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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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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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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院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wéi】护学院和考【kǎo】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guān】法律【lǜ】和教育部【bù】相【xiàng】关规定,结合【hé】学院实【shí】际,特制定本【běn】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dì】二【èr】条  学院国标代码:13427       江西省报考【kǎo】代码:8617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tiáo】  主管部【bù】门:江西省【shěng】住房和【hé】城乡建设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bàn】学地址:1、小蓝校区【qū】:江西省【shěng】南昌市小蓝【lán】经【jīng】济开【kāi】发区汇仁大道999号【hào】

2、红谷滩校区:南昌市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1659号

3、经开校区:南昌市经开区黄家湖西路1588号

4、昌南校区:江西省南昌市莲塘南大道83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记【jì】、院长、分【fèn】管院领导、纪检书【shū】记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组成的【de】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其主要职责是【shì】研究制定【dìng】学【xué】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第一条  根【gēn】据本【běn】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chóu】考【kǎo】虑各省份【fèn】高考人数、生源质量【liàng】、区域协调发【fā】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běn】院【yuàn】分省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编制【zhì】及使用情况,科学【xué】、合【hé】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在报【bào】上级主管部【bù】门审核同意后,学院招生就【jiù】业处在【zài】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shěng】分专业【yè】计【jì】划【huá】报各省【shěng】招办并【bìng】向社会予以【yǐ】公布。

第二条 招生专业见下表。

序号校区专业名称学制
1小蓝校区工程测量技术3
2小蓝校区建筑工程技术3
3小蓝校区土木工程检测技术3
4小蓝校区建设工程监理3
5小蓝校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3
6小蓝校区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3
7小蓝校区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3
8小蓝校区智能建造技术3
9小蓝校区建筑设备工程技术3
10小蓝校区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3
11小蓝校区市政工程技术3
12小蓝校区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3
13小蓝校区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3
14小蓝校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
15小蓝校区建筑设计3
16小蓝校区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
17小蓝校区古建筑工程技术3
18小蓝校区园林工程技术3
19小蓝校区城乡规划3
20小蓝校区室内艺术设计3
21小蓝校区风景园林设计3
22小蓝校区建筑室内设计3
23小蓝校区智慧城市管理技术3
24小蓝校区建设工程管理3
25小蓝校区工程造价3
26小蓝校区现代物业管理3
27小蓝校区建筑消防技术3
28小蓝校区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3
29小蓝校区家具设计与制造3
30小蓝校区无人机测绘技术3
31小蓝校区建筑装饰材料技术3
32小蓝校区建筑材料检测技术3
33小蓝校区绿色低碳技术3
34小蓝校区管道工程技术3
35经开校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3
36经开校区物联网应用技术3
37昌南校区工业机器人技术3
38昌南校区电梯工程技术3
39昌南校区数控技术3
40昌南校区电子商务3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一【yī】条  按教【jiāo】育【yù】部规定【dìng】,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dū】”的录取体【tǐ】制。

第二条  学【xué】院【yuàn】招【zhāo】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yuán】则【zé】,以【yǐ】全【quán】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录取时专业无分数级差【chà】要【yào】求,各专业无任何【hé】加试【shì】要求, 招生【shēng】录【lù】取时男女【nǚ】比例无限制。

第四【sì】条  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fèn】数优先【xiān】,遵【zūn】循【xún】专【zhuān】业志愿”原【yuán】则进【jìn】行。对无法满足【zú】专业志愿的考【kǎo】生,如【rú】服从专业【yè】调剂【jì】的,则由学院调剂到未录【lù】满【mǎn】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jì】的,作退档处【chù】理。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duì】择优确定专业:依次按考生【shēng】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yǔ】文或数学单科最高【gāo】成【chéng】绩、外语【yǔ】单【dān】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kē】成绩【jì】、再选科目【mù】单科最高成绩【jì】、再选科目单科【kē】次高【gāo】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rú】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第【dì】五条  执行教育部等部【bù】门【mén】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规定【dìng】的【de】体检【jiǎn】标准。

第六条  招【zhāo】生【shēng】工作在学院纪检监【jiān】察部门的监督下【xià】进行,录取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bù】,接受社会各界监【jiān】督【dū】。

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

第一条【tiáo】   国家奖【jiǎng】助学金设【shè】置情况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5000元/人。

3)国【guó】家助学金:家庭经济【jì】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yǒu】关政策规定申请【qǐng】国家助【zhù】学金,一档4400元/年、二档3300元【yuán】/年、三档2200元【yuán】/年。

第二条  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1)特等奖学金,按符合条件实际人数,每人每学年3000元。

2)一等奖学金,按符合条件实际人数,每人每学年2000元。

3)二等【děng】奖学金【jīn】,名额为学生总数的10%,每人【rén】每学年【nián】1000元。

4)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学生总数的30%,每人每学年800元。

第三条   学院对困难学生助学办法

1)助学贷款:经本人申请【qǐng】,金融机构【gòu】和学【xué】院审【shěn】查【chá】符合【hé】条件者【zhě】可取【qǔ】得最高每人【rén】每年16000元/年的【de】国家助学贷款,在【zài】校期间利息由国家【jiā】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yú】学年加【jiā】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勤工俭学:设立勤【qín】工俭学【xué】岗位,每月发放报酬【chóu】,并【bìng】开拓校【xiào】外勤【qín】工俭学渠道。

3)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xué】报到时,通【tōng】过学院开设的【de】“绿色通道”先【xiān】办【bàn】理入学手续。入学【xué】后【hòu】,学院学生【shēng】资助管理【lǐ】部门根据【jù】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jiā】庭经济【jì】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gěi】予资助。

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一条  我院【yuàn】收费标准按江西省发改【gǎi】委、财【cái】政厅、教育厅有关【guān】文【wén】件(赣发改收费【fèi】[2016]417号【hào】文、赣发【fā】改收费[2017]1026号文)执行【háng】。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400—1000元/生.学年。如有【yǒu】新【xīn】的文件则按新【xīn】的【de】文件规定执行【háng】。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一条  已按国家招【zhāo】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tōng】知【zhī】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hé】规定的期限【xiàn】到校办理入学手【shǒu】续【xù】。因故不能按期入【rù】学的,应当向学校【xiào】请假。未请假或者【zhě】请假逾期【qī】的【de】,除因不可抗【kàng】力等正【zhèng】当事由以外【wài】,视为放弃【qì】入学资格。

第二条【tiáo】  新生入学后,学【xué】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háng】入学【xué】资格【gé】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xué】校将根【gēn】据国家【jiā】有关规定视【shì】情况【kuàng】予以处【chù】理,直至取消入学【xué】资格【gé】。凡发现【xiàn】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xué】籍。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nián】限内,修完【wán】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chéng】绩【jì】合格,思想品【pǐn】德考核合格,达【dá】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建设职业技校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一条  学校有关招生工【gōng】作的【de】规定、要求与本章程不一【yī】致【zhì】的,以本【běn】章【zhāng】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和【hé】上【shàng】级主管部【bù】门有关【guān】政策规定不一致【zhì】的【de】,以国家和上级主管【guǎn】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条  本年度招生政策、办法【fǎ】及【jí】收费标准如【rú】有【yǒu】调整,按调整后【hòu】新的规定执【zhí】行。

第三【sān】条  本【běn】章程由江【jiāng】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shēng】就【jiù】业处负责解释【shì】。

第【dì】四条  咨询电话:0791-87302868、87302869、87302870

学校【xiào】招生章程网址:http://zsw.jxjsxy.edu.cn/news-list-zhaoyshenggzhanglcheng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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