chéng】类〔包含工业工程【chéng】、质量【liàng】管理工程专业〕,经济学【xué】类〔包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xué】专业〕,经【jīng】济与贸易类〔包含国【guó】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专【zhuān】业【yè】〕,图情报【bào】与【yǔ】档案管【guǎn】理类〔包含图【tú】书馆学、档案学专业〕,物流管理与工程类【lèi】〔包含物流管理、物【wù】流【liú】工程专业〕,外国语言文【wén】学类〔包含翻【fān】译、英语专业〕,中国语言文【wén】学类〔包含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wén】学专业【yè】〕,设【shè】计学类〔包含环【huán】境【jìng】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chuán】达设【shè】计【jì】专业〕。

第十条 学校除法语【yǔ】专业、南【nán】乌【wū】拉【lā】尔学【xué】院下设中外【wài】合作办学类【lèi】专业【yè】外,其他专业只开设【shè】英【yīng】语语种的外语基础课,其他语种的【de】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飞行【háng】器设计【jì】与工程【chéng】(中外合【hé】作办【bàn】学)、产【chǎn】品【pǐn】设计【jì】(中外合作办学【xué】)、环境设计【j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rù】校后【hòu】部分专业课为英【yīng】文【wén】原版教材教学,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南【nán】乌拉【lā】尔学院下设中外合作办学【xué】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俄【é】语。

第十一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shēng】: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9岁【suì】(9-21以后出生);身高,女生164CM(含)至175CM(含【hán】),男【nán】生175CM(含【hán】)至184CM(含);无色盲、色弱;听【tīng】力正【zhèng】常;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hén】、无色素沉着、无反颌【hé】、无口齿不清、无“X”、“O”型【xíng】腿;五官端正,身【shēn】材【cái】匀称,举【jǔ】止【zhǐ】端【duān】庄。该【gāi】专业体检信息以2024年高考体检信息为准。

飞行技术专业要求【qiú】考【kǎo】生:只招【zhāo】收理科考【kǎo】生【shēng】,性别要求【qiú】为男性,年龄原【yuán】则上为16至20周岁(出生【shēng】日期【qī】在9-21至9-21之间),外语仅【jǐn】限英语语【yǔ】种。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jú】相【xiàng】关【guān】规定,对上站体检、心理测试【shì】、背景调查合格的考【kǎo】生,招生录【lù】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gāo】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yīng】语【yǔ】单科【kē】成绩最低【dī】分数【shù】线按90分执行【háng】。在校培养期间,航空【kōng】公司【sī】对学生学习成【chéng】绩、身体条【tiáo】件等进【jìn】行专业能【néng】力【lì】考核,合格者方可【kě】进入【rù】飞【fēi】行【háng】训练教学环节,未合格【gé】者将【jiāng】依据《郑州航院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停飞管【guǎn】理办法》转入指定专业学习。

其他各专业【yè】考生【shēng】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bù】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jiǎn】工作指【zhǐ】导意见【jiàn】》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就业【yè】要求,色盲、色弱或身体患【huàn】有【yǒu】残疾的考生【shēng】慎重报【bào】考航空航天类专【zhuān】业;女生慎重报考【kǎo】交通【tōng】运输【shū】(空管与签【qiān】派)专业。

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bù】规定的“学校负责,招【zhāo】办监督【dū】”的录取【qǔ】体制,在教【jiāo】育【yù】部领【lǐng】导【dǎo】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guǎn】部门组织录取。

第十三条 在【zài】思想【xiǎng】政【zhèng】治品德考核和【hé】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gé】、文化统考成绩达【dá】到当批录取控制分数【shù】线,符【fú】合【hé】我校提档要求的情况【kuàng】下,学校普通本科专【zhuān】业【yè】,专【zhuān】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优先满【mǎn】足高【gāo】分考生的专业志愿【yuàn】,投【tóu】档【dàng】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wén】、数学、外【wài】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安【ān】排专业。未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的【de】考生【shēng】,同【tóng】意调剂的,调【diào】剂录取【qǔ】到生源不足的专业【yè】;不同意调【diào】剂的,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本科专业【yè】(含中外【wài】合作办学)专【zhuān】业【yè】成绩采用考生【shēng】所在省份对应类别【bié】统【tǒng】一考试成绩,考生【shēng】文化成绩【jì】和专【zhuān】业成绩均应达到各【gè】省【shěng】(市、区【qū】)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qǔ】控制分数线,如果生【shēng】源省份有【yǒu】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dàng】规则【zé】,按其【qí】投档规则执行;如果生【shēng】源省份没【méi】有明确【què】的平行志愿【yuàn】投档规则,按照文化【huà】成绩和【hé】专【zhuān】业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jì】算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投档到我校的考【kǎo】生中,按照文【wén】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50%的权重计【jì】算考生综【zōng】合成【chéng】绩,依据综合成绩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dào】低【dī】择优录取;同分情【qíng】况下依次按语文、数【shù】学【xué】、外语【yǔ】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lù】取。综合【hé】成绩计算办法为:综【zōng】合【hé】成绩=高考【kǎo】文化总成【chéng】绩【jì】(含【hán】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文【wén】化【huà】课【kè】满分*50%。其中,航空【kōng】服务艺术与【yǔ】管理专【zhuān】业成【chéng】绩采用【yòng】考生所在省份表(导)演类(服装表演【yǎn】方向)省统考成绩,设【shè】计学类、动画、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hé】环境设计(中外合【hé】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suǒ】在省份【fèn】的美【měi】术【shù】类省统考成绩。

第【dì】十四条 对于享受【shòu】加分、降分政策的考【kǎo】生,遵照【zhào】教【jiāo】育部颁发【fā】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工【gōng】作规定》执行。

第十五【wǔ】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àn】照高考综合【hé】改革省份2024年【nián】普【pǔ】通高校【xiào】招生录取工【gōng】作的【de】相关规定【dìng】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助情况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

普通文史类本科:会【huì】计【jì】学、会计【jì】学(注册会计师【shī】方向)专业4800元/生【shēng】·学【xué】年;其【qí】他专业4400元【yuán】/生·学年。

普通理工类本科【k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shù】、电子【z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zào】及其自【zì】动【dòng】化、工程管理专业5500元【yuán】/生·学【xué】年;其【qí】他专业5000元/生·学年【nián】。

艺术类本科【kē】:设计学类和【hé】动画【huà】专业8000元/生【shēng】·学年,航空服务艺【yì】术与管理专业8800元/生·学【xué】年【nián】。

郑【zhèng】州航空【kōng】工业【yè】管理学院【yuàn】与英国高地【dì】与群岛大【dà】学合作举办【bàn】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yù】项目:18000元/生·学年;郑州【zhōu】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与波【bō】兰【lán】社【shè】会【huì】科学与人文大学合作举【jǔ】办【bàn】产品设计【jì】专业、环境设【shè】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mù】:18000元/生·学年。

郑【zhèng】州航空工【gōng】业管【guǎn】理学院【yuàn】南【nán】乌拉尔学院(郑州航空【kōng】工业管理【lǐ】学院【yuàn】与俄罗斯南乌拉【lā】尔国立大学【xué】共同设立【lì】的中外合作办【bàn】学【xué】机构)材料【liào】成【chéng】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信【xìn】息管理【lǐ】与信息【xī】系统、质量管理工【gōng】程专业学费暂按现行收费【fèi】标准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yuàn】与郑州信息【xī】科【kē】技职【zhí】业学院联合办学项【xiàng】目:5500元/生·学【xué】年。

按大类招【zhāo】生的【de】专业,大类培养阶段暂【zàn】执行大类学【xué】费标准【zhǔn】,专业分流后依据实际就读专业【yè】性【xìng】质收【shōu】缴学费。

第【dì】十【shí】七【qī】条 新生入住的房间学校将根据【jù】学生所【suǒ】在学院及专业实【shí】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费标准暂【zàn】定:6人间住宿【xiǔ】费800元/生·学年,4人间住宿费1000元【yuán】/生·学年【nián】,如遇【yù】政策调整,按政【zhèng】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奖助学贷情况。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bú】让【ràng】任何一名学生【shēng】因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nán】而失【shī】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wǔ】服【fú】义【yì】务兵【bīng】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hòu】复学或入【rù】学【xué】的【de】高等学校学生【shēng】实行学【xué】费补偿【cháng】、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补偿、代偿【cháng】、减免政【zhèng】策【cè】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lì】资源社会保障部【bù】退役【yì】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bù】关于印【yìn】发<学生【shēng】资助资【zī】金管理办法>的通知【zhī】》(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等四【sì】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xué】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精神执【zhí】行。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kùn】难的学生【shēng】入学后【hòu】可向【xiàng】高校申【shēn】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qián】到生【shēng】源【yuán】所在【zài】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xīn】申请生源地信用【yòng】助学贷【dài】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qǐng】国家助学【xué】贷款【kuǎn】16000元。

(三)奖【jiǎng】学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fā】展的学生可【kě】申请国【guó】家奖学金,奖励标【biāo】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kùn】难【nán】的品学兼优学【xué】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jīn】,奖励标准为每【měi】生每【měi】年【nián】5000元。学【xué】校设立本科生综【zōng】合【hé】奖学【xué】金【jīn】,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jiǎng】学金【jīn】每生每年6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nián】300元。此外,还设立【lì】“霹【pī】雳”助学金、“北斗星【xīng】通”奖学【xué】金、“天筑【zhù】”奖学【xué】金、“云姝”奖学金【jīn】等企业奖助学金,奖助标准为每生每【měi】年5000元。

(四)助学金:家庭【tíng】经济困难的【de】学生可申请【qǐng】国家助学金,资助标【biāo】准按经济困【kùn】难【nán】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biāo】准【zhǔn】为每生每年3300元【yuán】。

(五)勤工助【zhù】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wèi】,为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的学【xué】生提供上岗服【fú】务,学生可关【guān】注学校【xiào】通知自愿申请,通过劳动改善【shàn】学习和【hé】生活条【tiáo】件。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tōng】道”:家【jiā】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xīn】生如暂时筹【chóu】集不齐学【xué】费和住宿费,可在【zài】开学报【bào】到时先【xiān】通过【guò】“绿色通道”办理入【rù】学手续。入【rù】学后,根据学生具体【tǐ】情况开展【zhǎn】困难认定,采取不【bú】同措施【shī】予【yǔ】以资助。

资助【zhù】相关其他【tā】事【shì】宜,学校【xiào】严【yán】格按照【zhào】国家资【zī】助政【zhèng】策和《郑州【zhōu】航院【yuàn】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郑州航院【yuàn】国家助学金评定办【bàn】法》、《郑州航院学生【shēng】勤工助学管理办【bàn】法》等管【guǎn】理制度为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和帮扶。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证书,符【fú】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kōng】工业管理【lǐ】学【xué】院学士学位【wèi】证书。

第【dì】二十【shí】条 艺术类专业、飞行技术【shù】专业、第二学士学位【wèi】等招生事宜【yí】,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běn】校当年相【xiàng】关类别招【zhāo】生【shēng】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yī】条 郑【zhèng】州航空工业管【guǎn】理学院没有【yǒu】委托任何社会【huì】机构或个人进行【háng】招生录取【qǔ】工作,对以我【wǒ】校名义进行非【fēi】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rén】,我校【xiào】将依法追究其责【zé】任。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1-61916161

考生申诉电话:0371-61912533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郑州航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50046

学校网址:http://www.zua.edu.cn

招生信箱:zsb@zua.edu.cn

招【zhāo】生信息及录取【qǔ】信息公布网【wǎng】址:https://zsxxw.zua.edu.cn

第【dì】二十三【sān】条 本章程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xué】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郑州【zhōu】航空工业管【guǎn】理学【xué】院以前【qián】有关招生工作的【de】规定如果有与【yǔ】本章程不一【yī】致之处,以【yǐ】本【běn】章【zhāng】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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